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艳至尊》正文 第一百一十三章 金蝉脱壳

    元宝一行四人连夜赶路急行,直到日出时分远离了“云霄城”之后,这才找到了一个不起眼的小镇,并且在镇内唯一的客栈内投了宿。

    在路上,元宝将之前发生的事情简略的向天凌叙述了一遍,天凌这才明白了过来:幸好之前蝶儿找到了自己,否则现在的结果可就大大被动了,而且自己的身份更可能暴露,被云王察觉。

    在客栈中,四人一共要了两间房。红狐与蝶儿二女自然是同住一间房,元宝虽然不舍得红狐,但是有机会与兄弟天凌住一间房,那倒也并不是一件坏事,毕竟两人可以好好的聊天喝酒了。

    元宝与天凌两人自从认识到现在,就从没少凑在一起喝酒,加之如今元宝心情也并不太好。所以,二人一回到房里,就叫了一桌酒菜便喝将起来。

    天凌与元宝干了一杯酒后,不由问道:“元宝,你现在有什么打算呢?”

    “我能有什么打算,自然是四处闯荡一番了。而且这次出来,为得也是四处看看。”元宝说得很随意,他一向都是这么懒懒散散的。

    “那么雪儿呢?你真的要放弃吗?”

    “天凌,你这么说可就错了。不是老子要放弃臭小娘,实在是她看不上老子,嫌老子出身低。老子可也不稀罕什么臭郡主,什么郡马的身份。”

    天凌仔细回思了之前的那些事情,道:“我想应该不会,雪儿看上去并不是那嫌贫爱富之人。而且她若是真的嫌弃你,之前又怎么会肯与你在一起呢?”

    “虽然你说得也不错,可老子就是受不了她那话。除非她来求老子,否则老子这好马就真不吃回头草了。”

    天凌微微一笑,随口道:“若是以后有机会,我倒愿意成全你们。”

    元宝不置可否的一笑,又喝了一杯酒后,反问道:“天凌,那你以后又有什么打算呢?如果可以的话,就与兄弟一同去四处闯荡闯荡吧!”

    “我想是想,可是这已经出来了有一段时日了。过不了多时,我也必须回去了。”

    “回去?回哪里去?”

    天凌的神情变得有些暗淡:“回到我该回的地方去,元宝我想问你一个问题,希望你能如实的回答我。”

    元宝大口吃着菜,笑道:“咱们兄弟间还客气啥,有什么事情你就只管问吧,我知道的都会告诉你的。”

    天凌一饮而尽杯中之酒,思虑良久后才问道:“兄弟情与权位究竟哪个更重要?”

    元宝从牙缝里抠出一根菜丝来,后又放回嘴里吃了下去,这才答道:“这还用说吗,那自然是兄弟情了。不过如果可以的话,这权利也很重要。”

    “那如果所谓的亲兄弟并不拿你当成兄弟,处处要置你于死地,那换作元宝你又会如何做?”

    “什么,这么混帐的亲兄弟,那还算亲兄弟吗。既然他都要拿刀来杀老子了,那就是他先不拿老子当兄弟。所以,老子自然也不会和那种混蛋客气,一刀宰了他们算了。不过呢,你说的这些多半也就是那些故事中的皇族兄弟为争皇位才会发生的。在我们这民间,很少会有手足相残的事情发生,当然那些有钱人家的子弟就难说了。怎么?难道说天凌你的兄弟都想要害死你,然后谋夺你爹的家产吗?”

    天凌连忙摇头道:“没,没有的事情,我不过随口问问罢了。”

    元宝也并没有在意,自然也就没再追问了。再他看来,不论这件事情是否真的有,那都与他元宝扯不上什么关系。所谓“事不关己,己不劳心”,而且即便真是如此,他元宝又能替天凌做些什么呢。

    “元宝,我只想听听如果是你,你又会怎么做?”

    “这俗话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还有就是‘你不仁,莫怪我不义’。你想想看,古来那么多的皇帝君王,哪个不是双手沾满鲜血才坐上皇帝宝座的。那些鲜血又有多少是真正敌人的,说白了还不就是自家兄弟的鲜血吗。不过若是那人真个儿当了皇帝又能爱民如子,壮大自己的国家,又会有谁去在意他们的那些凶残行为。说书的就常会拿这些来说,在我元宝看来虽然生于帝王家身份可以很尊贵,可却也不是什么好的去处。

    我元宝这辈子别的不求,哪怕是给我圣皇当,我也是当愿意当的。不过,我却想当个大官,然后再搜罗许许多多的美女做老婆。赌场里有至尊宝,那我元宝就要做做那猎艳至尊。”元宝似乎越说越兴奋,就好似他真的已经将许多美女娶到了手一般。

    天凌听完元宝的话,倒是有些不解:“既然你愿意当大官,却又为什么不想当圣皇。难道圣皇还不如大官好吗?”

