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慈禧》第第143页

    一四三

    这场风流冤案,很快传遍各地。刘知县知道官场的道数,将审讯结果立即告知上司,奏请先将杨乃武革去武举人身份,并吩咐下属日夜不断突击审讯,严刑拷打。杨乃武受不了酷刑,只好招供,承认自己与葛毕氏私通,合谋毒杀其夫。

    刘知县自鸣得意,立即将审讯结果和县中法医验尸报告一同上报知府,请求二审。

    杭州知府陈鲁,早已听说此事,幸灾乐祸——他本来就痛恨读书人,夙喜与士人为难,他提来二人到府衙,根本不去查究案情真伪,不容杨、毕二人置辩,只是一味地严刑威逼。重刑之下,二人不堪皮肉之苦,再次含泪屈招。

    陈知府格外兴奋,依据刘知县提供的药房老板钱宝生之买药证明、县级和府级所得口供,当场定案,拟定为:葛毕氏凌迟处死,杨乃武斩首示众。

    陈知府踌蹰满志,将此风流命案报省审核。

    浙江巡抚杨昌濬、按察使蒯贺孙接到这个命案后,曾派人复审,不了了之。他们觉得,杨、毕二人都已招供,还有不少相关证人和证据,也就没有深入审核,草草定案,并以案情确凿、无冤无滥之定案,上报刑部。

    刑部接到命案,对案情进行复审。

    这个时候,杨乃武的姐姐杨菊贞和杨乃武的妻子杨詹氏来到北京,到刑部和都察院分别递呈冤状,是杨乃武在狱中写的亲笔辩供词,称知县之子刘子翰因敲诈勒索不成,就串通其父亲刘知县,对其进行陷害。

    刑部据此呈奏,立即指示浙江巡抚杨昌濬重审。杨巡抚亲自重审,结果,杨、毕二人翻供,哭诉严刑之下被逼招供,根本没有合谋杀人之事。葛毕氏还供出自己遭到刘子翰强奸以及刘子翰与衙役何春芳、牢头阮得入狱威逼情形。

    复审至此,杨巡抚觉得自己严重失职,为了自己的官位,也为了包庇自己信任的属官,竟然迁怒于刑部,倒打一耙,指责刑部没事找事。此案就这样搁置下来,杨、毕二人还是关在狱中。

    同治十三年八月,杨乃武的姐姐和妻子再次入京,第二次分别向刑部、都察院、步军统领衙门投递诉状,申诉冤屈,并向在北京的浙江籍贯的官员哭诉冤情。

    这场风流命案,早就在北京传得沸沸扬扬。北京的浙江籍贯官员,最初听说此事,对新科武举杨乃武恨之入骨,认为他简直就是衣冠禽兽,切齿痛恨之下,惟恐其漏刑,盼其速速处死,以平民愤。

    这时,看到这份冤情,知道了案情真相,他们无不表示同情,决定对此案进行干预,要求查明真相。

    御史边宝泉特地上了一道折子,严厉指责浙江巡抚严重失职,面对如此人命关天的案子,竟然粗心马虎,居心不公。

    慈禧太后接到奏章,十分愤怒,指示浙江学政胡瑞澜复审此案。

    胡学政收到厚贿,一味轻信验尸报告和众多证人证词,对案中矛盾之处不加分辨,也不仔细倾听两位当事人的陈述,依旧日以继夜地严刑逼供,杨氏、毕氏受熬不住,又一次含泪屈招。

    胡学政回奏:原审无误。随奏将有关审理记录,全部附上呈奏。

    慈禧太后对侍女说:如果属实,武举杨乃武也当从重惩办,凌迟处死!

    杨菊贞、杨詹氏感觉绝望,就日夜跪在刑部门前。浙江籍贯的官员听到传出慈禧太后的懿旨,要从重惩办杨乃武,真有末日来临之感,他们一起合计,觉得只有重贿李莲英,才有转机,才能让这个冤案大白于天下。于是,他们用重金进献李莲英,将真相告诉他,请他奏明皇太后。

    慈禧太后问及李莲英时,李莲英就将杨乃武的亲笔狱中辩供进呈给她。慈禧太后沉吟片刻,吩咐:刑部复审。并召帝师翁同龢入宫,任命他代理刑部右侍郎之职,负责审理此案。

    浙江在京官员汪树屏代表浙江籍贯的30余名官员.联名上书都察院、刑部,揭露浙江省地官员在审理杨乃武一案中,省、府、县三级,七审七绝,都是严刑逼供,屈打成招;这些朝廷命官,官官相护,上下包庇,草菅人命,欺骗朝廷,请求将一干人犯,全部解京审问,以查明真相,昭示天下。

    御史王书瑞弹劾杨乃武案案情未确,疑惑众多,建议刑部复鞫。

    慈禧太后开始认真关注此案,朱笔指示:反复研求,尽速核复!

    当时,刑部六大堂官,主事的崇实、恩承二人卧病在家,没有到职;贺寿慈因赎职犯科,被御史弹劾,赋闲在家;具体办事的,就是绍祺和桑春荣,再加上新任命的帝师翁同龢。绍祺没有文化,办事没有主见,不敢负责;桑春荣新任刑部尚书,为人胆小怕事。这样,这场大案的审理重任,就完全落到翁同龢身上。

    翁同龢接旨后,直接调取有关此案的卷宗,特别仔细地核查杨氏、毕氏二人招供、翻供的供词,从中发现疑团丛生。翁氏敏锐地发现:葛毕氏说刘知县之子刘子翰强奸她,浙江巡抚的原奏却只字不提刘子翰,胡学政复审回奏,干脆称其并无往来!翁同龢说:大有蹊跷!

    翁先生先后访问了浙江在京官员多人,主要是官品、人品可信之人,包括帝师夏同善以及余君撰、张家襄、林拱枢等人。余君撰是刑部秋审处的总办,负责死刑犯的终审,为人公正严直,他也认为此案疑点太多,前后矛盾。林拱枢是正直大臣林则徐的三公子,当时是刑部浙江司的主稿,他也同意翁师傅的见解,认为此案可疑。

    翁师傅又访问了在京余杭籍官员多人,特别是吴仲愚先生,吴先生旗帜鲜明地为杨乃武鸣冤,并仔细地分析案情,一一找出疑点。翁师傅感叹:不期而遇,与余见极合,亦奇矣哉!

    调查清楚之后,翁同龢主持刑部堂会,就案中疑点一一列举,明白表示:案情一日不清,决不草率复奏!

    刑部尚书桑春荣知道此案涉及大臣太多,不敢得罪人,害怕事情弄大,主张不宜节外生枝,维持原判。

    刑部侍郎翁同龢坚持己见,驳斥尚书之意见。双方展开激烈争议,相持不下。

    堂会最后决定,由帝师翁同龢代为起草奏折,请浙江巡抚答复案中所有疑窦、疏漏问题,驳令再审。

    大臣李慈铭在日记中写道:闻主此驳者,全出翁侍郎同和力,与尚书桑春荣争而得之。定议驳奏若侍郎者,可谓不负所职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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