我想他能听懂,我也没想过自己会卑劣到这种地步,潘越离愣了下,随后闭眼道:“涂渐玉,你真卑鄙。”
“承你所赐,过奖过奖。”
“我当初真是引狐入室。”
“当初的你多可爱啊。”
他睁开眼,别过目光不再看我,冷呵一声:“当初的你也没有这么贱。”
“当初的你也没这么令我爱不释手。”我看着他,舔了一下嘴唇。
他还想说什么,我适时补充了一句:“从你十四五岁开始,我就开始想着你在床上是什么模样了。从那时到现在你只有我一个男人,你第一次愉悦体验是我带给你的,这辈子的最后一次也只能是我。”
我倒光了壶里的酒,叹了一声:“说句实话,这辈子你想甩开我就只能一个途径,你死,我休。”
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十一.
我早该知道潘越离是个只要他不好过别人也别想好过的人。
估计我拿丈母娘威胁他的举动成功地惹怒了他,接下来的几日,他都没给我什么好脸色,反而与身边的宫女愈发亲近了。
于是我只好按兵不动,先把丈母娘送出宫,得了她人情。至于让我当皇后什么的,天知道我现在只想压她儿子啊,当什么皇后!
以前丈母娘家也是江南有名望的家族,正是因为太有名了,谁都知道这江南师家出美人儿,师家三姐妹名动天下。我丈母娘被掳进宫时,姐姐远嫁他乡,顾她不得,最终也只能接受现实,而她妹妹是家里人的掌上明珠,家中为了不让妹妹受到牵连,将她连夜送到外地。
师家就此式微,我丈母娘也跟她姐妹们失去联系。
如今她找到了她妹妹,去叙叙旧也好,毕竟老皇帝刚升天,一个人怪孤苦伶仃的。只是临走之前我怎么也要亲眼确定一下,这妹妹一家究竟是好人坏人。
我丈母娘曾是师家二小姐,与她妹妹长得是差不多,搁老远一看还以为是一个人。师三小姐在凉城等她,距京师约莫三天脚程,临走时我对潘越离说,别人夫君外出媳妇都会写写诗词赠别,让他也给我写一个。
潘越离哦了一声,再没理我。
我心想在路上会写很多诗带回去给他,结果直到见到了师三小姐,还没憋出一句来。
对方在驿馆等我们,那亭亭的妇人遥遥相望,见到我丈母娘,举起手帕轻摇,姐妹相见,一番痛哭流涕自不用说,我得把丈母娘送到地方才放心回去交差。
师三小姐嫁的是凉城当地的大官,齐姓,看起来家大业大,院子也还不错,估计我丈母娘待在这不会受什么委屈。
由于跟在丈母娘身后寸步不离,师三小姐见了我,便问丈母娘我是什么人,丈母娘实诚,道我现在是御前侍卫。
师三小姐眼前一亮,要把自己的女儿介绍给我。我算了一下辈分,这姑娘管潘越离叫表哥,那我就是她表哥夫啊。
这不整**了么?
我从头至尾都是拒绝的,我丈母娘憋着一脸坏笑和师三小姐说悄悄话,然后两个人看了看我,一齐低下头嘿嘿嘿笑。
喂!我是妖好吗?别以为我听不到你说“哎呀小涂不行的啦你知道吧有的男人就是这样看着怪可怜的你也就别羞辱他啦”。
啊?丈母娘?你是认真的吗?
如果说潘越离是天下,那本大王就是上了天下的男人,可还行?
算了,人要善于自我开解,我也不和她一般计较,只是后来师三小姐看我时眼里总怀着歉意神色,以至于后来我在齐府里走到哪,哪儿就响起窃窃私语。
“诶这就是夫人看上的女婿!”
“御前侍卫!三品呢!可惜了,那个不行,啧啧啧。”
“唉你说惨不惨?白瞎这么好看了。”
“哎呀这么一想老天还是公平的,长得再好看怎么样,还不是中看不中用?”
“哎呀呀……”
所到之处,一片哀叹。
我:“……”也真的是无话可说了。
走着走着,在后院看见一鲜红身影,穿着红色斗篷的女孩儿在静静地弹琴。这个季节已经很冷了,不过再如何冷也不会下雪。如果是在雪中,一定会将这幅画面衬得更清新脱俗。
可现在也不差太多。
这女孩儿的琴音足够吸引我驻足。
抚琴么,潘越离也是会一点儿的,老皇帝自登基以来,耽于享乐,疏于政事,爱好风雅之事,所以此年间涌现出大批才子,就连皇子们都自小饱读诗书,会作诗的更招老皇帝喜欢。
潘越离不喜作诗,为了吸引老皇帝目光努力练琴,事实证明他在这些事情上都没什么天赋,请来做他师傅的琴师都被他气走一堆。
以前他弹琴的时候我就躲出去,他问我难道不好听吗,我说听得我想变身。
后来潘越离在皇帝寿诞当日弹了琴,丢人现眼以后……就再也没碰过那东西了。
我站在原地许久未动,直到琴音听了也不知,红衣姑娘抱琴走到我面前,叫了我一声。
“这位……公子?”
“嗯?”我回过神看了她一眼。
用倾城颜色夸她也不过分。鉴于我对女子没什么研究,只能说她长得更像话本中勾人魂挖人心的狐媚子。
这般长相的、能出现在这里的、应该是齐府的小姐。师三小姐说她只育有一女,于是我笑了笑:“齐小姐,无意冒犯,实在是因小姐您琴声动人,在下才情不自禁地停在这儿……”
齐小姐盈盈施了一礼:“琴弦只为知音弹。”
“哦……”这是要勾引我啊?
正常男子这个时候都会趁势而上,反问一句“这么说在下就是小姐的知音了?”更大胆一些的还可以深情无比地牵着她的手说“不,我不想只做小姐的知音,我还想做小姐的有情人。”
可我……并不是人。
于是我继续笑道:“那这个叫知音的人现在在哪儿?小姐用我帮您去找找么?”
齐小姐脸色微变,我脚底抹油,溜之大吉。
回去的路上没什么意思,先前一段时间流行鸿雁传书,我合计着也写首诗给潘越离送回去。但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娘的这鸿雁比我走得慢啊。
我正在潘越离寝宫里邀功讨赏,见他脸色微微松动,便一把将他捞进怀里问他是不是想我了。
这一次我看见他微微发红的耳尖,十分欢喜,殿外响起了宫人的声音,说是有信到。
潘越离挣扎着去取信,等我想清楚信上都写什么了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他拿着信走回我面前,对我挑了挑眉。
我揉了揉鼻子,伸手要施法把信搞碎,却在他的警告下住了手。
“让我看看你到底写了什么不好么?”潘越离声音带着一丝看热闹似的愉悦,掏出信纸,半晌后,脸色发黑,将纸攥紧手里转身离去。
本大王冤枉啊。
“喂我是因为路上想你了才写诗表达我的思念之情你呢你呢你连我走时什么都没说现在竟然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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