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个王爷来种田》买个王爷来种田分节阅读6

    “程仞锋?!”我低低的吼着,完全象是动物的咆哮我的牙痒痒的恨不能扑上去咬他一口。我们纠扯着下地,是他,我的心刚放下又提起,这家伙莫非是跟着我来的,他有什么意图?

    我故意一言不发地向回走,听着他在我耳边低低的笑。他越笑我越恼,笑死他得了,可惜笑了一会,他就伸手过来抓住我的手。我盯着被抓的手,看看手又看看他,他也挑衅地回盯我毫不放松。

    叹口气,我明白这个时候耍赖是赖不掉的,撒谎在他面前也很容易出破绽,一个如此精明心思慎细的人。干干脆脆坦白从宽,我孤独得够了,闷这些在自己心里很难受很难受的,只是他是否应该可以信任,只是他是否可以接受,我的经历太也鬼魅和奇异,让人无法置信,他是那个超凡脱俗的人吗?知道真相后,他会不会伤害我?我仔细的审视他,不带一丝个人的主观愿望,很冒险,但我别无选择,何况虽说这家伙现在敌我未分,但我总觉得他对我是无害的。

    “跟我来的?”我问,“对,今天吃饭时你的神情就不对,你为什么要来查探国师?”“就是我说出来,我想你也不会信的。”“你没说出来,怎知我不信。”直觉没错,这男人是个狐狸型的,“行,不过说来话长,能找个说话的地吗?”要另找个能从容说话的地方,主要是因为我还得酝酿自己说真话的情绪。

    第1卷第24章

    这难不倒他,程仞锋在京城里是有其居所的,且还就在这里附近。“是你家吗?”我们是翻院墙进去的,翻墙时我调侃地问。他回答得很干脆,但细想却有些凄凉的意味,他说:“不是我家,只是个临时的居所而已,我没有家,我也只有临时的居所而已。”

    这个人应该是有些过去的人,在人世间没翻过几个跟头历过几番风雨的人是说不出这样的话的,凄凉却不感伤,一时间我很有些同病相怜的情绪往上飘,不过他的流浪方式与我的流浪方式完全不同。

    一进屋,他先留我一个人在房中,我听得他走远的脚步和唤人的声音,不一刻的功夫,他捣鼓出几盘酒菜,回到房中我们分主宾坐下。

    酒有两种,一种是给我喝的梨子酒,啜一口酸酸甜甜的象少女的心,而他的酒则透明芳冽估计是高粱烧这一类,这是莽汉子的酒呀,想不到他这样书生型的男人也爱。

    我身上穿的衣服并不厚,谁会在夜间出动时裹得象个肉棕?或象只棕熊,不过这深冬天的夜晚还真是冷哪,我觉得我的鼻子有些痒痒的,是要感冒前的征兆吗?我下意识地缩了缩身子。

    再喝一口酒,我说:“这酒真香。”又吸溜一下鼻子,程仞锋瞅瞅我走进里屋,拿一件皮裘披在我肩上。真是个细心的人,以后谁嫁他是有福了,因此我问:“程大哥,你娶亲了吗?”“没啦,你为什么问这个,是不是看上我啦?”他笑,盯着我目光炯炯的有此探讯的味道。

    风一样的男子谈到婚姻会有真心吗?所以我也不在意,因为好在我还真的没爱上他,我说:“那敢高攀呢?就您这条件,找个公主都不为过,我这样的山野女子别的没有自知之明还是有的。”

    我又灌一杯酒,他给我满上,望着我说:“其实前段时间,我还真以为我喜欢上了你,”“啊。”我完全的一副张口结舌的愚样,有这样的事,他笑着摇摇头又说:“要不然,我为什么还要来探你?你也太没有女子的自觉了。”是的,我与他,我就说是怎么银货两清嘛,变成了两不清却原来是因为这样的原因,对于男女之情虽说我已届二十八岁高龄,但还是很迟钝的。

    不过他怎么会看上我嘛,我有些奇怪,他自动地为我解惑说:“你是我所见过的最特别的女子,干脆、爽朗、自力自强,还有能力,做的是多少男子都做不了的事,我很奇怪为什么你自寻死过后活过来就变了个人呢?据说以前的你温婉、怯弱。”原来他调查过我,这也是可以想象的,但他对我的态度不象情人,没那份浪漫和那份怦然心动,倒更象是亲人有些温馨,所以我自动掠过他说以为喜欢上我的那一段,我又喝一杯说:“原来你调查过我。”

