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黑太子软萌妃》腹黑太子软萌妃分节阅读20

    皇甫恣的目光从书册上移开,看向门外少女的背影。

    少女刚刚沐浴过,不时有几颗水珠从发梢滑落,她好像不习惯挽发髻,长发只用一条淡金色丝带系住,乌黑发亮的长发垂至腰间,如镜如绸。浅粉色的衣裙勾勒出少女曼妙身形,腰间盈盈一握。

    水千浔浑然不觉身后的目光,只是贪婪地看着外面的一切,此时,正双手插腰训斥姐儿的老鸨是可爱的,正倚着房门嗑瓜子的姐儿是漂亮的,就连下面俗艳的大厅也是美丽的。

    正陶醉在自由中的水千浔忽然抽了抽鼻子。

    楼梯口,一行少年内侍端着檀木托盘,目不斜视的走过来,托盘上面碗碟精美,菜肴精致,香味诱人。

    水千浔的肚子咕噜咕噜叫起来,起床到现在,她还滴水未进,肚子早就空了。她手一伸,就要去抓盘子里的花卷,不料眼前亮光一闪,一线细丝缚住了她刚伸出去的爪子。

    内侍从水千浔面前鱼贯而入,把碗碟在案几上一一摆好,又目不斜视的从水千浔面前走出来。

    亮光一闪,那一线月光般的细丝收回,房门无声无息关上,隔断了水千浔追寻食物的目光。

    难怪会放她出屋,感情是给他吃饭腾地方啊。

    姐才没心情和你同桌吃饭呢,影响食欲。

    当然,水千浔绝对不会承认,对着皇甫恣那张祸国殃民、倾国倾城的脸,吃饭时想不走神都很难。

    水千浔摸摸肚皮,一记眼刀子撂到关住的房门上,随后就奔向楼梯,准备去寻找红袖招的厨房。刚走到楼梯口,白影从眼前闪过,雪团唰的一下跳到她的肩膀上。

    它两只爪子捧着只红果,蓬松雪白的大尾巴竖在身后,好整以暇地坐下来,呲着雪白大门牙,正准备开吃,忽然一缕乌发甩过来,准确无误的抢走了它爪里的红果。

    雪团目瞪口呆地看着红果消失在水千浔丰润的红唇间。

    “味道不错,雪团,再去弄两只给姐吃吃。”水千浔砸吧砸吧嘴,口感很好,又甜又脆,入口爽滑,还带着点小弹性。

    “吱吱、吱吱……”雪团双爪和尾巴同时飞舞,满脸悲愤,那可是朱果啊,有银子也买不到的朱果啊,它最爱的零食,主子每天也只给它限量供应一枚而已!

    身为人类,从鼠嘴里夺食真的好吗?

    显然水千浔并没有这样的觉悟,还在上下打量着雪团,似乎想看看它身上有什么地方能藏着吃的。

    一缕乌发还揪住雪团的大尾巴抖了抖,没抖出什么吃的,反而揪掉了几根鼠毛。

    “烤松鼠味道应该不错……”水千浔歪着头,打量着肩膀上的白松鼠,砸吧砸吧舌头,一副垂涎欲滴的模样。

    白光闪过,雪团以生平所能达到的最快速度,消失在了水千浔的视线里。

    水千浔嘻嘻一笑,一只松鼠,也敢在她面前秀优越,哼!她朝雪团的背影飞去一个鄙视的眼神,直奔厨房而去。

    红袖招后院静悄悄的,一个人影也没看到,但是水千浔分明闻到厨房里飘出的饭菜香。她兴冲冲地推门而入。

    “哗”一张大网从天而降,罩向水千浔。

    水千浔猝不及防,哪里来得及躲闪,眼看就要被大网罩住,只见眼前一亮,剑光如冷电,“嘶拉”声中,大网被剑光斩碎片。

    门口,墨初正把剑插回腰间剑鞘。

    下手的人已经不见,几滴血珠洒在地上。水千浔看着一闪而逝的黑影,又看看面如冰块的墨初,有些搞不清状况。

    不管是掳走还是刺杀皇甫恣,她都能理解。她在地球网络上看到的各种电影电视剧小说,都说明太子这个职位,绝对是高风险高回报,坐住了,就拥有天下,失败了,多半是死,侥幸活着的,那定是生不如死。

    但是为嘛要对她下手?就算别人真以为她是皇甫恣的女人,不管是掳走她,还是杀了她,貌似都对皇甫恣没什么影响。

    没有人会天真的以为,能用一个女人挟制皇甫恣这样的人。

    当初她会对皇甫仙蕙那么说,也是料定就算她拉个太子妃的名头当大旗,顶多招来些女人间的麻烦罢了,还不至于卷入到皇子间的权力争斗中。

    水千浔坐在厨房里,一边把做好的饭菜盛在碗盘里,一边思考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以至于让自己目前的处境非常不妙。

    想了半天也没想出来什么端倪,她也懒得想了,总之现在身边明暗护卫这么多,自己的安全还是有保障的。

    话说,没了各种高科技装备,自己和这些古代高手比起来,确实没多少优势。如今能依仗的,也不过就是隐身光衣,头发,以及自己的逃命十八式,也许,暂时躲在皇甫恣这棵大树下也不错。

    水千浔端着饭菜走出厨房,坐到院子里的石桌边,把饭菜分成两份,另外一份放到对面,招呼墨初:“你也来吃吧。”

