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露明:“……”
她拿起那几张毛票,小指头忍不住在颤抖。
她只能安慰自己:还好没有全军覆没,花瓶里的几十张100块钱和画夹里的50张10块钱想必还健在。
鸡蛋不能当在一个篮子里,智者诚不我欺!
当天晚上,黄露明和爷爷奶奶一起坐在沙发上,一边啃鸡爪,一边看《不许跟陌生人唠嗑儿》的时候,两位老人发现,黄露明撕咬地格外用力……
他们对视一眼,默默把装着全部卤鸡爪的袋子推到了正用力带入安医生来泄愤的黄露明面前。
……
因为这件事,黄露明不得不更加努力写稿来弥补损失,同时每天出门前都要反复确认,重要的东西能藏就藏……
当编辑于朕突然写信来,表示因为开会路过他们附近的一个城市,想要顺道和她见个面的时候,她几乎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因为她缺钱。
头条的稿费已经支付,月度和年度的奖金却要一等再等,毕竟像他们那种传统单位层层审批,效率会低得惊人。
但是黄露明知道时间就是金钱,越早买房越划算。她希望在假期中尽可能攒钱。
那么这位编辑大人就很重要了。
作为一个撰稿者,读者和编辑,哪一个更重要?毫无疑问是编辑。
因为在实体的制度下,作者和读者沟通的渠道并不顺畅,而编辑才是掌握了一篇稿子是否能够通过的生杀大权的人。
同样的文章,可能在有的编辑那里怎么改都不通过,换个编辑,一下子就过了。
黄露明把这个,当做人与人之间的气场问题。
就好比人在求职面试的时候,往往在见到面试官的三两分钟之内,就基本可以有一个面试结果的大致预感,而且通常非常准确。
这个现象的解释,她曾经在一本书中看到,这是人类大脑中遗传到的来自祖先的生存本能,当我们还是丛林中的动物的时候,与其他生物相遇,如果你的直觉会告诉你,他是危险的,那你就可以第一时间撒丫子逃跑。
即使到了现代社会,也一定要相信自己见到一个人的第一直觉,那个瞬间几乎就注定了你们之间的投缘程度。
黄露明觉得,编辑于朕就是和她气场相投的人,于朕每次来信都很简短,说话直接,不拖泥带水,付稿酬也干脆,她喜欢这种行事风格。
于是他们约在了一家茶馆见面。
出门之前,黄露明检查一番,将需要的文件都塞进了旧书包里,穿了一条半旧的白裙子,随便扎了一个马尾。
于朕并没有说明自己的具体来意是什么,黄露明就把今天当做了一次推销自己的机会。
她提前到达约定的地方,开始在心里打腹稿。
以前一个带过她上司教过她,无论要和什么人见面,只要想清楚自己手中有什么是对方需要的,两个人可以进行什么样的价值交换,就可以做到从容不迫不卑不亢。
她已经准备好了要拿来交换的价值所在。
趁着对方还没到,她试着想象了一下这位编辑大人的样子,应该是一位严肃的中年男性,戴着眼镜,浑身上下一丝不苟,谈话兴起时或许会点上一支烟……
所以黄露明特意打扮得刻板朴素了一点。
过了一会儿,当一位离子烫长发、穿着吊带和及膝裙,踩着凉拖,腰间挂着粗腰带的年轻女子坐在她面前的时候,她有一瞬间的惊讶。
然而两个人手里都拿着同一期杂志,确定无误了。
“你好,我是编辑于朕。”女子先伸出手来。
手掌摊开时看起来非常红润,握起来有些发烫。“我是黄露明。”
“我有些意外,原本以为你是一位中年男士呢。”还没坐下,于朕已经笑出声来,一只圆形大耳环随着身体晃动着。
两个女人见面,事先居然都以为对方是中年男性,还真是……
黄露明在工作中遇见过形形□□的人,总结出自己的一套五行看相办法。几番打量,她确定于朕是那种非常典型的火型人。
头顶尖尖、下巴尖尖、鼻头尖尖。整个面相像是一枚枣核。
本来就发量不多,又烫得笔直服帖,显得更少了。
印堂并不开阔,耳朵很小,是一个急性子、脾气暴躁之人。
