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青阳小镇
这青阳小镇是黑虎佣兵团的老巢,黑虎佣兵团在镇子中,是如同土皇帝一般的存在,甚至黑虎佣兵团中的一条狗都能在青阳小镇上横行霸道。
宁静等人虽然实力不错,但仅仅只有五个人而已,陷入了黑虎佣兵团的老巢中,自然极为险恶。面对黑虎佣兵团源源不断涌来的强手,他们只支持了一会,就被黑虎佣兵团一一拿下。
而张龙凭借着身法速度的优势,逃出了青阳小镇,却一路被黑虎佣兵团的人追杀,直到遇到了宁冲才安全下来。
听完张龙的叙述,宁冲眉头一沉,急急问道:“宁静被抓住的时候,有没有说她是宁家的子弟?”
张龙摇摇头。
宁冲长出了一口气,点点头道:“还好……”
黑虎佣兵团和宁家这样的庞然大物比起来,不值一提,给黑虎佣兵团一万个胆子,黑虎佣兵团都是不敢招惹宁家的。所以,黑虎佣兵团一旦发现他们招惹的宁静竟然是宁家的族人,那他们绝对不会放过宁静,赔礼道歉,反而会心狠手辣,第一时间杀人灭口,毁尸灭迹,将事情彻底瞒下来。
宁静等人可是在森林中救了宁冲一命的,他们陷入了险境,宁冲义不容辞,必须出手相救。
而黑虎佣兵团早和宁冲结下大仇,宁冲心中一直有彻底解决黑虎佣兵团,铲草除根的心思。现在,又听这黑虎佣兵团不但作恶多端,而且还欺男霸女,欺负到他朋友的头上,这让他极为愤怒,胸中怒火熊熊。
事不宜迟,宁冲只交待让张龙自己小心保重后,就要展开身法,朝着青阳小镇的方向赶去。
“宁冲兄弟!”张龙一急,拉住宁冲,问道,“你到底有什么救出宁静小姐他们的办法啊?不要鲁莽,不如通知宁家的人前去解救吧!”
宁冲摇摇头道:“时间紧迫,宁家的人赶来时,已经太晚了,我必须现在就赶去相救。”
“啊……可……可青阳小镇是黑虎佣兵团的地盘啊,黑虎佣兵团的高手大多数都集中在小镇上,你这样去,不是自投罗网吗?”
虽然张龙心中着急,但是他并不想害宁冲,黑虎佣兵团在青阳小镇上已经经营近三十多年,早已经是龙潭虎穴,宁冲实力是强大,但终究只有一个人,张龙认为宁冲这样硬闯,是很危险的。
“地盘吗?”宁冲不屑一笑,向张龙说道,“放心吧,以后就不是了,过了今天晚上,黑虎佣兵团将彻底从这个世上消失!”
“哎……”
张龙还想说什么,却见宁冲身形一展,只是几个眨眼的功夫,就迅速远去,消失在树林之中。
想到宁冲自信的表情和动作,张龙张了张嘴,只好闭上,也彻底放弃了跟随宁冲前去的想法。的确,宁冲若要硬闯,他现在的身体状态,只会拖了宁冲的后腿。
宁冲担心着宁静等人的安危,全力展开身法,一刻不歇,只用了约半个时辰,就赶到了青阳小镇。
青阳小镇和轩辕城自然是无法相比的,但因为靠着这偌大的轩辕山脉,就在轩辕森林的边缘,位置极佳,得天独厚,来来往往的客人多会选择在小镇上歇脚,做皮毛、妖丹、天材地宝等生意的行脚商人,前往轩辕森林冒险的冒险者更是极多。
即便这小镇早在三十年前,就被黑虎佣兵团控制,黑虎佣兵团多有作恶,还将税率定得很高,规矩等极为苛刻,但还是发现有不少利益可图有利的商人、冒险者们,依然会选择来这小镇。
所以这小镇是极为繁华的。
此时,天刚擦黑,镇子多处亮起了灯,灯火通明,许多商店都还在卖力地招揽客人。
宁冲急匆匆地赶来,可谓是心急火燎,此时却忽然发现自己还不知道黑虎佣兵团总部的位置所在。
虽然心中燃烧着怒火,极为急切,但宁冲却也知道,自己是必须先了解一些情况。不说自己目前的实力绝非无敌,许多武修因为粗心大意,自傲实力,死得极惨这类的故事,在武修界也是常常被讲述的。
于是宁冲微微冷静了些,不得不耐下心来,慢慢的在大街上前行,打算找个问情况的门道。
走了几步,走到一家酒店前,恰好听到酒店的小二向他招呼。宁冲略一思索,青阳小镇是个小地方,这镇子上只要出了什么大事小事,这等酒店饭馆中应该会有传言的吧?
如此想着,宁冲便随那小二走进了酒店中。
这酒店专卖酒菜,不供住宿,只有一层,不过很是宽大,整个酒店中宽松地摆放了二十多张桌子,生意还不错,有一大半都坐满了客人。
宁冲寻了个位置方便的空桌坐下,吩咐那小二随便上点吃的酒食,悄然开始侧耳倾听。
宁冲自进入轩辕森林历练以来,生死战斗,实力暴涨,听力已经变得更加灵敏灵,基本上只要留意哪桌,就能听清楚酒客们交谈的话语,即使是小声说话也不例外。
这等档次的酒店,此时到其中喝酒吃饭的,多是远道而来,在这里做生意的商人,吝惜钱财;或者是本地的懒散闲汉,三五个狐朋狗友聚在一起,喝着劣酒,相互侃着大山。
而往往越是底层的人群,各种传言和故事也越丰富。只听得这些酒客们谈论话题天南地北,左邻右里,无所不包,大到京城皇宫出了什么秘闻大事,小到邻村的某个寡妇偷了什么人,等等。
宁冲自然是有选择性听闻着,尤其注意酒客们话语中的关键词。如此片刻后,他果然就有了收获。
一张位置不错,靠窗的酒桌旁,有两人对面而坐。
其中一人细眼长须,穿着的金黄色的袍子。宁冲认得,这人身上金黄色袍子的料子是由闻名的金蚕素丝织就,价格不菲。
宁冲虽然是宁家嫡系,可自从父母过世之后,他就再没穿过这种布料制作的袍服。但是那族长宁行毕自从成为族长后,每日穿的都是这种丝线制作的锦袍,要求极为苛刻,极为奢侈。
穿着金蚕丝袍子之人的身上并未有元力气息波动,看着也颇为消瘦,身上没有多少肉。看来这人应该是做生意的商人。因为若非大家族之人,大约也就只有腰缠万贯的商人能穿得起这种衣物了。
黄袍商人对面那人,面色红润,虬须满脸,语声洪亮,一身简单的粗麻外套,背上背着一把大斧。听那口音,应该是本地的冒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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