    他不否认说:“对,你少喝些,这梨子酒虽上口酸甜,但后劲却大,你一个女孩喝多了可不好。你该不是想灌醉自己,然后对今天的事就拖过去,然后一拖再拖最后不了了之吧。”我笑,说:“我知道在这个时代的女性尤其是个女孩子,是断不会在深夜时分进入一个年青男子的房里的,所以你完全可以不当我是个女子,”我继续笑,露出牙齿,这对笑不露齿的闺训又是一次叛逆,我还真就不是个好闺秀。

    然后我接下去说:“我要喝酒,是因为我要壮胆,我并不是想拖和逃避,我想你也不会容我就此拖过关的,要面对的始终要面对,实际上我是想怎样开口说这件事,因为很奇诡,”我停一下,看看他的表情,没有太大的变化,我又接着说下去:“我要解释今天的事之前有一个要求,你得答应我,我才会说,不然你就是找撬棍来,可以撬掉我的牙齿,我也不会说一个字。”

    程仞锋正视我:“很奇诡?”他重复,我用力点头:“非常”。一丝笑从他的嘴角弥漫开来,他说:“我这人最好奇了,如果你不说我想我今晚上也别想睡得着觉了,所以有什么要求你说。”“你得发誓发最毒最毒的誓言不将今天我告诉你的事告诉别人。”他点头,“很公平,要知道秘密也得付出点保密的代价。”“然后,不管你信不信,我所说的,你都不能当我是疯子或什么别的。”“也行。”他是个爽快的人,我也是个爽快人。

    我告诉了他,在我身上所发生的一切,包括我是个来自未来的灵魂。

    听完我所说的一切,他并没如我所想的惊跳,只是沉吟了一会说:“很合理很符合逻辑,虽然怪异但我相信。”他相信,我望着他差点热泪纵横,极想给他一个大大的拥抱来表示我的感激,毕竟这世上能让人对这样的事说出相信的人太少太少,就是换成我自己,凭臆测我想也不可能这么快就有这么坚定的结论。

    “为什么?”我还是问,他答:“你的谈吐一听就是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人,但你的一生却没机会受过教育,你的性格坚韧顽强,我也不认为你现在的那个家都培养得出来。”

    “还有是因为你欣赏我吗?一点点个人的好恶?”我还是问出声来,我知道他对我是有好感的,但那一定不是爱情,爱是很容易让人晕头的,他面对我始终都太冷静太有条理了。他抚了抚自己的脸颊说:“有点这原因,但你就没一点爱上我吗,我自认为条件还不错。”他有些自傲但他确实有这条件年少多金,身手不凡,英俊潇洒。

    有些让他失面子了,我仰头有一丝浅笑浮在面上说:“我没经历过爱情,不过我认为爱应该是在不经意间悄然而至的,它是有那么一瞬间的怦然心动,让人无法抵御,只能投诚吧,让人甘心为了它被燃烧”,我瞟瞟他,又说:“我们之间没那感觉,所以我们只能是朋友了。”他想了一下说:“也许吧,说不定你努力一下就能爱上我的,我是个不错的选择。”“也许吧。”也许吧这三字在爱情里也就是永远的不可能了。

    我们是两条平行线,他是个好人,我与他之间的交集总是很温馨的,没有可资燃烧的激情,做朋友是不错的,是个很好的选择,对于自己欣赏的人,爱情这东西太脆弱,友谊更能天长地久。

    程仞锋告诫我今夜的行动是个极愚蠢的做法时我颌首,是有够蠢的,有百害而无一利,想不到我也会做这样的蠢事,怪不得人们爱说聪明一世糊涂一时,我的夜探就这状况,真是有够丢脸的,也许以静制动更好,最后他说,他要是我的话就不会停留在桑国的境内,走,走得远远的。

    桑国因为有国师在对我而言绝对是个危险的地方,但我能走吗,到那去?这里还有子望、媚姨和一家子大大小小,生活虽然贫苦却也甘甜,别的地方有什么,也许危险的地方正是安全的地方呢?很多推理小说不都这么说吗,我宽慰自己。

    程仞锋问了我许多关于现代人生活的方方面面,也许一是为了求证我说的话的事实的可信度,一是为了好奇,对于未来谁没有期待,另外就是希望对他的生意有无裨益。

    可惜我在现代不过是个碌碌的小人物,很多专业知识都无,就是稍有涉猎也不过是些片断,我想他听着也不过如现代人看科幻小说一样,除了惊叹连连,或又稍有启发外,也就是零、无、没有了。

    对不起,让他失望了。

    我回客栈时,天已经快亮了,早起的人已经发出各种声响了。客栈的侧门已经开了,大概是店小二出门喂马吧,我趁人不备,偷偷溜进客栈,正准备回房间时,却看到秦天面无表情地站在他住的那间客房门口,直愣愣地逼视着我,很有些气势的样子。

    所谓做贼心虚也就我目前的情形吧,转转眼珠,我可不是坐以待毙的人,因此我先开口混淆视听先下手为强嘛,我说:“哗,真是个好孩子,起这么早,是想与我一起出门雇车吗?”

