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他私藏东西,早就能回来了,而不用这么久。
而此时的清觉山庄,想来早就洒下天罗地网,要捉拿方才那两个漏网小偷。
玲珑这么想着,睡意全无,透过或疏或密的枝叶,她仰头看向夜空,繁星点点,宛若恒河沙数。
在江苏老宅时,她曾听绣娘们讲过关于星星的传说,记得最清楚的,就是她们说人死了便会到天上,化做一颗星星,永生永世在天上守护着他的家人,而那样小而淡的星星,则是没有长大便夭折的孩子。
前世的玲珑虽然没有机会进大学读书,但为了工作需要,她也自修过很多知道,她当然知道这些只是传说,但她宁愿相信,小弟就在天空的某个角落,守护着母亲和她。
……若是今天石二死了,肯定不会变成和蔼可亲的星星,他一定会来找她索命的。
玲珑朝着月亮拜拜,阿弥陀佛,保佑石二千万别死,我可没有逼着你再去一次,是你自愿的,死了也别来找我。
这么想着,玲珑的心情反而轻松下来。人的心情放松了,眼皮便越来越沉,她靠在树上,不知不觉睡着了。
睡梦中,有人拍拍她的脸蛋,那是一只没有温度的手。
玲珑惊醒,就看到石二站在她的面前,他的手上戴着黑丝手套,难怪感觉不到热度。
“在这里也能睡着,你不怕野猪吃了你”,石二说着,把那只口袋递到她的面前,“贪财的小孩,这次别再哭了,烦死了。”
玲珑也懒得搭理他的冷嘲热讽,她已经迫不及待打开了口袋。
这次石二果然没让她失望,口袋里装着的是两方砚台、一方镇纸,还有狼毫和一把折扇。
“你去书房了?”玲珑的兴致来了,石二是个识货的,这些东西的价值丝毫不输于金银珠宝。
石二没理她,姿态倨傲,却又双目炯炯,看着玲珑的一举一动。
玲珑用眼角的余光瞥他一眼,暗笑这人的老毛病一点也没变。他之所以找她当搭档,并非是看中她的功夫,而是因为她懂行有眼光,他想要得到懂行人的赞美。
“秋山老人?这是谁?”借着火折子,玲珑看向其中一方端砚。
“这都不懂,你没有读过书?”石二的口气带着讥诮。
玲珑咧咧嘴,这关我有没有读过书什么事。
“别卖关子,是谁啊?”
挖苦够了,石二这才不紧不慢地说道;“先帝做太上皇时,将他的书斋命名为秋山斋,秋山老人便是他为自己取的雅号。”
“哈哈哈,赚到了!先帝品评过的东西,价高又易出手,还没有风险,这下子发达啦。”
玲珑笑道,让石二的眼神更加嫌弃。明明是一件很风雅的事,从这小贼坯子嘴里说出来,就变得俗不可耐。
玲珑懒得去研究他的眼神,她已经打开了那把折扇。这只是一把普通的象骨洒金扇,上面是一副花鸟图,玲珑只看了一眼,便眉开眼笑:“石二哥,你真有一套,连这东西也能拿出来,谢啦。”
见她这次没有提问,石二问道:“你知道这扇子的来历?”
“谁不知道太宗皇帝一生酷爱诗画,号称诗画双绝,你再看这扇面,如此粗劣的画连街头画工都不如,却能堂而皇之陈列在皇庄里,那就只有一个可能,这就是太宗的扇面,对了,你再看这上面有大大小小的印章,这样丑到极致的画,竟有十几枚印章,想来大武朝历任皇帝都在上面盖章了,画得再差,也是祖宗的墨宝。”
第七十六章 收徒弟
“我忽然又想收你当徒弟了。”石二说道,四更天,他站在黑影里,玲珑看不清他的脸。
以前他也提过要收她为徒的事,起先是她不肯,后来她肯了,他又嫌弃她贪财,用半袋子玉器把说出去的话收了回来。
这会子也不知道这人犯了什么病,又提起要收徒的事了。
“为何又要收我为徒啊?”玲珑问道。
石二从那片黑影里走出来,从玲珑手里拿过那柄刚刚合拢的象牙骨洒金扇,重又打开,看着上面的扇面,淡声笑道:“就为了你方才的那番话,我忽然觉得,如果有你这个徒弟,也是一件妙事。”
把太宗皇帝引以为豪的书画贬得一文不值,不是妙事又是啥。
太宗皇帝虽然并非开国太祖,但他却是现今圣上的曾祖父,先帝是他老人家的亲孙子。
在大武朝,太宗皇帝的诗画一直是文人墨客喜欢收藏之物,太宗皇帝在世时从不吝啬笔墨,他最爱的就是在各处题字,至于他的诗画在黑市流通之事,据说他听闻后兴奋不已,甚至暗中让人抬高价钱。
因此,他的诗画在民间早有流传,流传得堂而皇之,这也是太宗皇帝在位时最得意的一件事。
大武朝以武力得天下,立朝初期依然尚武,直到近代,虽然孔孟之学受到大力推崇,但贵族之中尚武之风犹在。太宗之后,皇室子弟之中竟再也没有出过一位文采风|流的才学之辈。
是以,太宗皇帝的诗画双绝便成为大武皇室宗亲引以为豪之事,太宗皇帝的诗词和他的画,都已成为流芳百世的传奇之作,至于他的功力如何,早已不是后世人能够评说的了。
玲珑一头雾水,好一会儿才咧咧嘴,做了个比哭还难看的笑。
“就因为我说太宗皇帝的画比路边的书画摊子还要差,然后你就不嫌我贪财,又想收我为徒了?”
