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个王爷来种田》买个王爷来种田分节阅读9

    因此心里又是气又是无奈莫明的多了些怨恨积在心里。

    现在我也不知道该怎样地对待一个王爷,捧在手心,顶在头上,膜拜,巴结,兢兢业业?凭什么,我为什么要如此待他,虽说我从来没见过王爷,可是见过这个王爷也没什么好特别的,他也没比我多长一块肉,在我眼里还是那个小屁孩,有些犟有些倔还撒谎与我专门对着干,一心一意的苦练武功想打败我出气的家伙,他有什么可让我敬佩的?

    王爷?这个身份不过是他投胎投得好,又不是他自己挣来的。

    虐待他,蹂躏他,践踏他,摸摸良心又做不出来。

    除了吃饭睡觉外,我拉着赵擎天尽量呆在马车上,不过两人总是沉默相对,我不再对着他敞开心扉,因为自己心情的原因我很多时候都象一只全神警戒的刺猬,也时不时不是故意地刺了刺他,我不想惹事,好好地送走这一尊神,我就可以自由自在地仗剑走天涯了。

    他也奇怪一路跟着我走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问,扮起哑巴来,更让我无法对他发气,我恨恨地想这家伙长大以后也是个打肚皮官司的角色,够阴沉够深沉。

    说不尽风餐露宿,五个月的奔波,我们终于来到了梦泽国的都城——天水,大街上到处张红挂绿,喜气洋洋,有这么多人结亲吗?

    后来一打听得才知道原来是庆贺新君登基。

    就在十来天前的这里的新君登了基,四处一询问新君是赵擎天的哥哥赵云霄,这让我很高兴。

    这是个最圆满的结局吧,毕竟这么久相处下来,我也不希望赵擎天有事,桥归桥,路归路,还是让他回去做他的王爷吧,我呢,江湖的游侠里会不会有我的位置?我有那本事吗?有悲天悯人的胸怀吗?我喇笑。

    我退了马车,订了客栈,说要在天水呆一段时间。然后我故意的一个人出门,换一身装扮候在附近。

    不出所料,赵擎天不久就也出了客栈,我远远地尾随着他,看到他在一座极大极大的庭院门前停住——明王府,我认得那三个字。

    看到他直接走上门去找门房,他虽然穿着布衣,但那高贵的气度让门房却也不敢无礼,我看到他与那门房说了几句话后,不一会宅第里出来一个苍老的男人,一见到赵擎天,那男人就惊呼着哭着跪地上了,一把鼻涕一把泪的也不管地上的脏污,然后很快的又有不少的人迎了出来,男男女女的一大堆哭的哭,叫的叫、跪的跪……

    好一幕重逢的喜剧,他在发号施令,人人聆听,这就是他的世界,现在他与自己的世界重新融合了,我不再看下去了,以后他的一切都与我无关,他不需要我了,谁也不需要我了。

    我的世界在哪里?我的世界里有谁?谁的世界里有我?我需要谁?谁需要我?我直接的转身也不回客栈直接的租马车出城。

    这才是完全的没有目的地了,天地苍穹如此之大如此冷漠如此荒凉,何处是我的归宿?何处有人在为我等待?想不到一个人上路后孑然一身,四顾无人时心里居然有些儿怀念他,我是贪恋着有人陪伴的温暖吗?

    前世时我很想到海边去走走,听听大海的呼啸,浪花的呢喃,赤脚走在海滩上感受阳光,拣拾拣拾贝壳,对着远处大声地吼出自己的烦怒郁积,而现在我的烦恼郁闷就太多了,应该去对着海吼一吼了。

    本来我与刘若敏就已经决定在十月份国庆节成行的,到三亚看海,未去成就出了穿越的事了,她一个人会去吗?没了我三亚仍在。

    现在有的是时间,大把大把不知道如何处理的时间,去圆圆自己的梦吧,也算是个事是不是。

    向着大海进发,七个月后我到达大槐国最南边最大的港口——通汇港。

    为行路方便,我已换穿着男装,若一个十五、六岁的男孩子,苍白瘦弱,站在海边吹着带有些咸腥味的海风,隐隐有随风逝去的感觉,心里无情无绪不是因为平静而是因为无所事事和没有归处。

    怅然以一种全然的旁观者的心态冷眼看着一旁要死要死哭得稀里哗啦的送别的人群。被送别的是要出远洋的人,当时出远洋犹如到黄泉路上幽游一趟,况且一出洋最少也就得有个三五年,能不能活着回来那是个未知数。

