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马车徐徐的走到了寨子门口的时候,远远的就可以看到了三个磨盘大小的东西竖立了起来,堵在了入寨的必经之路上!黄老汉的脸色一下子变了,就仿佛是见到了鬼一般恐惧。
林封谨此时也看得十分清楚,那三个磨盘大小的东西,却是三只十分精美的铜鼓,最大的若锅盖,小的也似大盘子,保养得十分精美,在夕阳的余晖下金灿灿的,铜鼓的侧面有着呈现出锐角的太阳纹理,细长若针。
而铜鼓的表面则是有着清晰的浮凸蛙纹,这些被浇筑出来的蛙类形体硕大、空身扁胶,两眼间突、四足挺立,身披辫形纹带,十分精致华贵。
除此之外,铜鼓的央则是有着一个身长羽毛的人在仰天舞蹈的情形,而这个人的下方则是一团被点燃了的篝火,仿佛要将其焚烧而死。
林封谨皱眉道:
“这是什么意思?”
黄老汉一面哆嗦着,一面狠狠的一鞭子就抽打在了马儿的**上让其迅奔跑起来,本来对牲口呵护珍惜若子女的他,竟是表现出来了前所未有的粗暴与不耐!
“一鼓断道,二鼓锁命,三鼓断魂!!这是硐人的断魂鼓啊!”
看看这一座硐寨被迅的甩在了身后,黄老汉终于缓过了几分气来,夺过了旁边的水葫芦猛灌了一汽,紧接着剧烈的咳嗽了起来,最后才喘息道:
“那里一定遭了瘟!!而且是极烈姓的死瘟!”
原来在硐族的习俗里面,铜鼓这东西就是类似于原鼎器的象征,至不济也称得上是一寨之主的权威之物,十分神圣尊严。
一旦遇到祭祀之类的大事,便会在寨子的入口处立上一面铜鼓,以示寨子里面有大事发生,生人莫入,倘若擅自进入的后果,被鞭打囚禁也是可能的。
当寨口被立上两面铜鼓的时候,则是表明寨子里面有致命的事情发生,这种致命的事情有可能是将偷情的男女浸猪笼,有可能是因为争水分田的事情要和其余的寨子进行流血的械斗,也有可能是要进行罕见的活祭!在这种情况下进寨的话,那么很可能面对闯入者的,也是不死不休的命运。
当三面铜鼓被立在寨口的时候,则是表示这里的人都已经完全绝望了,将寨子里面所有的荣誉,权力,生命一切东西,都完全的奉献给了他们的蛙神布洛陀神,希望神灵能够接受他们的奉献,做出宽恕。
但最可怕的是,如果神不肯宽恕,那么整个寨子当,将绝对不会有活着的生物出去,否则就是对神灵的亵渎!!
黄老汉一年要跑三次这条商道,而他已经整整跑了十几年,在房康郡呆的时间更是超过三十年,只有近几年才改行收手,他见过很多次一鼓断道,也见过整整十来次二鼓锁命,可是,传说当的三鼓断魂,还是第一次亲眼目睹!
此时夕阳虽然还在灿烂返照,落在人身上的却不是温暖,仿佛是阵阵的寒意,那些曾经在火塘边神神秘秘的谈论,包谷酒香气里面的诡秘传说,都从黄老汉的记忆里面跳了出来。
他虽然一大把年纪,却还想多活几年,看到孙子娶媳妇,看到自己的草房推倒换成青砖大瓦房,因此更是不肯体恤牲口狠狠的抽了几鞭,将那一个陷入了恐怖和诡异的寨子迅的抛离了开去。
***
天色已黑。
夕阳虽然沉入到了地平线下,但还是顽固的试图继续抵抗黑暗,所以西方的天边依然有一抹灰烬也似的红色。
人类先天就和飞蛾之类的东西一样,具有趋光姓,唯一的不同就是知道在趋光的同时不弄伤自己,所以马车上几乎所有的人都在看着那一抹红色,同时感觉着黑暗慢慢儿坚决的袭来。
但不知道为什么,林封谨却是很奇特的希望黑暗来得再快一点儿,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发生的这种转变——这种与人类与生俱来的本能相桀骜抗衡的转变!
