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肩膀看上去那么瘦弱。
后来,我们回了台湾。
临行前收拾东西的时候我见她很看重一个小包裹,还亲自带在身上,便忍不住问她是何物。她得意洋洋地对我说我曾笑她痴人说梦,如今她便让我看看什么叫美梦成真。那是一个川剧脸谱,是一个老川剧演员送与她的。我不知道她与那人如何交涉,只觉得这世上原来有很多事看起来遥不可及异想天开,但只要有恒心有毅力有一颗至死不渝的心,哪怕是痴人说梦也可以梦想成真。虽然毓敏秀没有真的和川剧师傅学会了变脸,但我却真真正正赢得了美人归。我说这话的时候,飞机正在返航,窗外是湛蓝的天空矮矮的云朵,身边是孩子们的欢闹,而我与她十指相扣。那是我们认识的第十六个年头,终于在一起了。皇天后土为证,十指相扣,我便再也不松开了。
那一年,我刚刚三十四岁。毓敏秀三十六岁。
☆、第 70 章
人的一辈子很长。从我们还在娘胎里孕育开始,这一辈子就开始了。这一个孕育了我们的娘胎,会一辈子都跟着我们,影响着我们。这长长的一辈子中,我们会经历出生、爱恨、离别、衰老、最后死亡。这长长的一辈子,我们都要不徐不疾地走过,着急不得,磨叽不得。我们只能按照它既定地轨迹按部就班地走下去。人的一辈子又似乎很短。当我回首我的过去,我年少的时候,当年觉得过不去的那些坎忘不掉的那些人,就这么悄悄地过去了,甚至当我想回头再看看它的时候,才发现不知何时它早已经模糊不清了。这长长短短的一辈子,我不知我走过了多少,又剩下多少,但长短大抵是无关紧要的,这生命的宽度和容量才决定了人一辈子的精彩与否。
我们回到台湾,世道日渐变好,戏班蒸蒸日上。在我、毓敏秀、林佳喜和于大伟的合作下,一九九七年戏班扩大了规模,开始招收新一代的接班人,真真正正地稳定发展起来了。那时候林佳喜大概三十二三岁,于大伟估计痴长几岁,两人在戏班的合作中培养出感情,重新组成了家庭。我和毓敏秀的感情一直都不温不火的。原因无他,毓敏秀的情路我算是知道得八[九不离十了,但我的过去,虽不能说劣迹斑斑,却始终有些难以启齿。因了这点缘故,我始终觉得我不够坦诚、不够忠实,便一直那么拖着。那时候我们都已经不是十七八岁的少女,身体里早已不再涌动那澎湃的激情,也不再渴望轰轰烈烈的爱情,只觉得就这么相濡以沫、互相扶持已算是难能可贵了。我们一直相敬如宾,毓敏秀似乎对我也无激情,再加上我那褶皱如床单一样的肚皮,更是让我无法对她袒露。我以为我们就要这样过一辈子了,我不愿令她背负上世俗的骂名,只要她心灵上承认我们也能相守一生了,这样一直到林佳喜新婚的那天晚上。
林佳喜是二婚,所以没有大肆铺张,只邀请了班里关系较好的几个同事参加喜宴,算是做个见证而已,与我当年有些类似。喜宴也很简单,就一桌酒席,围坐着几个人。也不知道是戏班太久没有喜事了,还是林佳喜演了丑角之后嘴皮子更利索了,总之在她的劝杯之下,酒桌上几人竟都喝得有些面红耳赤了,我自然也是喝得微醺了。我看向毓敏秀,她仍在与酒席上几位同事推杯换盏,脸上起了一层薄薄的红晕,连耳朵都粉红粉红的。她极少喝酒,更少有喝到微醺的状态,平日里也总是一副雷厉风行的模样,这乍然看上去竟别有一种风情,我便不由看得有些痴了。
酒宴结束,我竟趁着那点酒兴跟着她回房了。不记得是谁主动的,我们开始接吻。先是淡淡的,蜻蜓点水般的温柔辗转,后来逐渐变深、变急。她的呼吸温热温热的,带着一股淡淡的酒香味。她的舌头笨笨的怯怯的,竟还带着我想象中的那股生涩。
如今说起来也是可笑,想我们两人均已过而立之年,也都已经育有孩子,不想在床上竟都如此生涩。她小心翼翼地探寻着我的舌头,在我嘴里笨拙地流连两巡便退去了。那时候我们还不会舌吻。她只是循着我的脖子亲吻到我的锁骨上。我们动情了许久,行动却是很缓慢。然而这一刻我却是等了大半辈子了,又如何舍得不仔细品尝她的味道认真感受她的温情呢?我细细地承欢在她身下,一直到她解开我衣裳的时候我才惊醒过来。我想起这衣服下面是我褶皱如床单的肚皮,那上面还游离着一条条像蚯蚓一样的妊娠纹。虽然我们的吻都还如此生涩,但我们都已非十七八岁的少女了。这身躯,早已不复年轻时的美艳了。我想留给她的那一份干净、清白、纯粹的爱情,早已经脏了。我的手猛然制止了她。
“怎么了?”她问。声音带着动情处的魅惑的嘶哑。
我抓着她的手,一颗眼泪不期然滑落眼角。
“我老了。”我说。
她愣了片刻,才在我唇上轻轻印下一吻,“傻瓜,你要是老了,那我岂不是更老吗?”
我轻轻摇头,“你在我眼里还是像当年一样好看。”
“你在我眼里才是像仙女一样好看,就是不经常笑,像个不快乐的仙女。你以后要经常笑就更好看了。”
“我从你听你夸过我。”
“傻瓜,”她轻轻一笑,“你当我是登徒子吗?看见美女就要夸。”
我突然眼眶一热,油然生出一股想哭的冲动。这赞美,似是等得太久太久了,乍听起来只觉得那么不真实。若真像仙女一样,为何这些年她都不会对我动一点点心呢?若真像仙女一样,为何这么多年她都可以无动于衷?为什么她可以说不要把每个人都想得像我一样?实际上,她不过是害怕我离开而已。在这场爱情的博弈里,我一直处于劣势,我手里唯一的筹码就是离开。这又不免让我生出些许凄凉。我的爱,一直这么卑微。
“你知不知道,我爱你很久了。”我说。
久久,她都没有回话。也许爱这个字,真的太沉重了。于我们而言,或许只要默默的相守扶持就好了,我又何谓奢望太多呢?然后,她紧紧抱住我,说:“我知道,只是生活有太多的不如意了。这世事阴差阳错,又岂容我们简简单单爱或不爱要或不要呢?你真是个小傻瓜。”
我的泪就落下来了。原来,她都懂得。原来,她并不是像她表现得那么不懂。可是,为什么不能早一点?为什么非要到我们人老珠黄之后才能在一起?为什么非要等我这身躯残破成这样才说爱我?
她轻轻地吻去我的泪。
“我老了。”我说。
“我知道。我会陪着你一起变老。”
我转过身,在黑暗中,我看见她的眼睛晶晶亮亮的,大概就像这誓言一样熠熠生辉。
我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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