    墨初虽然总是冷着一张脸,不像墨双那样见人就带三分笑,但是面容英俊,眉如宝剑,鼻挺如峰,薄唇总是紧紧抿着,酷男气概十足。

    一个人吃饭无趣,水千浔也没什么身份地位的概念,跟一个英武酷男同桌吃饭,也是给自己找点小乐趣。

    再说,这酷男刚还救了她。

    墨初微微一怔,少女大而黑的眸子晶莹剔透,正朝他盈盈而笑,声音甜糯,语气随意,就好像是对朋友一般自然。

    水千浔见墨初站那一动不动,心想古人尊卑观念很强,虽然她不算什么主子,但是要护卫坐下来和她一起吃饭,多半不合规矩,她也犯不着非要跟人家的三观较劲,招呼了一声后,见墨初没什么反应,也就自顾自的吃起来。

    “唰”墨初长剑骤然出鞘,剑光如电,刺向水千浔,与此同时,水千浔一声尖叫,脚下的泥土里面突然伸出一双手,抓向她的脚踝……

    ------题外话------

    周末快乐,么么哒

    ☆、第二十七章 明月本无心

    土里伸出来的两只手嗖的一下缩了回去,一串血珠洒在水千浔的软缎绣花鞋上。

    水千浔的尖叫声几乎刺破了墨初的耳膜,他收回剑,有些惊愕的看着浑身发抖的少女。这少女给他的感觉是娇憨的、俏皮的、散漫的,就连刚才在厨房里险些被掳走,也没有见到她惊慌失措。

    怎么会吓成这样?

    “鬼啊!”水千浔一蹦三尺高,跳到凳子上,乌黑的眸子盯着下面的土地,一张小脸吓得惨白,生怕从泥地里钻出僵尸鬼怪之类的东西。

    水千浔天不怕地不怕,就怕鬼,尤其怕那种从各种犄角旮旯里爬出来的鬼。

    这还要拜地球网络所赐,谁让她好奇心太重,好死不死的点开了《午夜凶铃》,看完以后,她险些把屏幕给砸了。

    啊啊啊,从泥土里面伸出来的两只手,好可怕,好可怕,虽然是大白天,虽然阳光明亮,她依然吓得全身发抖。

    “水姑娘,那不是鬼,是善于隐匿行踪的刺客罢了。他们受过特殊训练,能长时间在躲藏在土里。”

    墨初虽然依旧是张冰块脸,但是还是好心给水千浔解释了一下。他见水千浔目光将信将疑,就指了指她鞋面上的血珠:“你看,如果是鬼的话,怎么会流血?”

    水千浔低头看看,只见粉色缎面上的血珠已经洇开,留下一抹血痕。

    她松了一口气,拍拍胸口,不是鬼就好,地球古代人果然不容小觑啊,藏在土里,这也可以?僵尸神功吗?靠,吓死她了。

    水千浔小眉毛扬起,双脚向外一踢,把染了血迹的绣花鞋甩到一边,赤着白生生的小脚丫,筷子一动,又飞快吃起来。

    墨初看着埋头大吃的少女,冰块脸忍不住抽动了一下。

    刚刚还吓的死去活来,转眼间又吃的眉飞色舞,水姑娘,这样真的正常吗?

    水千浔可不知道墨初的腹诽,反正只要不是鬼,那她就不害怕了,更何况,现在她的处境显然不那么妙,吃饱喝足,才有力气应付。

    不思茶饭,食不下咽这种事情,从来不会发生在水千浔身上。

    墨初看了一眼水千浔分给他的那一半饭食,慢慢走过去,慢慢拿起来,慢慢走到一边吃起来。

    水千浔把最后一小片白切羊肉送到嘴里,满足的叹了口气。话说红袖招这家妓院虽然不怎么上档次,但是厨子的手艺还真不错,她甚至开始考虑长住红袖招的可能。

    本来只准备坑点老鸨儿银子就走人的水千浔,觉得把红袖招收为囊中之物也不错。

    为了个厨子,要算计整个楼子,这样的想法,也只有水千浔这种非地球人能想得出来。

    墨初看着一边舔着筷子,一边眼珠滴溜转的少女,慢慢说了句话:“那是主子的厨子准备的饭菜。”

    水千浔一脑门黑线,太子殿下是算准她出门以后,会直奔厨房而去吗?难道太子殿下这么好心,把她赶出门,却又专门在厨房里为她备好了饭菜?

    这饭菜里面没下毒吧?

    “咦,小浔儿,你的鞋怎么跑到这里来了?”杜篮儿的声音响起,她从后院门里走进来,正俯身捡起地上的绣鞋。

    “鞋子不合脚。”水千浔随便编了个理由。

    “这鞋子应该很贵……”杜篮儿端详着绣鞋,看到绣鞋上面的一抹血痕时,目光有些惊讶,“你可是伤着哪里了,这鞋子上的血哪里来的?”

    水千浔没理会杜篮儿后面一句话,只是懒洋洋地说:“这绣花鞋很贵?上面又没镶金子银子什么的,能贵到哪里去。”

    “这鞋用的缎料像是脂玉锦,我见过御史夫人的衣领上用这个来镶边,比头发丝粗不了多少,比手指长不了多少的一条,江记衣铺的伙计说过,就这么一点点都比同样大小的黄金贵十倍,而且有钱也买不到。”

    “嗖”的一下,水千浔已经从凳子上掠到杜篮儿面前,一把抓过绣鞋,里里外外看了个遍,连鞋底都不放过。

    “你看,这缎面对着阳光会发出玉一般的光泽,听说在晚上没有灯火的地方,也会发出极淡的光泽,那贵客定是了不起的大人物。”杜篮儿用手摸着胸口,羡慕地说。

    “这鞋子真这么值钱吗?”在水千浔的认知中,只有金银宝石美玉珍珠之类才值钱,没想到没什么饰品的鞋子也能和同体积的黄金媲美。

    杜篮儿点点头。

    她翻来覆去的看着绣鞋,双眼熠熠生辉,闪动的全是金子的光泽。
猜你喜欢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