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忧无数次使用过换日弓,每一次用心里都会很紧张,因为他知道,每一箭射出都可能会拿走一条生命。这次的目标是一只兔子,按说胡忧不应该紧张,可是胡忧却感觉到了前所谓有的紧张,因为这一次关系到的很可能不只是一条人命,而是整个村,甚至是整个光明帝国的前途和命运。
箭射出的时候带着点点颤抖,就像胡忧此时的心情,贪玩的兔子似乎意识到了什么,它抬起毛茸茸的脑袋看向胡忧,眼中充满了迷离。
朱芳菲的目光一直跟着那支箭,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她感觉那支箭飞得特别的慢,就在快要接近兔子的瞬间,它猛的震了一下,以超出朱芳菲想像的姿态绕过兔子,借助箭尾缠着的细绳……
“怎么可能。”朱芳菲登大了眼睛,她有读过书的,她知道什么是物理,什么是惯性,可是无法解释自己眼睛所看到的,更无法解释那支箭为什么能在眼看射中兔子的时候突然转弯把兔子给紧紧的缠住。
朱芳菲回过神来,胡忧已经利用箭尾的绳子把兔子给拉进了村子。
“还好没失手。”胡忧抓住兔子的耳朵长长松了口气。
“你是怎么做到的。”朱芳菲满眼的小星星。此时她都快忘记了抓兔子的目的,脑子里回放的全都是那一箭的奇景。
“一点小技巧而已,你想学我可以教你。”胡忧笑道。
“真的,我也可以做到那样吗?”朱芳菲惊喜道。
“当然是真的,只要你每天练习,有个十年八年就行了。”胡忧哈哈大笑道。
“好呀,你耍我。”朱芳菲这才反应过来。
胡忧这话到也不是绝对的玩笑,正所谓有志者事尽成。谁要能花上十年八年的时间来苦练箭技,要做到胡忧刚才所能做到的并不是不可能。
“我们什么时候把兔子放回去?”玩笑开过也就算了,正事可不能忘记。
“等上十分钟左右吧。”胡忧沉吟道:“一个正常人。从进村到出村,怎么着也得十分钟左右。”
十分钟时间也不长。胡忧和朱芳菲没再去别的地方,就在大榕树下等着。朱芳菲从小在宫里长大,没什么机会接触兔子这类动物,不时逗逗那兔子,开心得不行。
“好了,时间差不多了。”胡忧起身准备把兔子放回去。
“能不能再等一下?”朱芳菲不舍的看着那着兔子,短短十分钟,她已经把这只兔子当成她的朋友。
“还是不要了吧。再等,你就更舍不得了。”胡忧能理解朱芳菲此时的心情。记得当年和无良师父走江湖的时候,无良师父偷了只狗让胡忧看着,而后无良师父要杀狗来吃的时候,胡忧就伤心得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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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皮的兔子重新获得了自由,它想也不想的越过大榕树想要回到它原来的家。可越过大榕树还不到十米,它就倒下了。那个家,它永远都无法在回去。
“大公主怎么了?”韦云峰看朱芳菲饭都没吃就直接回房,不由把胡忧拉过去盘问。
胡忧把用兔子做实验的事告诉韦云峰,韦云峰听了摇头道:“公主实在是太善良了。将来要真做了女王,这样的善良怕是要吃不少的苦头。”
“女王的事先放一边吧,现在我们要考虑的是怎么离开这里。”胡忧心悸道:“那兔子不过是进来十分钟而已。出去马上暴毙,由此可见,这里远比我们想像中的更可怕。”
“不错,查清楚这个事前,我们绝对不可能离开这里。对了,你有没有把那兔子再弄回来。”韦云峰的意思绝对不是弄锅兔肉吃,而是要从兔子的身上查线索。
什么诅咒的事,韦云峰是不相信的。任何事物的发生都一定有原因,正所谓有因才有果。现在这个果已经知道并证时,查出‘因’之所在。才是解决整个事的跟本。
“拿回来了。我在兔子的脚上绑有绳子。”胡忧小声道:“不过我们最好到外面去查,要不让公主知道。怕又得伤心。”
“好,一会我叫上龙广运,咱们一起研究兔子的死因。”
等刘伯睡下,朱芳菲那边也没什么动静,胡忧三人摸同了房间,这屋子有个柴房还挺宽畅的,距离主屋也远,胡忧三人决定在那里下手。
“胡忧,还是你来吧,你的刀法比我俩都好,又懂医术,应该能发现更多的东西。”韦云峰意义道。
