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树林!关手电!”
听从齐谐的指令,三人一口气钻进山间小道,周围霎时全黑了,连虫翅都不响,只听树丛里一个喉音呼哧粗喘,搜索着目标越来越近。
夜风吹开云缝,月亮散出一点光,齐谐走远几步,蹲下,右手张开按在土上。方寻刚想问,被他一句闭嘴堵回去,只见他深吸了一口气,合上眼睛默念几句,就维持那个姿势一动也不动。
低喘近在咫尺,妖怪猛一回头,血红的眼睛笔直地盯过来!三人惊得后退几步,齐谐还是定在原地,丁隶正要去拉他,灰影一个箭步冲上来!张开铁锚般的利爪扫下去!
却被折扇轻松抵住。
一袭黑衣的背影站起来,妖怪触电似的缩了爪子,他往前逼近一步,那灰影竟紧贴地面,颤抖着向后退去。
三人立刻清楚是什么原因。——从齐谐身上散发出来,那是一种完全不属于人类的,比对面的妖物更危险数倍的气息,压迫着,不留余地的蔓延开,渗入每一个毛孔。
齐谐站定,拈出一张符,抬手一丢,竟成一箭青火瞬间烧遍妖怪全身,还没等它挣扎半下就一声惨号,化成乌烟散在了树林里。
片风过,云全开,月光遍地,洒在他的头发和双肩。齐谐转过身,那是丁隶完全认不出的一个人,脸孔冷峻,毫无表情,双瞳黑到没有一点反光。齐谐扫了他一眼,他竟不寒而栗,直到那眼光消失在黑暗中,丁隶才醒过神,打亮电筒追上去。
沿路返回别墅,齐谐正立在客厅一角。
“那个影子!”方寻停在门口一指,“就是刚才窗外那个。”
钱助理的手电照过去,无非一团空气,只听齐谐对那角落说:“刚才的事你看见了,我没什么好解释的,你要报复我奉陪,若不想死,立刻离开这栋房子,不许踏进半步。”
停顿片刻,他扔去一张符,一道白光闪过,灭了。
“那是……?”钱助理低声问。
“那只鬼被他杀了,瞬杀。”方寻看呆。
丁隶犹豫了一下,最终走过去,撩起他的左袖,前臂一道深深的血口。
“得缝针。”丁隶说。
齐谐抽走胳膊。
“不许走!”丁隶拉住他按到椅子上,“钱助理,麻烦你拿一下急救箱!”
清创,缝合,包扎,齐谐定定坐在那里,眼皮都没有眨一下。
丁隶固定好绷带:“十天以后拆线,之前不要碰水,明天回去吃点消炎药。”
见齐谐一动不动毫无反应,钱助理先打发了方寻上楼睡觉。
“你也休息吧。”丁隶对她说。
“休息不了了,我得想想怎么和王经理解释呢。”钱助理苦笑着指了指厅里一片狼藉。
等她的脚步消失在楼梯,齐谐一声轻叹,丁隶见他终于回过神,故意抱怨道:“我以为你不打算理人了。”
“你也去睡吧。”齐谐的嗓音有些哑,“我留下守夜,以防突发情况。”
丁隶不忙:“对了,刚才那是什么东西。”
“你说之前还是之后。”
“两个。”
“你能看见吗。”
“之前的能看见一团影子,墙角那个看不见。”
“那影子不是它本身,是它散出的煞气。那东西叫穷敖,红眼黑毛,形似巨犬,常在山间出没,是一种极凶的邪物。”
“它为什么那么怕你?”