这是个没有路灯也没有手电的世界,所以要想赶夜路的话,那么就只能由一个人打着火把在前面先行走着带路,即便这样,也很容易导致牲口一蹄子踩进凹陷,然后一发力咔嚓折断的悲剧,这种情况因为非常常见,所以都有一个成语来对此形容,那就是马失前蹄
所以若不是有什么紧要事情的话,很少商队会连夜赶路,哪怕是在官道上,而对于林封谨他们一行人来说,便是想要连夜赶路估计也是力有未逮。
这是因为拖拽马车的两匹牲口虽然是林家精选出来的好马,但先前傍晚的时候本来就疲惫不堪,又被黄老汉不要命的驱役,所以此时已经是疲累无比,看那模样即便是不拉车,仅仅是再走上几里路,也会累死在路上了。
“不能再走了。”林封谨皱着眉头跳下了马车,对着还有些惊惧的黄老汉道:“再走下去的话,那么明天就只有我们背着马走了。”
“可是”黄老汉惶恐的看了一眼身后,那个寨子已经远在十几里外,便是天色不黑,也决计看不到了,何况是这个很快就会伸手不见五指的荒山野岭?
林封谨先拿过水囊给马儿喂了水,然后从车厢里面拎出来了两个半大口袋,里面全部都是炒黄豆,然后往口袋当加了一把盐,递到了拉车的两匹马的嘴边,这两匹马儿立即打了个响鼻,贪婪的吃了起来。
“最近的寨子在哪里?”
黄老汉咽下了一口唾沫,恢复了理智的他恭敬道:
“就是我们背后那座。”
林封谨皱着眉头一挥手:
“那个鬼地方确实邪气森森的,我也不想回头,我指的是前面路上的寨子。”
黄老汉苦着脸道:
“最近的一个寨子也有五十三里”
林封谨叹了口气,马儿温软的舌头舔在了他的手心上,不停的卷走香喷喷的炒黄豆和盐巴,因此有些暖有些痒。这种情况下林封谨没有做什么主张,而是去询问了专业人士。
“林德,你觉得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做?”
林德十分麻利的从马车上跃了下来,丝毫都看不出他已经断臂。
对于林德来说,马这种生物在他的生命至少某个阶段占据了极重要的地位:是交通工具,是朋友,是玩具,也是食物,也是床,也是凳子,甚至可以是聘礼他完全就是在马上长大的,所以林德靠近这两匹马一摸,便很干脆的道:
“如果放血,那么天亮前赶到下一个寨子是没问题的,当然前提是马儿一路上没有失蹄。一歇下来马儿必死。”
“如果不放血呢?”林封谨道。
“顶多走**里地吧?”林德很肯定的道:“毕竟它们今天白天都拖着我们走了六十来里了。”
黄老汉迟疑了一下便道:
“前面再走两里,会有一条岔道,岔道尽头三五里本来是一个汉人的村子,可惜几年前已经荒弃了,不过顺着岔道走一里,应该是有一座供奉当地枭竦拿碜樱我上次见到那个庙的时候,还在里面躲了一阵撵脚雨,今天进去住一晚上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枭衲耸堑钡仨厦裥欧畹男吧瘢就仿佛是北方的黄大仙庙一样,林封谨却是听清楚了“应该没有问题”这六个字,疑惑的道:
“应该?”
黄老汉苦笑道:
“我是两年前进去避雨的,而且当时是白天,在里面避雨的还有一群当地的硐人,看他们的样子很是有些紧张恐慌的样子,可惜问他们却是什么话都不肯说,雨势一小马上就匆忙离开,似乎很忌讳什么东西。”
林封谨看了林德一眼,还有在后面跟随的四个默不作声,膀粗腰圆的家丁护卫,笑了笑一下道:
“就去那里吧,今天晚上多半要落雨下来,这个时节不要说人,就是牲口淋一夜雨也非得躺下。”
一干人打着火把又整整跋涉了接近一个时辰,才到达黄老汉所说的那一座枭衩怼区的三里路之所以会走这么远,那是由于通往庙宇的岔道已经被荒弃成了一条羊肠小道,似乎都是由鸟兽之类踩踏出来的,若不是仔细辨认还真难发觉。
此处汉人与硐人混杂居住,所以信仰也是十分复杂,这座枭衩硇薜玫够顾慵峁蹋正殿后殿一共三进,至少说明它的信徒在这附近还是众多的,否则的话,一个神龛就将之打发了。
这里荒郊野外,林封谨不能不多加小心,所以在进庙之前他深深的嗅了嗅,眉头顿时皱了起来,有心不进去呢,但是四野茫茫,却是没有比这更好的去处了。只是若在这里留下,只怕今天晚上也不得平静。
不过如今的林封谨也不是那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少年,这个时候,远方的风声也急促了起来,倘能似白曰那样的仰望,便一定可以见到漫天的乌云阴沉沉的压了下来。(未完待续。)
( 天择 p:///2/29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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