胡忧本意也是自己主刀,韦云峰的提议怎么也就不会反对。当下就把兔子给解剖了。从脑部到骨头,胡忧一刀一刀的把整只兔子分成一份一份,内脏也另我放到一边,然后逐一查看。
韦云峰和龙广运也没有闲着,他们非常用心的帮忙查看他,一夜就这么过去,直听到鸡叫,三人才知道天已经亮了。
“没有任何的发现。”韦云峰叹息道:“看来要解开这个谜并不是那么容易的。”
“当然不会容易,要不然帝国也不会允许有这么一块飞地在这里了,而且还是黑暗帝国的。”龙广运到是一早就有思想准备。他们现在手头上什么仪器都没有,仅凭肉眼看兔子,就想一次过把谜给解了,那还真是太容易了一些呢。
“到也不一定。”胡忧突然道:“你们看这个。”
胡忧举起来的是一枚银针。这只兔子是暴死的,自然不可能再拿来吃,而朱芳菲又这么喜欢这只兔子,所以胡忧想着把解剖过的兔子再缝回原样,就算是不可能让它现活过来,多少也能得到一些安慰。没想到才缝了几下,这针就变黑了。
“银针变黑。那是证明有毒呀。”韦云峰叫道。
龙广运摇头道:“古人所指的毒,主要是指剧毒的砒霜,即三氧化二砷。古代的生产技术落后,致使砒霜里都伴有少量的硫和硫化物。其所含的硫与银接触。就可起化学反应,使银针的表面生成一层黑色的“硫化银”,到了现代,生产砒霜的技术比古代要进步得多,提炼很纯净,不再参有硫和硫化物。银金属化学性质很稳定,在通常的条件下不会与砒霜起反应。而硫化物虽然有毒,但绝对不可能会造成在村子里没事。出村就死的现像!所以就算是银针变黑,也说明不了什么。”
龙广运这个光明后使是管后勤的,对这方面还算是了解,开口就是相对比较专业的知识。
“后使说得不错,但这总归是一条线索,我想,我们应该顺着这个方向查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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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几天,胡忧把研究的重点放在大榕树附近的泥土上,他利用工具把村外的泥土弄进来和村子里的泥进行不断的比较,可惜只凭肉眼。他无法分析出太多的线索。不过胡忧已经可以肯定一点,村外的泥要比村里的泥在颜色上深一些。
“看来我们要找刘伟成帮帮忙。”
光靠肉眼分析那是不行的,要想继续查下去。必须得有仪器的帮助,科技是人类最精华的成就,在科技的支持下,人类可以做到很多本来做不到的事。
胡忧四个是进了村就出不去,村里的人可以出村三天而没事,只要三天内赶回村子就不会死,所以仪器方面的事,必须要有村子人的帮助。
刘伟成很好说话,二话不说就同意帮忙。
“只是……买仪器应该需要不少钱吧。我怕是没那么多。”刘伟成不好意思道。
这村子几乎是与世隔绝,平日的用度基本都是自给自足。对他们来说,钱是可能可无的东西。不说是刘伟成,就算是把全村人的钱都加一块,那也没多少。
“钱不是问题,我们这有。”韦云峰大气道。
四人里,两个光明使一个公主,除了胡忧外,都是光明帝国的头面人物,钱对他们来说真是只不过是数字而已。
“那就没问题了,我这就去准备,明天一早就动身。”
解决了钱的问题,别的全都不是问题。刘伟成当即回家做安排,第二天一早,领着两个村里人一起出村。
其实刘伟成答应得那么爽快,要出村也是冒着生命危险的。虽说村里人出村只要三天内赶回来,一般都不会有什么事,可也不是没有不到三天就死在外面的先列,所以如非必要,村子里的人都是尽可能的不离开村子。
胡忧是在刘伟成带人离开村子后才得知这么一个说法的,这样他在敬佩刘伟成的同时,也陷入沉思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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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刘伟成离村的第二天,朱芳菲一早做好早餐却不见胡忧下来吃,问了韦云峰和可龙广运也不知道胡忧什么时候出去的,总之昨晚有回来睡,今天则没见过他。
“跑哪去了?”