    不过由于出洋贩货得利极厚,很多时候可说是出洋一趟就可一生不虑吃喝了,因此厚利之下,趋者也不少,因此我看到码头上乱哄哄的,真是有你方唱罢我登场的状况。

    在现代时我没出过国,出国是精英们的事,我这等草根阶级那得此等荣幸,现在……也许……

    我心下想,反正我也没什么地方去,要躲藏出洋岂不是最好,谁也找不到我?也可顺了自己想出国开开眼界的心思,一举几得,有这样好康的事,不做我就不是秦婧玉了。

    岸边停着好些船,我选一条最大的走去,看到一个模样似是管事的人,他正指挥着几个人收拾船上的缆绳。

    我问:“大叔,你们缺不缺人,能不能带我出海?”“去,一边玩去,开什么玩笑。”“不是开玩笑的,我也想跟着你们出门贩货,大叔请你带上我吧,我会做饭,我还会清点货物,再说我还识字。”

    这一段时间以来我自己买了好些书,联系上下文有时候也请教遇上的人,记住了不少的繁体字,这在当时也算是粗通文墨了。

    那人回过身来,我看到他有一丝惊讶之色,他说:“你识字?”“对。”他沉吟,“你家大人呢?”“没了,都过世了。”“那,”这时船上有人叫他。

    “你站在这里别动。”他说了一声后,就转身上了船。这时,我看到船上有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歪着脑袋在看我,我对着他笑了笑,他不好意思地转身跑进一间舱房。

    我静静地等候,打量着眼前这船。

    这是一艘大海船,总长约五十四、五米,宽约十米,头尖尾方,主龙骨与尾龙骨好象是用松木所制,靠近这船,能嗅到浓浓的松木香。

    “喂,小兄弟,你上船来吧?”有人招呼我,我攀上船跟着这人走,来到一个舱房,房内的家具都少且精用参钉这类的东西固定在船上,这是为了防风浪吧。

    我细看了一下,类似的舱房大概有二十几间。

    “你说识字,就写两个字看看吧。”舱房内一个坐着的五十多岁的老爷模样的人说,他有一把花白的胡须,身上有点落弟秀才的文气,不过却不酸迂,一双眼睛倒灿亮得有着商人的精明。

    在这个人身旁坐着刚才我看到的那个**岁的男童,他在椅子上晃悠着自己不能达到地面的双脚,亮晶晶的眼睛时不时地看向我。

    写毛笔字那是难不到我的,身为文书,一年到头写写封条,刷刷标语那是常有的事,我一挥而就。

    “不错,字不错,意思更好。”那个老爷看到我呈上去的四个字哈哈大笑着说,脸上的表情也柔和了好多。“天道……。”那个男孩清脆地念着,前两个字很大声后面两字不认识就嗫嚅起来。

    “是天道酬勤!这就是告诉你以后学习要勤奋只要你付出了努力以后老天爷自然会奖励你,知不知道。”借机让小孩子受了一次教育,这位老爷也是很有意思的。

    “你有保人吗?”老爷问,我摇了摇头,编了个故事对他们说,我是徐国人,在我三岁时父亲出海就没有回来了,母亲因此抑郁成疾,一年前撒手人寰,我现在是变卖了家产想出洋寻找父亲。

    都是出洋的人,听了我的故事,联想到自身,连先前那管事头都眼泛泪光有些动容,那个男孩更是撒娇地拉着那个老爷的手直晃悠着说:“爷爷,您就让他跟着我们吧,我喜欢他。”

    “那我就破一次例吧,你留下来照顾照顾我这个孙儿,你与我孙儿住一个舱房,”这个老人目光锐利,我总觉得他盯着我看好象看出了些什么,我乖顺地低着头,“我与他一起住?”那小男孩诧异地问。

    我听着那老爷说:“对。”很肯定的意思,然后悄声在那孩子耳边说了句什么,那男孩大声笑起来,用眼睛瞟瞟我,我很清楚这老爷说的话一定与我有关。

    第1卷第30章

    听得老爷又对我继续说:“顺便问一句,你自己有钱办货吗?我们这儿的伙计多半都顺带的捎一些货物出洋,所得之利比回来后我分给大家的红利要高得多呢。”

    “我有三十两。”我装出有些傻乎乎的样子把钱摸出来放在桌上,自己身上还留了几两以备不时之需,“真是个傻孩子,不知道财不露白吗,你想办些什么货?”管事的人都笑了,看来办货的事多半是他经手的,所以他问。

    我不知道要办些什么货,中国一向被人称为丝绸之国和瓷器之国,当时我们输出的大宗货物都是这些东西,上得船来我看到他们经办的也多是这样的东西。

    镜花缘里唐敖出洋带的是生铁和茧子获利极多,但那不过是小说家奇妙的想象和附会而已,我不可能有样学样地带生铁和茧子吧?二十一世纪的人了,还不知道海外并无什么大人国、小人国、女儿国、君子国之类的,那不是傻得慌。

    因此我说:“随大叔方便给拿个主意吧,什么我都无所谓的。”那个老爷说:“赚不赚钱也无所谓?”我叹口气说:“我出洋主要是想找一找我爹以慰我娘的在天之灵,赚不赚钱都没什么的。”“真是个有孝心的孩子。”他们叹息。