石二郑重点头:“对,这非梦境,这是真的,你别只顾着高兴,快些给为师磕头吧。”
好在这会儿没有喝水,否则玲珑一定喷他一脸。这人的自信心真是无比强大,竟能脸不红心不跳认定她会愿意给他当徒弟。
看在他又冒险跑回清觉山庄给她偷东西的份上,玲珑不想伤他自尊,所以她打个哈哈:“谢啦,还是免了吧,小爷我对给人做徒弟没兴趣。”
石二的那张假脸动了一下,可能是在皱眉,玲珑的表现出乎他的意料,他原以为她会感激涕零。
他意味深长盯着玲珑,正看到她在摆弄那方镇纸,顿时恍然大悟:“你是嫌给我当徒弟没有好处是吗?”
玲珑没想到他会这样问,索性嘻嘻一笑:“是啊,当徒弟又没工钱,有啥好玩的,我才不要。”
果然如此,这个小孩也是贪财得可以,明明是个挺好玩的孩子,偏偏俗不可耐。
或许是玲珑对太宗皇帝诗画的那番评说太令他惊艳,石二忽然想日行一善,把这个贪得无厌却又很孝顺的小孩拯救过来,于是他道:“做我的徒弟,自是有工钱,你想要多少?”
他竟然真的要给工钱!
玲珑怔住,却还是摇摇头,凭心而论,她知道石二的功夫比她高出许多,看他的身法便知道他是会轻功的,或许和那个在雾亭上写字的人也不相上下。她现在每日都在苦练,练得越辛苦,就越是知道,任凭她再怎么用功,也练不出那样的轻功。
那不但要身子轻灵,还要懂得吐气之法,而这些东西在现代早已失传。
如果拜石二为师,或许真能学到真正的轻功,但是前世秦玛丽把她坑得太惨,她对“师傅”二字有本能的抵触。
且,她不但是女子,还是大家闺秀,如果被石二发现,也不是好事。
玲珑依然摇头:“我独来独往惯了,你还是再挑一个良材美质当徒弟吧,咱们没有师徒缘份。”
很多事就是这样,你若是强求,反而求不到;你越是说不要,那人却死乞白咧一定要给。
石二便是这样,他生平第一次看上一个人,想收来当徒弟,为此还破例要给工钱,可人家偏就不肯。
因此,他比前两次更想了。
“每月给你一件好东西,价值保证不低于上次的玉盏。”
“你也不用端茶倒水伺候师傅,只要随我做买卖,我心情好时指点你几招。”
接连抛出两个有利条件,他偷眼看向玲珑,见她依然无动于衷,索性又道:“算了,磕头的事也免了,给师傅敬杯茶就行了。”
玲珑强忍着才没让自己笑出来,这人是多想给人当师傅啊。
石二应该年岁不大,顶多二十上下吧,老谋深算的人才不会像他这样。
“好吧,你既然这么诚恳,小爷我就日行一善,给你当徒弟吧,不过我有条件,你若是答应那才行,不答应就算了。”
月光下,石二的一双星眸亮了起来,玲珑甚至还看到他的眼睛里有火苗子突突在跳。
“你说来听听。”他说道。
玲珑抬头看看天色,她必须要趁着天还未亮回到庄子,庄户们起得早,她若是回去晚了,很容易被人发现。
“首先,每个月的月钱不能是一件物件,要两件!”
“第二,你那条口袋要给我,就当师傅给的拜师礼。”
“第三,不能是你高兴了就教我,不高兴就不教。我要学轻功,能在半空中写字的那种轻功。”
条件讲完,她眨着大眼睛看着石二,石二听得很认真,见她不说了,便问:
“还有吗?”
玲珑想了想,倒也真是想不出别的了,便道:“没了。”
“这有何难,为师都应了,找家茶楼,你给为师敬茶吧。”
玲珑又抬头看看夜色,四更天,不能再耽搁了。
“江湖人哪用拘泥这些俗礼,我这里就有茶”,她拿出腰间的水袋子,却又想起为了气石二,已经全都喝光了,便笑着道,“茶没了,要不你就做做样子,喝上一口,就当我给你敬茶了,行吗,师傅。”
第七十七章 梦惊魂
五更时分,玲珑回到了她的小院,杏雨就趴在窗前小案子上,口水把绣花绷子都浸湿了。
从小到大,杏雨是最贪睡的,可是每当玲珑出去,她都会等着小姐回来,虽然每次都睡着东倒西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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