    揉揉脖子,我装作是才从被窝里爬出来的样子,还打了个呵欠,但一直腰,满满的睡意就涌了上来,好想睡哟,最好能立即倒在温暖的被窝里不管三七二十一大大咧咧地睡他个十多个小时,想不到啊,以前就是整宿整宿地上网第二天接着上班都没这么倦过,是因为现在总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吧,一不小心打乱了作息,生物钟就抗议了。

    他望着我板着那张小脸活象我欠了他好几百万没还似的血泪指控般的说:“你昨天晚上上那去了,一夜不归,还是个姑娘家吗?”呵,呵,呵,稀奇啊,想不到这么小的年纪居然就是个死忠的封建的卫道士了,还苛责我?我的言行还用得着他来负责监管了?

    第1卷第25章

    我笑,他的脸更黑。

    “小小的人儿板什么脸,会老得快的。”我故意想逗逗他,说完就伸出手拧他的小帅脸,想不到这小子脸上的皮肤居然光滑细腻让人停不住掌。

    我也顺应着心里的醉意,揉捏来又揉捏去,还哈哈笑,有够变态的。

    怪不得有人喜欢**,刘若敏就开玩笑说过**好补的,她有一次恋爱的男友比她足足小了六岁,当时我说她变态,与自己小的男孩在一起,怎么想怎么别扭。

    但别扭或不别扭也得当局者说,是不是。他偏着头躲闪着我的魔手的揉捏还坚持板着脸,但我的坚决又岂是他能闪躲得了的。

    我仍拧了好几把又使劲将他板着的脸人工弄出个笑脸来觉得自己象足了辣手摧花的恶魔后才说:“小子,封建思想这么严重啊,女人怎么啦,女人也是可以喝花酒包相公的。”哈哈,哈,我知道他还能嗅出我口里浓浓的酒味。

    不是我也不想多作解释,昨夜的事怎么解释怎么烦,又怎么样呢我还不想多一个人知道我的秘密,再说这小子又是我什么人啦,一个强加给我的包裹而已,花了我大爷十两银子,现在还想管我?

    他怎么常常的就忘了自己的身份了。

    再说我可不是温驯的小猫咪,本小姐是母夜叉他妈,这小子贼胆大,居然敢忘了这一点,也不过是平常被我打骂得凶了,现在揪住了我的一根小辫子,就想籍此发作,也不看看对象是谁。

    “喝花酒包相公?”他重复了一句,果然他的脸如我预期的铁青了,一个小孩子脸上青白交替,有够好瞧的,他冷冷的说:“你这种女人,看怎么嫁得出去。”

    “我本身就不想嫁出去,不劳你老人家费心。”嫁人,在现代我都没想到嫁人,未必还巴巴的来这男尊女卑的地方嫁,看着对方三妻四妾来碍我的眼,我又不想早死,还是被酸酸的醋泡着酸死的那种死法,想起来浑身就冒鸡皮疙瘩,止也止不住。

    气晕他了,一根手指指着我说:“一夜未归,还没半分后悔,你还是个女人吗?”手指还抖啊抖的,就没别的说辞了吗,太不新鲜了。

    我横眼说:“关你什么事,你那只眼睛看到我一夜未归了,你又那只眼看到本小姐不是个女人了,小屁孩管好自己就得了,居然敢在我面前充老大,当老大是要付出代价的。”

    我教训他,收回拧他脸的手再改为敲了敲他的头,长点记性吧,叩的脆响,这爆粟手劲不小,他抱着头愤愤地盯着我好半晌才无言地转身回房。

    我们雇了辆马车回落霞镇,一上马车开始还好,我强撑着与子望说说话,秦天大概是刚才就气饱了气炸气晕了,还虎着一张脸不理人,冰得如同块万年寒冰,我也不理他,摆一张马脸就让我怕他了,好大的笑话。

    看看沿途的风景,一路没太大的变化,有些无趣,我缩回头呆坐,然后随着马儿不紧不慢地走着,走着,走着,不多时随着车厢内很有节奏感的晃悠着时,我的瞌睡虫统统的顺隙跑了出来。

