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一句话是对夜风说的,意思很明显,就你这穷酸样,这地方不是你能进来的,一边去。
夜风听到这话无感,只是目光微垂,默默地站着不吭声。
男人没理会夜风,见到夜风缄默,以为他自己会走,只是扭头大声骂着那些迎宾小姐。话语难听,不堪入耳,弄的好几个都哭了起来。
见到有人哭了,男人也词穷了,这才心满意足的停了下来,刚喘了两口气,一转身发现夜风还站在原地没动,又阴沉着脸开口。
“怎么了?你踏马还不想走了是吧,是不是给你脸不要脸,非要我叫保安来松你一程不成?”男人松了松脖子上的领带,逼视夜风。
他刚刚就因为一些拾荒者的混入,挨了一顿批,差点工作不保,所以一见到夜风想进来反应这么大。
眼下看着夜风这样一副清高的样子更是火气上头。上前走几步指着夜风的鼻子道:
“我踏马告诉你,别给脸不要脸,摆脸给谁看,以为自己很有钱?信不信我马上叫人给你丢出去?!”
西装男人的脸上泛着厌恶,长时间的接待上流社会人士让他练出了一副识人的火眼金睛。
单论这一身衣服就让他断定了夜风只是个过来长见识的穷鬼,只想把那些价值不菲的酒瓶偷偷藏在身上,然后带出去卖,根本消费不起那些动辄几千上万的酒水饮料!
被一个男人用手指指着,夜风微微抬头,脸色有些漠然地直视他,一字一句道:“这只手你还要不要?不要我替你卸了它。”
夜风语气冰冷的望着男人。此人一而再,再而三的贬低、拦下自己,夜风本就有些不耐烦,眼下此人更是用手指指着怒喝,当真以为神帝便没了脾气不成?
语气认真,眼神肯定,男人不可置信的看着夜风。
“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试试?”男人被夜风高高在上的语气激恼羞成怒。
夜风笑了笑,冷着声道:
“我的话不说第三遍。”
“手你还要不要,不要我替你卸了。”
呵!
男人听到夜风的话冷笑了一声,怒不可遏,放下的手再度抬了起来,正要朝夜风扇去时,来人了。
来者开着一辆红色兰博基尼,引擎轰鸣间气焰嚣张,一个漂移停在了台梯前,尾翼差上一点便撞到夜风。
男人本想教训教训眼前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夜风,但见到兰博基尼的到来停下了自己将要扇去的手,谄媚的笑容浮现在油腻的脸上,随后跑了下去。
他认出车主人了。
“啊呦,陈少您来了,快请进,任小姐他们都在等您呢。”那男人用对夜风截然不同低三下四态度的对着打开的车窗说着什么,随后车门被打开,下来的人正是一身正装,抱着一个礼物盒的陈乐。
陈乐无视男人说的话,推开他径直走到夜风面前,擦了擦眼装作不可思议的样子,虽后捧腹大笑嘲讽道:“渍渍渍,这不是我们的夜大少爷吗?
怎么连门都进不去?不是很能打吗?干脆打进去多好,反正这里也没多少人守着,就像之前在饭馆那样。”
陈乐冷笑着,指了指自己还吊着绷带的手,眼中满是怨毒,随后顿了顿,正要往里面走,而后又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回头开口道:
“哦,不好意思,我忘了,这可是咱们刀哥手底下的地方呢,你要是真的砸场子,可能走不出去了呢,哈哈。”
陈乐笑着,但是满满的蔑视,心底更是看不起夜风。
看到没?这就是排面!这就是身份!
我来了他就得卑躬屈膝,你来了连门都进不去!
而你只有一身蛮力就算再能打又如何?还能对抗**,对抗军队不成?
呵。
陈乐眼神不屑,心中对于夜风之前把自己手打断还耿耿于怀,不能释然,当下看到夜风自然是抓住机会嘲讽。
直到人快已经进去的时候,还不忘说句:“那什么经理,你放他进来涨涨见识,今天的晚上的主角可是他呢。”
男人听到这话,这才走了上来,上下打量了一眼穿着简单的夜风后,整理着自己的西装,也没看夜风便道:“既然陈少开口了,我今天就给这个土包子个机会进去涨涨见识,记得,别偷东西。”
男人语气也是嘲讽,他的眼力自然看得出来陈乐和夜风过不去,眼下踩上夜风一脚,不禁感觉爽,还能讨好一下陈乐。
男人说完便没再理会夜风,拿着陈乐给他的钥匙停车去了。
站在门口,夜风看了看男人的背影,又看了眼正闪着彩光了门牌。
豪庭夜总会?
刀哥?
渍渍渍,有趣了。
夜风嘴角上扬,在迎宾小姐厌恶的目光迈步进去。
夜总会内头装饰华丽,到处都有巨大的水晶灯,昏惑的灯光照在来来往往的靓丽人群中,显得夜风格格不入。
周围人过往间,都用异样的眼光看着衣着简单的夜风,眼神中透露着好奇。
这人,怎么进来的?
察觉到了其他人好奇的目光,夜风并不在意,微微回忆一下前世的记忆后便朝二楼走去。
任之怡当初在教室并没有说具体位置,只是说了一个豪庭夜总会便转身走人了,留给夜风自己去找。
也正是如此,前世的夜风为了找到生日宴会所在的房间,可谓是历尽艰辛,没少在打开其他人的门后,被打断兴致的人辱骂。
这些夜风的忍下来了,直到找到任之怡后,她连一句感谢都没有便挽着别的男人的手提出分手。
“让人印象深刻呢。”
夜风望着黑木门上铜把手,嘴角上扬,随后推开了门。
刚开门,入耳的便是音响的音乐声,正放着一首前世任之怡最喜欢的歌,随后夜风抬眼望去。
整个夜总会最大的总统大厅内,灯火通明,里面站着为数众多的少男少女,他们都是被任之怡邀请过了参加生日宴会的,其中任之怡穿着一身路易.威登的礼服,也就是LV品牌。
实际上大部分人都会想当然的将LV当做女性包的装饰品牌,实则不然,至少这一身LV的素色长裙,将任之怡的身侧呈现的凹凸有致,长发一个黑色的发簪更是平添几分妩媚。
此时一身素群的任之怡,正在一个高大男人的陪同下,与来访的众人相互客套着,笑容满面,夜风的进入也没引起她的注意力,只是淡淡的瞥了一眼就不在关注,她早已料到夜风回来。
至于其他人,大部分不认识夜风,没有在意,小部分听过任之怡说起的人,则是相互交头接耳道:
“那倒夜壶的废物,任之怡的舔狗来了,今天倒要看看他被怎么捉弄哈哈!”
笑容淡淡,见任之怡无视自己,夜风嘴角划过一抹冷笑,只是自顾自的找了一个位置坐下,视线在周围游荡。
看了一圈后,夜风也没发现郭山的影子,想来应该是家里事拖住了他。
郭山没来,也是在夜风意料之中。
看到周围有服务员路过,问了杯果汁,但服务员却说了句:“先生,不好意思,我们这里现在没有果汁。”
服务员一句话说完没等夜风在说上什么,转身离去,态度极差。
夜风眉头微皱,没说什么,只是看向了远处正望着他交头接耳的陈乐与张潘。
他刚刚可是看到酒盘上有果汁才问的,至于不给?
显然是陈乐想让自己难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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