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杂文记录》90. 老王(2018.11.7)

    终于要开始写老王了。并不是因为没有题材可以写了,恰恰相反,老王是个必须要写的题材。
    她个性鲜明,我怕再拖延,就把真实的她给遗忘了。老王是一个女生,我刚来到所里的时候,别人都这么叫她,背地里我也就这么叫她了。虽然这个称呼有些亲切的感觉,但她本人可能并不喜欢这个称呼吧!
    老王今年二十八岁,比我大六岁。在农村这肯定被称为剩女了,这就是我觉得她不喜欢我们那么称呼她的原因。就我这个年纪,今年我妈还一直催我,在农村,结婚生子好像是一件特别大的事,而且是要趁早的事情。
    老王可以称得上是温柔贤惠了,听说她以前曾有一个当兵的男朋友,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一直在等他。我对她最深刻的印象就是她那十厘米的高跟鞋和开得起玩笑的性格。每次吃饭总拿她开玩笑,也总是引得笑声连连。
    直到那一天,她要走了,我才知道她在这个地方工作已经十年了。因为以前工作时犯了一个小错误,现在就要调查赶她走。她从十八岁就一直在这里工作了。人生又有多少个十年。最终她还是走了。
    我还记得她收拾东西离开的那一天,十年这里似乎成了她另一个家。直到收拾东西离开的时候才发现,这里竟然有她这么多的东西,我们收拾了一个下午,满满的一轿车都都没装下。离别的时候,都说领导不近人情。可这就是人情社会啊!在最该近人情的时候,反而拉出了现实。这是否成了最大的讽刺。成了最大的冒险。
    老王就这样失业了。我和她在一块也就工作了一个月的时间。因为老王的家是这附近的,后来她又来过所里一次,她的高跟鞋似乎更高了,脸上的装画的特别地浓,脱掉了工作服,衣服也特别地潮。而当我们去吃下午饭的时候,她也去了吃饭的地方。一切都那么熟悉,一切又那么陌生。我们吃完饭还是要回去值班,而她吃完饭就要回家了,没有事情就不会再来这里了。
    慢慢地谈论老王的时候就不多了。一个月之后,就不再有人谈论了。连我也都快要把她忘记了。
    因此,我会想。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会变成什么样子?我们会学到什么?一个人的经历和选择又是多么地重要。
    ——2018-11-7-23:32(于纠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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