    很快我的意志就全线崩溃,抗不住睡魔的引诱,进入它甜蜜的瓮中,开始我的眼皮不由自主地合拢在一起,如万年强力胶粘合,我使劲睁开不一刻又合上了,然后我又睁开不一会又闭上,后来也就只好随它了,睁开又闭上也太累是不是。

    然后我的头就随着车厢晃动的频律一下下地低下去又一下下的低下去,有时又一下下的左右摆动着,象是给马儿行进的脚步打着拍子,拍子打多了,我想我就睡过去了。

    这马车不大,舒适的我也租不起,就是租得起也没必要共花这个钱是不是。

    因此这车上放了我们买的布匹和一些车夫给人家带的货后就没多大的空隙,我们三人挤在一起,象沙丁鱼罐头一样。

    我是坐在中间的,秦天和子望分坐我左右,子望一路上大多数时间都在呆呆地望着窗外出神,百分百的少女怀春的怔忡症状,有些疯魔。

    我想我不打瞌睡都是不可能的,不说是因为昨夜的一晚未睡,就说身边这两人吧,一个出神一个马着张脸又不可能让我分散分散想睡觉的注意力。

    我估摸着我是睡着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只到中午打尖时停车我也醒过来,记得睡着时仿佛靠在一个什么温暖的东西上面,那东西是什么呢?不是子望就是秦天了。

    吃午饭时我看到秦天的肩头上有一滩水渍,别不是我的梦口水吧,他没提,自然我也是不会提的,也太丢脸了。

    不过这小子人还不错,居然没有一掌将我推开,好人啦,好人,顺便的我想问一句,我睡着了会流口水吗?

    然后一路无话,回家。

    在我们走的这段时间内媚姨将小店照顾得很好,每天的收入很平稳,我们的小店生意上轨道了。

    这时已经开春了,她雇了个短工叫什么朱大宝的,是邻村人,负责给我们犁田下种,不过在插秧的关键时分,那个朱大宝忽然的对我们给他的工钱不满意了,要求涨工钱,一天五十文,不二价。

    什么跟什么嘛,十村八乡的雇短工,那一个不都是三十文一天,欺负我们这一帮子老弱妇孺吗?

    就知道在这个春耕忙碌的时候请不到人,故意的憋屈着我们,算准了我们就算是不服这口气也得按他所要的价给。

    就不,我的火气也上来了,滚走吧,我的钱就不塞他那狗洞,活人还得给尿憋死,我就是不受这肮脏气,就不给,要比起损失来,他自己也不小,自作自受吧,他。

    朱大宝倒是灰溜溜的走了,我扬眉吐气了吗?

    不,没想到自作自受的人也包括了我自己,我原想的是,众人划浆好撑船嘛,一家子**口,全都上,中国什么都不多人口资源嘛那还是有的,照那样还不是两三下就搞定的事。但预想和实际总有段距离。

    让媚姨去种田这件事首先我就搞不定,想不到同样是劳动在她心里还是很有贵贱之分的。

    下田啦,不行,那可是粗鲁汉子做的事,她老人家就死活不干,有那家妇道人家下田去露出两条白生生的大腿的,有违妇德呀,想不到她大字不识两个背起妇德来倒是条条有理,这尊神就请不动,我也无颜再去逼迫其他的弱小了,乖乖的自个儿上吧,不是还有个奴仆吗,一起揪着上啰,有什么好客气的。

    “你不是说只要我教你家人识字,你就减免我做事吗?而且你不是还说过只要我教你们,你就不能当我是你家的奴仆,而做你的弟弟吗?”秦天不肯就范,搬出我以前在京城里说的话来堵我的嘴。

    我他妈的以前怎么这么多话呀。

    他现在确实在教这家里的几人学习,不过女孩子们我看都兴致缺缺,我也不好逼迫他们,女子无才就是德嘛,这观念这么的深入人心,我看我是扭不转这个观念的。

    但子宝是一定得认真学的,好在全家人都有这个督促他的自觉,因为他是男孩因为他还小因为以后秦家就靠他了,他是一定必须得好好学习的,这不公平待遇让子宝的小嘴巴嘟得老高。

    我想学,却没那时间,现在我的生活是我起日未起,日落我未息。

    让我一个人去插秧?老实说,以前我也只知道米是从田里种出来的,禾苗秧苗也就和韭菜苗差不太多。“我就是把你当弟弟才让你一起去啊,你是堂堂的男子汉不会怕种田吧,那多笑人啊是不是,我都要去种田的,我是女人呢,男人不是应该帮助保护女人的吗?”我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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