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说走就走的旅行”还没有像现在一样变成社交网站上泛滥的名词前,陈茵就曾独自进行过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出发地:南京。
目的地:伦敦。
这次旅行之前她已经去过几次伦敦,伦敦没有《雾都孤儿》描述的有大片雾霭,它有很好的晴朗明日,有时也会下雨但不会像南京那样频繁,它像个浪荡不羁的小子,虽然玩性很大,但却也懂得敛住本心,毕竟心这种东西随便送人还是很亏的。
城市是这样,人也这样。
不知道网上是从哪天开始流行《搭车去德国》、《走路去纽约》、《骑车去拉萨》的文章的,还好陈茵那时还没受类似文章的荼毒,她买的机票独自坐飞机,飞往异国他乡。
未来得及告知父母,未留下只言片语,学校的假条上写的是“生病”两个字。
南京没有飞伦敦的航班,她只好转到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在上海停留一夜后飞往伦敦西斯罗机场,飞机落地时正好是下午三点五十。
她坚信小乔告诉她的话,在异国他乡,任何陌生人的搭讪都是有目的的。秉持着这个原则,她避开了伦敦街头打着免费拍照旗号,实则拍完后就问你要20英镑的米老鼠。用蹩脚的英语拒绝穿着警察制服就跟她要护照的法国人。在地铁上看中年老太太谎称钱包被偷实则趁乱窃取别人的钱财。
这世界上作恶的人有很多种,职业也分很多种,有些人迫于生计被迫的或自愿的去做一些错事,她不认同他们是正确的,但任何事情在未触及真相之前,你也不能确定你看在眼里的就是它最真实的一面,所以她不拆穿,只是回避。
这些事情,当她在美国时,父亲锒铛入狱,自己无依无靠,她重新拿起来思考,她犹豫不决,也许真的是她错了也说不定。
去伦敦的人无非有两种,一种是为了艺术,这种听起来就很高雅,第二种,则是经商,相比前者,后者似乎更加世俗。
不过她既不是第一种也不是第二种,她是二者之外的,漫无目的就来到了这里。
经典的地方总有它经典的理由,但生活再久也总能从“鲜为人知”的地方获得惊喜,她想这正是很多人热爱伦敦的原因之一。
她不爱看电影,不爱戏剧,更不喜欢博物馆。
看似与这座城格格不入,却又被它牵绊至此。
街头一直唱歌的那个英国男人,让她想起了《堕落天使》里的天使1号,他是个很懒惰的人,喜欢别人替他安排好一切,他总是孤独一人,忘了是几年前他曾花30美金和一个黑女人拍了一张合照,以后他都对别人说这是他老婆,照片上的男孩他只请他吃过冰激凌。
陈茵在那个英国男人脚下的背包里放了30英镑,没有和他合照,她觉得这样做很无聊。
她躲开游人如织的主街,在chiltern街上经营了一百多年的手工婚纱店门口停下脚步,落地窗前立着的模特身上穿着大红色的礼服,配上镶嵌珍珠、钻石和红宝石的花冠以及耳环,脖颈间挂着极长的三重珍珠项链。金色的丝线在礼服上绣出繁复的花纹,高贵雅致夺走她的视线。
这件礼服对绣工的要求一定极高,才能将金黄色与大红色结合的如此完美。想不到在英国这个崇尚白色浪漫的国度竟会遇到这样一件珍贵的艺术品,她很好奇是谁定做了这样一件华丽复古的礼服。
她一定是位很热爱传统风尚的姑娘吧,她的丈夫也一定很疼爱她,亲自找人为她定制这样一件独一无二的礼服。在他们一生中最重要的时刻,惊艳所有在场的来宾。
英国史的选修课上教授曾提过,英国的婚礼在很久以前,新娘是不流行穿白色婚纱的。事实上,那时几乎没有统一的婚服。
1559年,苏格兰女王玛丽斯图亚特在她第一次结婚的时候也穿着白色的婚纱。尽管在那个年代,这是法国皇后的丧服颜色,但她毫不忌讳,大胆的选用她喜欢的颜色。
后来白色就被标记上贞洁的含义,在此之前,蓝色代表的才是贞洁、虔诚、忠贞与圣母的意思。
但在很久之前英国曾和中国一样将红色作为女子出嫁的颜色,取下天空上最美的那一抹红霞放在新娘的婚服上。
她在橱窗前站了许久,才离开。
夜晚,泰晤士河里盛了一河的星光,河边有许多人在漫步,路边一对法国老年夫妇穿着体面,老太太绾了个髻,一头华发上插着一支红梅发簪,美丽又大方,她挽着老爷子的胳膊说笑着,老爷子不知道说了什么她笑着抬头望向他。