    我就留在船上了,这艘船的船主货主都是先前让我写字的那个老爷,他今年五十七岁了,姓汪,叫汪永翔是个落弟的秀才,从二十八岁上弃文经商,已经出过好几趟洋了。

    那个小男孩是他的孙子,叫汪若男,父母都已过世,因此才跟着爷爷出洋,管事的大叔叫李长贵,是个很热心的人。

    当时出洋也是要看黄道吉日的,顺时顺发嘛,这们这艘船定的日子是明日辰时,这是宿在陆地的最后一天了。

    因为我说过会做饭,管事的大叔就让我今天露一手,让我与这船上原有厨子交接。船上原来的厨子姓雷,单名一个鹏字,据说是具哑巴,跟着他们一齐已有好几年了。

    厨房倒是干净,李长贵将我介绍给雷鹏,自己就离开了。

    雷鹏是个漆黑阴郁的人,高高壮壮的,看上去也不过四十几岁的人,腰背却有些佝偻,一双手青筋暴露,他正在忙碌。

    李长贵一走我就笑着打招呼:“雷大叔,您好,我叫秦静,以后请您多多指教了。”然后规规矩矩地作了个长揖。

    秦静是我告诉他们的名字,我笑得很真诚,说的话也没错误啊,礼貌上更没差,我以为他也要顺便的客套两句,谁知他看也不看我一眼,将手里拿着的东西一扔,人就出厨房了。

    这、这也太直接了一点嘛。

    我愕然,反复回想我说过的话,没什么让人误会惹人讨厌的呀,再说现在也并没说有我在这里就解雇了他呀,两个人一起做饭不是减少了劳动强度吗?干嘛摆这脸子给我看,是怪我侵入了他的领地吗?

    挥挥头,我对着门口无可奈何地耸耸肩忙我自己的去了。

    我做了三菜一汤:一个回锅肉翘头是窝莴头,一个豆腐羹有些麻婆豆腐的味道,一个凉萝卜丝,汤是鸡蛋窝莴叶汤。

    大锅大路菜,都是些省工夫的,还都是些现代的家常菜,但我相信味道却不会差,原来好友若敏就常常来我家磳饭就是为了品尝我的好手艺,后来还发展成自己买菜来喝令我做她想吃的菜。

    她的鸭霸行为现在想起来反而是一种温馨,让我的心好痛。

    这船上连水手、伙计、老爷什么的一共有八十七人,汪老爷自与孙子若男和李长贵一块单独开伙吃饭,余下的八十四人,只吃得眉开眼笑地夸赞,汪若男出来时,回锅肉已经抢完了,他拈得几挟的萝卜丝回舱。

    雷鹏也吃了我做的菜,我原以为他是不吃的,虽然他那张千年寒冰脸没有什么变化,不过我注意到他挟菜筷子倒是去得蛮勤的。

    我在洗甲板时,李长贵来通知我,从明儿开始小厨房的饭菜我负责了,这就算是立定脚跟了吧。

    不过我有些歉意,以前小厨房的饭菜也是雷鹏做,是泥人都有三分的土性,一来就抢人家的饭碗了,怪不得人家对我撂脸子呢。

    也许这就是竞争吧,残酷冷漠如自然界的生存法则。

    不过随便得罪人也不好,一个馒头还能引发一场血案呢,一个工作吔要是会引起什么大乱子也说不太准。

    人心都是肉做的,所以我决定每天除了忙小厨房的事情外,还时常的去帮雷鹏料理大锅伙食。人太空闲了也不太好,

    尤其是处身在我现在这样的环境下的,空闲了就说明有大把的时间要打发,有大把的时间会乱想,帮人也等于帮已,这名言是秦婧玉说的。

    当天晚上我故意的磨磳了很久,又四处看看再拖很久才回航房,与汪若男住的舱房,虽然他只是个孩子,但以后与他住在一起就是好几年的事,我不想让他看出我是女儿身。

    以前读花木兰时,就无比疑惑,“同行十二年,不知木兰是女郎,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两兔傍地走,安能辩我是雌雄,”这木兰辞写了半天,也没说出个究竟,具体是怎样让人不能辩出雌雄的办法来,有那些。

    是我太笨了点嘛?我与他们得同行多少年?

    那孩子没有睡,他从被子底下探出头看我,眼睛转啊转的,一脸的无邪。我也看他,一脸意外,我们大眼对小眼,看了好一会,我想到我能留下有一部份职责是要照顾他做他的保姆的。

    记得了职责,于是我走过去给他掮了掮被角,拍拍他的肩,柔声说:“快睡吧。”然后我只除去外衣,就上了床,听得那孩子瓮声瓮气地说:“你故意这么晚回房,是因为害怕我看得出你是姐姐吗?”我差点从床上滚了下来。

    脑子一下子成了一团浆糊,连个小孩都知道我是女的,我还费心地掩饰个屁呀,我能蒙得住谁呀?“你怎么看出我是姐姐的?”总得问出个究竟来嘛,才好想对策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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