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余梦》25、祝寿

    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还有一句话叫做外贼易防,家贼难防。

    自从吃了江沐晨那一顿蒸螃蟹以后,江思语一直没有能够忘记那个挥之不去的味道,就连魂牵梦萦之时都是在舔蟹黄,一觉醒过来以后,只是庄周梦蝶而已。

    可是江思语不甘心,终于等到了一个绝佳的机会,趁着江沐晨外出的时候,偷偷地潜入了江沐晨看守严密的后花园。

    由于家里面的仆人不敢动手,只能这位千金大小姐亲自行动,抓螃蟹的工具都是齐全的,江思语也不敢给江沐晨一锅端了,留下了几只苟延残喘。

    再一次尝到这种美味佳肴,那感觉真的是没有办法用言语来形容,尤其还是这种偷偷的行为,更加让江思语觉得刺激。

    从外面回来的时候,看到府里面下人躲躲闪闪的眼神以后,江沐晨就感觉不对劲,冲进院子,当闻到蟹香味的时候,一切都已经晚了。

    勃然大怒的江沐晨掀翻了整个将军府寻找江思语,始作俑者早就已经溜之大吉了,江沐晨的怒火可不是她能够承受的,即使作为最心爱的妹妹,那也必须要付出代价。

    在人声鼎沸的市场里面,江思语大隐隐于市,无比惬意的躺在藤椅上面消化着一肚子的美味。

    既然防不住,那就不防了,这样反而收得了奇效,江思语不仅不偷,反而帮着一起养。

    江思语的所作所为,印证了一句话“牵着不走,打着后退。”

    江思语的快乐可不多,从那以后,每一天都会被江沐晨用各种各样的方式逼着练剑,时常抱怨江沐晨没有人性,不过这位没有人性的哥哥一定也不在乎,反而把这种折磨妹妹的方式当做一种乐趣。

    三天过去,城里面相安无事,也许这就是生活吧,很多时候都会这样平平淡淡的,当某人怀着鬼心思的时候,一天寻常的日子也许就不平淡了。

    和往常一样,兄妹二人坐在饭桌上一起吃早饭,不过,今天江思语好像是有一点别的小心思,黑哟哟的眼珠子一直在江沐晨的身上打转。

    被盯的时间长了,江沐晨感觉浑身不舒服,抬起头瞥了一眼坐立不定红衣少女问道“又有什么事要求我”

    “哥,今天你忙吗”江思语畏畏缩缩的搓着葱白如玉的小手指,一点也没有偷吃时候胆大心细的样子。

    “有话直说,藏藏掖掖的反而麻烦。”

    “今天是夫子的六十大寿,城里面有头有脸的人物都会去,你可是他的关门弟子,再说你又是将军长子,于情于理,这一趟你怕是必须要去。”

    江沐晨摸了摸下巴“听你这话,我不去反而失了礼数,既然如此那就去吧!”

    江思语兴奋的站了起来,哼着调子的收拾碗筷。

    “哎,思语,哥哥我的家底你也知道,拿不出钱给夫子买礼物,要不然咱们还是算了吧!”

    “不能算”江思语跺了跺脚,一把拉住江沐晨。

    江思语冲着江沐晨露出了一个小狐狸的微笑“我有一个哥哥可以拿出的礼物,而且夫子绝对喜欢,前提是你得带上我”

    江沐晨直勾勾的盯着少女娇艳的脸蛋撇了撇嘴“原来一直在这里等我呐,好吧,说来听听!”

    “现代诗!”

    江思语显然有备而来,一步步引导江沐晨达到目的,不过江沐晨出门之前约法三章,他可不想背着一个不知什么时候会爆炸的炸药包。

    虽属荒城,不过夫子饱读诗书,帮过不少人,往来也都是达官显贵,像江沐晨这般大小的少年郎却是屈指可数。

    听从江沐晨的建议,思语换上了一身从未穿过的白色霓裳,既沁出少女亮丽,又不失大家闺秀仪态,在这宾客之中,俨然鹤立鸡群。

    由于不常穿这类衣服,思雨还不是特别习惯,不时的用手抓衣服,紧张的江思语险些摔倒,索性一旁有江沐晨,一手扶着江沐晨的胳膊,两个人缓缓步入了正堂。

    作为寿星的夫子正在和几个好友攀谈,看到备受瞩目的二人,夫子立刻停止了交流,和一众好友往两个人这边走来。

    “夫子,祝你福如东海滚滚流,寿比南山不老松!”

    “好,谢谢!”

    夫子咧着嘴开心的大笑,教了上百个学生,江沐晨给他的记忆最深刻,不是江沐晨有多听话,也不是江沐晨有多天才,而是他的别树一帜。

    夫子不是一个迂腐的人,自从听说现代诗这个名词以后,觉得江沐晨就是一个旷世奇才。

    只不过把表达方式展现的更通俗易懂,却能够得到不一样的效果,成为一个新的体裁,他自己也写过几首,可是受制于自身的教育,怎么看自己都觉得不满意。

    有了江沐晨,夫子就忘记了身后的老朋友,相知相识多年,大家也不在意,寿星佬不在,一样可以开心的交流探讨。

    进入到了房间以后,下人给每人倒了一杯茶,夫子的茶不错,不过大家今天是来祝寿的,就自动忽略了。

    江思语用胳膊肘推了一下江沐晨,小声在耳边提醒了一下,江沐晨这才注意到手里面的礼物。

    “夫子,这是寿礼。”

    “我可以现在打开吗”

    江沐晨摊开手掌“当然,本来就是送给您的寿礼,您有决定的权利。”

    怀着期待的心情,夫子打开了盒子,盒子里面放着一本手订的线装书,做工和市面上的相比实在是太拙劣了。

    这都不是夫子在意的,他在意的是这本书的书名,简洁明了——《现代诗》。

    “现在多少首了”夫子颤颤巍巍的双手合上木盒子,没有轻易触碰,害怕手心的汗水对纸张造成损坏。

    “大概抄录一百多首了,我记不得了。”

    “一百多首,我最记忆犹新的,是你给我背的那一首……”

    “再别康桥!”

    三个人异口同声,这首诗跨越千年,有躺在这片既陌生又熟悉的土地上,在每个人的心里面都留下了深深的印记,尤其是花甲之年的夫子,他与现代诗已经产生了深深的羁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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