“因为我将白天遇到的元童从山里召了出来,抽了它的力量来用。要比喻的话,就等于把机器人扔进粉碎机,用碾出来的铁块做成枪弹。”
丁隶一愣:“那它就……”
“死了。”齐谐冷面如霜,“不必觉得残忍,它若不死,死的是我们。”
“我知道。”丁隶轻声说。
齐谐向窗外看了一眼:“如果你实在没有睡意,我可以把刚才发生的事告诉你。”
丁隶嗯一声。
“刚才我从三楼下来,拉了电闸,没过多久那只鬼在二楼卧室出现。它是个老妇人,说自己住在临镇,四十年前带着三个孩子穿李陵山,不料遇上了鬼打墙,小儿子失踪了。家人进山找了很久,只找到一只鞋,她哭天抢地,亲手在鞋旁立了木牌,每逢祭日都来扫墓。四十多年过去,少妇变成了老太太,当她再一次带着纸钱进山,却发现这里变成了度假村,连刻着儿子姓名的木牌都不知被丢到何处。”
丁隶点点头:“所以她去世后就一直在这陪着儿子吗。”
“是,不过她儿子并不在这,我本打算替她把孩子找来,让她早点解脱,哪知穷敖突然蹿进走廊。我没空管那只鬼,只想着不要让妖怪跑去三楼,于是用血把它引到了客厅。”
丁隶一皱眉头:“这伤是你自己弄的!”
“是。”
“你有没有点常识,划那么大的口子伤到动脉怎么办!”
“我这种体质伤到动脉也不会怎样。”
“那你也不能——”
“够了!我自有分寸,轮不到你来指教!”
丁隶一窒:“阿静你怎么回事,从刚才就杀气腾腾的……”
“不可以吗。”齐谐目光冷冽逼视过来,“我是个邪物,本性如此,就因为从前太怕是非、示弱藏拙,才会被归心堂一步步逼到这个局面。现在起我不会再被动下去,如果他想玩,我奉陪到底,谁胆敢挡路莫怪我不客气。刚才你问我墙角发生了什么,我告诉你,因为那个元童体内就化着老妇孩子的魂魄,那只鬼看到了山林里的经过,想替儿子报仇,我就把它杀了。”
语毕,幽黑的客厅一片安静。
丁隶愣愣望着齐谐,胸口莫名地一阵发堵。
“如果你看不惯这种做法我很遗憾,但不会悔改,所以你不必费心来劝我。”齐谐冷冷道。
“我没想劝你……”丁隶看着他裹着纱布的胳膊,“我只是……不习惯你这样说话。”
“是么。”齐谐沉默片刻,缓和了语气,“你去睡吧,明早再陪我去一趟白云寺。”
“我和你一起守夜吧。”丁隶试探地问。
“不必。”齐谐语气平淡,却不容抗拒。
二人清晨出发,一路无话,到了白云寺门口,齐谐站住脚,吩咐丁隶买三炷香,要上等的。回程路中,齐谐将香点了,插在昨晚手掌按着的那块土上。
善后工作交给了钱助理,丁隶也不知她是怎么解释的,总之王经理一路诚惶诚恐,如待救命恩人一般将四人送了上车,临走还封了一只厚厚的红包塞到她手里。
回到蓝景轩已是下午。
齐谐直接进了书房,打开抽屉翻出那个本子,丁隶走进屋来,他没有再避讳。
“你在写什么?”丁隶坐在桌子边上。
“日记。”齐谐笔下没停,“你说得不错,这本日记就是关于我自己的记录,为了防止别人将我忘记。”
丁隶灵机一动:“如果你不写日记,归心堂的人把你忘了,事情不就解决了?”
“没有那么简单,遗忘程度取决于个体对于怪事物的记忆力和接受度,比如那个钱助理,还有叫方寻的风水师,他们都是异于常人的类型,没那么容易忘了我。”
“那我也异于常人的话就能记起你了?”
笔尖顿了顿。
“这就是我不愿让你接近的原因。”齐谐继续写下去,“不过事已至此,叫你罢手也是不可能的,如果你打定主意跟下去,就得做好脱离正常世界的心理准备。”
丁隶毫不在意:“那也挺好。”
“你觉得好就好吧。”齐谐合上本子。
“写完了?”
“记个流水账罢了,又不是写小说。”
“我要看。”
齐谐收进抽屉,上锁,拔了钥匙。
丁隶撇撇嘴,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片,齐谐看了一眼,是白云寺的签。
“我上午买香的时候求的。”丁隶递过去,“替你求的。”
齐谐道谢,接过来放在桌上。
“你不看看签面写的什么吗?”
“没必要,无非丝毫不灵的上签,或终将灵验的下签。”
“是张中签。”丁隶将纸片展开,推到齐谐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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