朱芳菲惦念着胡忧的去向,没吃几口就放碗去找胡忧。村子不大的好处就是找人比较方便,没一会功夫,朱芳菲就找到了胡忧。这家伙居然井边坐着发呆。
“干什么一大早的跑来这里坐?”朱芳菲拿出个包子递给胡忧。
胡忧接过来拿在手里,并没有吃,依然在那里傻愣愣的。
“你不会是在玩绝…食吧。”朱芳菲半开玩笑道。相识也有日子了,朱芳菲对胡忧也有了一定的了解,知道胡忧不可能是那样看轻生命的人,才会开这样的玩笑。
“我在想刘伟成他们外出的事。”胡忧回道。
“你担心他们买不到仪器?”
“不是,昨天你应该也听说了,村里人外出,不一定都能顶三天不死。”
“那你是在担心刘伟成?”朱芳菲再次猜到。
“不,我在想为什么会有人顶不了三天,而有些人却会没事。”
“也许是各人身体差异吧。”朱芳菲无法帮胡忧回答这个问题,只能依常理推测。
胡忧摇头道:“我有查过资料,这些死在外面的人,都有曾经多次外出而平安回来的经历,却都是死在了最后一次。也就是说,这应该不是个体因素,而是其他的原因。”
“你怀疑是什么?”朱芳菲听出点端倪,感觉胡忧思考的方向应该是对的。
“你还记得昨天刘伟成他们三个出去之前装了很多水吗?”
“你怀疑是因为水?”朱芳菲恍然道:“怪不得你一大早在这里坐呢。”
“嗯,我已经打听过,这口水井是村子里唯一的水源,从村子存在那天起,它就一直存在着。而之前我们也分析村里村外的泥土,虽然查不出它们的差异,但可以肯定,它们是有分别的。”
朱芳菲皱眉道:“你怀疑这村子的古怪是泥土,而水里则有解药,外出的人能三天不死,是因为这里的井水能有三天的解毒作用,而那些死在外面的人,是因为多次外出而没事,放松了警惕,没再喝村子带出去的水,所以才会死的。”
“不错,这正是我的设想!”胡忧拍手道:“没想到你那么聪明,一下就帮我把整条线给总结出来。”
“那为什么外乡人进村就会马上死呢。”朱芳菲不由又想起了那只兔子。
“问你人问题。”胡忧道:“如果你一早就知道这个村子有问题,不是误入而是专程来调查的,那你会不会吃这里的食物和水?”
“不会。”朱芳菲肯定道。
“这应该就是答案。”胡忧道:“他们进了村也就中了毒,没吃这里的水就没有获得解药,所以他们一出村就会死。”
“那他们为什么没死在村子里?”朱芳菲不是拆胡忧的台,而是这里面有太多的疑点,她不弄清楚是不会安心的。
“还是因为水,他们是没喝村里的水,但你应该已经注意到,这村子的空气湿度特别大,他们呼吸了这里的空气,也就间接获得了一定数量的解药,那兔子之所以离开村子十米才死,是那里的空气不再含有解药成份。”
“这都是你猜的。”
“是我猜的,但我能证明!”(未完待续)
( 煮酒点江山 p:///3/3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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