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纪事》第4章 天使之名

    说我是尘埃天使一点也不为过,因为我是一粒尘埃,那时更是一个天使。

    我做了爸爸妈妈的小天使,成为了他们心灵的寄托,更成为了帮助他们走出那片黑森林的明灯和钥匙。

    ……

    在卫生院里余下的日子安静而祥和,不再有初期的狂风暴雨,俨然如小桥流水人家。

    当天白天,妇产科病房里已经去世了的男人就被抬到了叫做停尸房的另一个房间。

    因为故意伤人致死案件还没有审结,尸体作为直接证据必须予以保留。

    这是个真实的历史事件,发生在1972年12月的那个冬天,当时了解到的整个案件事情是这样的:

    钢厂一名副主任的媳妇叫李云玲,和这名副主任都是东北盖县来的,家中有一名九岁的女儿被放到老家由奶奶代养。

    两个人在宁夏钢厂已经生活了好几年,不温不火的婚姻生活让男人在钢厂里发展得很快,不久就提升到了副主任。

    然而,这男人却在近期经常听到风言风语说自己的媳妇和某某人有不清不楚的暧昧关系的流言蜚语,就在我出生的那天晚上正是这男人抓包的时候,很显然他逮了个正着。

    这男人把破坏了自己婚姻家庭的罪魁祸首胖揍了一顿,却没揍自己的媳妇,媳妇在边上拦着,胳膊、手部位也受了少许轻伤。

    单位领导知道这个事儿了,连忙和保卫科的同志制止了私自斗殴的行为,并命工友把某某人送到了医院进行救治。

    其实抬到医院里的时候已经是奄奄一息,气息微弱了,但当时还没有死。

    后来,这个某某人一睡不醒与世长辞了,死的时候还把同病房我妹妹虚弱身体里的那颗刚刚投胎没几个小时的灵魂给带走了。

    这就是产生了我们家与他们家因果纠葛的事件,但两方都是受害者。

    一切皆因某某人而起,然而,看到这个某某人死了,这个被主任护着的媳妇李云玲居然一纸诉状将自己的丈夫告到了法庭,明确要求自己的丈夫给某某人偿命,且美其名曰: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哎,天下怎么会有这样的夫妻,这难道不是仇人吗

    还有,这么想来,罪魁祸首难道只有那个某某人吗这个移情别恋的媳妇就一点没有罪过吗可她却在这场事件中完好无损……

    后来听妈妈说,这个副主任因故意伤害被判了五年有期徒刑。

    最后他和他媳妇的婚姻关系还能否维系,他们九岁的女儿还是否有个完整的家,就不得而知了。

    悲剧在我出生的时候上演,却破坏了两个原本幸福的家庭。

    不仅带走了和我心有灵犀的妹妹,还让我的妈妈好一阵子深处在悲伤当中,不会笑,只会哭;更让本来快乐得都要上了天的爸爸长时间处在焦虑自责当中。

    我的婴幼儿天使般的童年因此被蒙上了一层阴影,我坎坷的人生命运也便由此而产生了……

    我的妈妈和爸爸又在卫生院里待了四天左右,护士待我们很好,爸爸也回家取了好多东西,那些妈妈准备的双人份都归我了,把我照顾得妥妥贴贴,我也如他们的期望一样一天天快乐、顽强地长大。

    那天,到了报户口的时候,爸爸就去了。

    派出所的警察问爸爸我的出生年月日,爸爸挠了挠头,想了半天说:“就写今天这个日子吧!”

    “怎么你不知道生那天你没在场”派出所的同志好奇地问。

    “不是,我全程知道,全程经历了,可就是那天闹哄哄的,我也记不清具体是哪天了!”我爸爸揪着头发苦恼的说。

    “没事儿!写今天也行,只要你们不讲究这些,一切都不是问题!”派出所同志说,又问:“名字起好了吗你别告诉我你还没起名字。”

    爸爸这回笑着说:“起好了!孩子爷爷们给起的!信上说‘女孩就是英,男孩就叫明,取英明之意!’我这个孩子是女孩儿,家里族谱上又犯‘启’字,就叫刘启英吧!”

    “好!你可说准了啊,就这么报上去了,可别再来回改啊!”派出所的同志一再提醒着。

    “就这样吧!就这个了!不改了!”爸爸干脆的回答道。

    于是,我人生的几项最为重要的数据就是这么被确定了下来。想一想都觉得很好笑,却又有些笑不出来。

    事后,我问妈妈,你们那天记不得是哪号了,不是可以到卫生院护士大夫那里查询一下吗查一查不就什么都知道了吗

    妈妈却说:“那个时候哪有那个心情把你每天喂饱了就不错了啊!”

    我一想,也是,妈妈和爸爸的心都被搞得乱极了,哪还有那个心思做这些啊

    只要43斤体重的我能顺利的活下来,快乐地成长起来,就是我们一家最大的成功,最大的幸福了,其他一切都显得不是那么重要了!

    我天使的使命还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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