陈茵请他们给自己在泰晤河边拍了一张照片,她看着相机里的自己,笑得很灿烂,心想虽然是独自一人,但是她并不孤单啊。
告别了老夫妇,她打算再逛一会儿就回她订的酒店,毕竟女孩子晚上一个人在外面不安全。
泰晤士河边有很多牵手散步的情侣说说笑笑的,偶有绅士从路边卖花的摊位上买了一支廉价的红色玫瑰送给身边的小姐。小姐脸上笑意盈盈,告别时却转身将玫瑰丢进了垃圾桶。
她停在出售玫瑰花的摊位旁,用不太流利的英语与卖花的小姐交谈,最后,她买了一支白玫瑰送给自己。因为卖花的小姐说,白玫瑰是送给恋人的,她孤身一人,手里拿着白玫瑰,她的恋人就会找到她。
她是从来不相信缘分的,她从未有过心动的感觉,她有时恍惚觉得也许他不会来了,到了合适的年纪爸爸会给她参详一桩门当户对的亲事。在这之前他如果没有出现,她便不会让爸爸为难。
“attends.”(等一下)一个留着络腮胡子的男人抓住她的肩膀,说着她听不懂的语言,她知道这是法语,只不过不明白他在说什么。但她还是停下脚步,转身奇怪的看向他。
“小姐你好,我们正在拍一部微电影,想请你客串一个角色。”
还有人会说汉语,她转眸看向说话的人。中年的年纪,穿着黑色的t恤,笑起来眼角都露出些鱼尾纹,不过一点也不影响他的男性魅力。
“什么角色?”她问。她对拍戏没什么兴趣,不过新鲜事物对她的吸引力还是很大的。
男人大致跟她描述了一下她要饰演一个怎样的角色,她上下加起来只有三个镜头,而且每个镜头都很短,一闪而过的那种,不会耽误她很长时间。
她演的是亡国公主身边的一个婢女,国家在公主出嫁那一天灭亡,灭国之人正是公主的未婚夫,举国的将士对公主极为不满,都认为是她招来的亡国之灾,逼迫公主以死殉国,在公主被将士带走之前,公主的婢女冒死顶替了公主,与公主互换衣服,代替公主赴死。
镜头只有婢女劝说公主,婢女站在城墙上看着驸马兵临城下,以及纵深一跃时的怅然。
陈茵考虑了一下,觉得没什么不妥就答应了下来。
当她看到换衣间的那件戏服,猛地愣住,是她在chiltern街上看到的那件婚服,一模一样,她不可能记错。
她伸手抚上婚服,冰凉的绸料丝滑地在她掌心滑过,络腮胡子导演在外面一直催,他是个急性子的导演,看上去脾气也不太好。
不过那个中年男人说,络腮胡子说,这个角色只能她来扮演,因为她太美丽了,络腮胡子本想找个英国小姐来饰演,但在泰晤士河上她轻嗅玫瑰的那一刻,美得不可方物。他认定了这个角色非她莫属。这才有了刚才的一幕。
换上红色的婚服,在镜头下,平时大大咧咧的她变得很紧张,不知道为什么只要镜头一靠近她就觉得有种窒息感朝她压来。
“stop!stop!”络腮胡子气的不轻,直接摔了手里的杯子,跟中年男人说着什么,看得出他很生气,一直在拿报纸拍桌子。
陈茵站在那里进退都不是,过了一会儿,中年男人走过来问她,“你还能拍吗?”
“我…”她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刚才他说他对你的演技很失望,但是他不想放弃你,他是个很固执的导演,对自己选中的演员都抱有很大的信心,所以他让我来跟你说,他希望你可以再试试。”男人说的很诚恳,以至于她不知道该怎么拒绝。
“你等一下。”中年男人说。
他出去了一趟,回来的时候身后多了一个身材高瘦挺拔的男人,他戴着黑色的鸭舌帽,低头看着手机,一副慵懒洒脱的样子。
“淮琛,你来教一下她。”中年男人说着将他拉到陈茵面前。
“哦?”他收起手机,戏谑的俯身低下头凑近打量她。
他的脸色略显苍白,却是俊美绝俗,笑容里仿佛带了几分风流自赏的轻薄味道,藏在鸭舌帽下的那双深邃的眼睛倏地将她的目光吸了进去。
“我叫淮琛,‘憬彼淮夷,来献其琛’的淮琛。”他一开口便是惊艳,声音清悦,比得过安宁山间的泠泠泉水声。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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