现在这样热的天气,她竟然还在脖子上挂着一条围巾。在现在来说或许是潮流时尚,不过在黄露明眼里是在是夸张落伍了。
黄露明收腹,
立腰,
肩膀放平,
静静直视。
等着她先开口。
于朕冲她轻轻眨眼,眼皮上涂着鲜艳的绿色眼影,睫毛夹得很翘。“我今天来,主要是想来拜访一下您这位杂志界的新星。我做编辑也有几年了,还没遇到你这么拼命的,写稿速度几个老手都比不过。”
“只不过没想到,真人会是一个学生样的小姑娘。”说着又是抿嘴一笑。
“你可不知道,有些人说你这个笔名其实背后藏着好几个人,所以什么都写的出。”
黄露明微微扯了唇角,“我每次寄出去的都是手写稿,字迹是不能作假的,这个您可要帮我澄清。”
于朕轻轻摆手:“不过是一些眼红病罢了,看你出了风头就故意挑刺。”
黄露明看着她,心里突然有些疑惑,似乎曾经在什么地方见过这张面孔似的。
这时一阵手机铃声突然响了起来。于朕有些抱歉地抬头一笑,之后从皮包里掏出一个银灰色的小手机。
这时候的手机还都是天线外置的翻盖样式,于朕的这个居然还是很特别的360度外翻前盖,圆形的深蓝色屏幕,古朴地黄露明无力吐槽。还不如小灵通好看呢……
于朕非常优雅地徐徐转开这个磨盘一样的手机,开始讲电话。刚开始情绪还比较平稳,后来声音越来越高,最后一句简直是在咆哮:“狗汤圆!你到底有没有挺清楚朕讲的话?不说了!”
说完啪嗒一声很有气势地合上了手机盖,丢进包里。
也就是这最后一嗓子,突然让黄露明脑海中的一个人影浮现了出来……
发型打扮都变了。
可是这个声音、这个眉眼鼻唇的形状、这个彪悍的气势,这个霸道的训话、这个娇小的身形……
这不是前世见过的情人节暴打男朋友的那个姑娘吗?
黄露明有些凌乱,十年前你喊我小姑娘,十年后你喊我姐,这是个什么辈分?如果现在她已经是工作好几年的编辑,那十年后见到的那个,岂不是三十多了?
黄露明又努力回想了一下,当天她梳着齐刘海,发量很多……现在,难道是假发?她还穿着很萝莉的裙子,双脚固定盘在壮汉腰上的时候她留意过那个色彩夸张的裙摆……
于朕误以为黄露明是被刚才的怒斥吓到了,还向她温柔一笑:“不好意思,男朋友不懂事。”
黄露明:“……”
好了,不要装了,你的真面目我已经见过了。
黄露明试探着想确认一件事:“请问你的男朋友是不是高大魁梧,长得很憨厚的样子?”
“你怎么知道,你认识他?”于朕脸色一变,瞪大了眼睛。
“不,怎么会呢。我严格意义上来讲还没有出过省。不过……”黄露明用下巴指一指门口的方向,“他好像也来了。”
说话间,一个壮汉朝这边走来,一看见于朕眼睛都亮了起来。
黄露明印象更清晰了,牛仔裤配格子衬衫,这个哥们十年都没换过打扮……
接下来这段时间,莫名其妙被虐狗的黄露明在心里默默地开始背《陈情表》。
“不是跟你说过,不用来嘛。”
“真真啊,你耳环掉了一只都不知道啊,我特意给你送来。”
黄露明:臣以险衅,夙遭闵凶,生孩六月,慈父见背。大人真是凄惨啊!
“谁要你管,只戴一只最酷最in好不好啊!”
“真真啊,你出门怎么不告诉我呢,万一遇到坏人怎么办?”
黄露明:谁是坏人??算了。行年四岁,舅夺母志。祖母刘悯臣孤弱,祖母好人好报!
“出门也不知道穿一套好的,净给我丢脸。”
“只要老婆好看就够了……我明天就带你去买新衣服……”
黄露明:差不多得了吧?!九岁不行,零丁孤苦,至于成立。既无叔伯,伯叔有也白搭!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十年后闹分手的人现在旁若无人地秀恩爱!这是道德的沦丧还是人性的缺失?!
终于,这两个人想起旁边还有一个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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