    “这你就不懂了吧,当圣皇虽然权力最大。可惜却没有多少自由,我元宝这辈子最受不了的就是没自由了,若是那样还不如杀了我;还有若想当个人人称赞的好圣皇,那么每天就都要忙这忙那的,遇到什么国家大事,估计连觉都睡不好;可若是想偷懒去玩乐的话,那最后不是被人称为昏君,那就是庸君了,总之不会是好圣皇了。

    天凌你说说,这圣皇哪里该是人当的。我是宁可不要那份权利,也要活得逍遥自在。至于说做大官嘛,这权力也有了,美女与财宝也有了,而且也不会活得那么累。这样的好事情,那自然是多多益善才好。”

    天凌不由得大笑起来:“元宝你不单胸无大志,若是真的按你这么想,若你真要做了大官,那也一定是个大贪官。”

    元宝低头看了看自己衣内的胸口,然后又左右仔细的瞧了一瞧后,才故意打着哈哈问道:“天凌,你小子别乱说,我的胸口哪有什么大痣。”

    天凌真的被元宝弄得是哭笑不得了:“你还真是不学无术,找机会该多去读点书。”

    “读书就算了,老子天生就坐不住,也不是那块料。”

    “元宝,你有没有想过到国都‘建阳城’去看看?”

    “国都?之前倒是没想过,不过天凌你既然提到了,那我自然得去看看了。很早就听说国都很热闹,这次一定要看得清楚明白。”

    天凌笑了笑,道:“其实这国都里不单热闹,还有一样一定是元宝你最喜欢的。”

    “什么?”

    “美女啊。”

    元宝闻言不由得与天凌对视了一眼,旋即大笑了起来。

    次日一大早,元宝就去找小二弄来了几身平民穿的普通布衣来。天凌、红狐与蝶儿都不解的看着一桌子的衣服,他们实在想不出元宝葫芦里卖得究竟是什么药。

    元宝得意洋洋的道:“你们果然是没什么江湖经验的,我元宝可就是大大不同了。那鸟云王虽然因为雪儿那臭小娘的缘故将我们放了,可难保不会再派人来追杀。所以,我们总不能这样依旧大摇大摆的在路上走,于是我就想到了一个什么什么脱什么之计。”

    蝶儿一脸不解的问道:“公子,什么叫什么什么脱什么之计?”

    天凌与红狐乍一听之下,也是半天摸不着头脑。在仔细回想了元宝说的话后,这才恍然大悟过来。红狐掩口娇笑的问道:“老公,你是不是想说金蝉脱壳之计?”

    “没错,就是那个计。所以现在,我们必须要先把衣服都换下来,之后的事情由我来亲自安排。”

    元宝随后离开了房间,并用一些银两雇佣了两男两女。之后,又将他们分别带到了房中。

    此时,客栈中的两名小二正躲在一边,静静的瞧着这一切的发生。

    头戴布巾的一名小二问道:“大哥,你说他们究竟想要做什么?”

    另一名斜眼小二说道:“你这个笨蛋,这还用问吗?他们一定是发现了有人跟踪,想要来个金蝉脱壳。现在你就赶去向逍遥大人禀报,我在这里盯着就行了!”

    “好,大哥你要多加小心了。”布巾小二匆匆忙忙的就溜出了客栈。

    大约过了盏茶的工夫,四名穿着元宝衣服的人面遮着布大摇大摆的就走了出来,他们的背上还各背了一个小包袱。

    斜眼小二却并不上当,任由着四人离开了小院而去。之后,房里就再也没有任何动静了。又过了小半个时辰,布巾小二领着逍遥率人赶回到了客栈之中。

    “怎么样了,有没有让他们跑了?”逍遥向斜眼小二寻问道。

    斜眼小二面有得色的道:“逍遥大人请放心,他们想用金蝉脱壳的方法引开我,结果被我识破了。”

    “哦?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斜眼小二把方才发生的事情详细的说了一遍,他原以为能因此得到一番奖赏,不想等来的却是逍遥用力踹出的一脚,直踹得那斜眼小二趴在地上狂吐鲜血。

    “你这个笨蛋,这么简单的伎俩你都看不出来吗,这叫避虚就实。你们速速到房中去查看,若他们真在房里,直接杀了!其余的人跟我去追,相信他们一定跑不远的!”

    逍遥率着几名平民打扮的杀手匆匆骑马离开客栈而去,而斜眼小二与布巾小二则是将元宝他们原来所住的房间门一脚踢开,而房里哪里还有元宝他们的影子,剩下的只是那仍自还不明就理的两男两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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