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啦,那个不客气的是金庸迷,比较客气的是鱼群,鱼群本姓余,名叫余而群,温文尔雅,很有世家公子的气质。他的名字谐音太重,很快被喜好捉弄人的同学切换了原名。
金庸迷此时还是个颇为秀气的少年,他的笑带着戏谑又有些玩味,我挑畔地回瞪他一眼,就算后来他一步一步摇着越来越无法收敛的大腹登上某局局长的宝座,那也是以后的事,我是重生人,而且是穿越回到了高中。
完全可以开了挂似的秒杀他们。
事实上却是,重生之后的我并没有几分进展,反而坐在我后面的金庸迷和鱼群才是开了挂的,下课抱着金庸,上课也抱着金庸,尽管抱在手上的是金庸,却一点也不影响他们任何一门学科的考试,我绝对有理由相信某些人能够一边看闲书,一边将老师所讲的内容全部消化掉,不需要看黑板也不需要记笔记。
“啪!”一本书砸了过来。
一本诗集,我皱眉,姐姐我对诗集没什么看法的。我侧着扭着看来看去,心里一直在犹豫,要还回去应该往哪里砸。
这一大群的男男女女当中,有十几对若干年后是成了恩爱夫妻的。我可不想成为夫妻后他们以后还一直记恨我,宁可默默飘也绝不多事。
“别看了,那书是鱼群给你的。”
我将书往后一抛,是他,那更不能收了。
“干嘛扔回来啊?”他显得很不解,“你们女孩子不都喜欢看这些吗?”呵,说得好像他有多解女生似的,爷不是女生,爷是铁血女汉子,女汉子不看柔情蜜意的东西;爷喜欢看枪战,懂吗?
金庸迷见我不吭声,又试探性地问我:“那你喜欢看什么,言情,席娟,席慕容还是琼瑶?”
好想堵住耳朵啊,为什么一个金庸迷要跟我聊琼瑶啊,我叹了口气,眼珠子一斜:“我比较喜欢古龙小说,喜欢看陆小凤查案,喜欢看楚留香查案。”
“哈,你看,我赢了吧!”他伸出手跟鱼群一击掌。顿时,我觉悟了,这两个人竟然拿我的兴趣打赌,而且很不幸的居然还是金庸迷赌赢了。
看样子,他以后能当上局长也不是没道理,十五、六岁的他能够一心二用,观察力已遥遥领先。余尔群呢,他一直不多话像个闷葫芦,但他的运气很逆天,仿佛在他的周遭有无形的贵人在帮他引路似的,高中念完之后的他在外地拜师学艺,后来自成一派。跟金庸迷一样发福的架势挡都挡不住,后来也是圆成了球形。
“请我们吃羊肉串吧!妙妙,你也来。”
“嗯。”
我突然反应过来,他叫我妙妙。
课堂上说悄悄话或者传送纸条那么这一节课相对来说会过得很快,我早已不在意自己的成绩,所以,也没想过要下狠功夫去努力做一个“学霸”。
所以,金庸迷说鱼群请吃羊肉串时我没有推辞,书本一扔跟在他们屁股后面走出了校门,学校建校比较早,早些年的地势很低,随着大马路的日渐增高,大马路两边的房屋也越沏越高,到后来,无法升高的二中竟像是窝在一个盆地里。
窝在盆地里也没什么,无非是每天放学出校门的时候爬爬坡而已,最痛苦的莫过于一年几度的雨季,春天,阴雨绵绵,连着多日的雨,附近积的雨水全往学校里灌,灌得不急时没过脚踝,灌得急了一楼的课桌椅子都泡在水里,学生进出也只能倚仗皮划艇了。
“妙妙,你要几串?”
我缓缓伸出一只手指。
金庸迷用鄙视地眼神望着我很不可思议的哼道:“你还装淑女啊?”
呸,谁装淑女了。
我一直记着自己的体重是一百二来着,哪敢多吃,低头一瞧自己的身量忍不住开心起来,十五岁的年纪,高压力的课业下怎么可能担心长胖呢。
吃。
“我说一百串。”
这次变脸的不是金庸迷了,而是鱼群,他有些难为情的看向金庸迷,金庸迷既看金庸,当然是有些豪情仗义的想都不想就要维护鱼群:“哼,你是女孩子,要注意一下自己的形象。”
“我能有什么形象,你既说了要请我吃烤串,又限定数量岂不显得你小气了。”
“好,你吃,吃完我买单。”他算是跟我杠上了,既然不是今日,以往也是这么着寸步不让的,金庸迷跟我年岁相仿,大约我比他大了几天,日后还有拿我年龄当笑话的时候,如今这个还真不算什么。他给我搬了条椅子我坐在椅子上接过烤串一串接一串慢慢地嚼起来。一二十串还不算是个事,超过二十串,胃里就难受起来了,别人吃着烤串是享受,而我吃着却是冒着汗,汗水还越来越厉害,像是流也流不完了。
“行了行了,别吃了。”他一把将我盘子里的烤串都拿到了他面前,一五一十的将串串分成两份,一份留给他自己,另一份给了鱼群。
我嘴上笑着,肚子疼得翻江倒海特难受。
鱼群一脸担忧的看向我,终于开口了:“你没事吧!”他一说话我就想到他老婆,同班同学凤丫头,那丫头面上是风风火火的,但对鱼群一万个不放心。
我一摆手,挤了个比哭还难看的笑:“你们吃,我回家了。”说着也不管他们,自己抬了脚就走,我说的家不是我自己的家,而是姑姑的家。以当时的情况,想跳去一中不可能,想要住宿更不可能,唯一一种能够待在学校的办法就是走读,寄住在学校附近的姑姑家。
“我们送你回去吧!”
“不用。”让姑姑看到男生送我回来,那我就别想再待在学校了。
我回来得有些早,姑姑店里的店员都在忙碌着,他们忙他们的,我走我的路,总是各不相干,他们无非说我太内向不与他们说话,十五岁到十八岁那几年是这样,但现在的我是三十一岁的灵魂,我主动停下来笑着跟他们打招呼“李姐”“王哥”“姚美女”。除了跟他们打招呼,我还会主动帮他们做事,打扫卫生,帮客人洗头,聊些家常。
晚上跟姑姑和姑父一块吃饭的时候,难得万年冰块脸姑姑竟然很开心,她跟我父亲是一个系列,不笑的时候显得很严肃,真正开心的时候才会大笑,一笑,好像整个世界的冰块都化掉了。
“奖励你的。”她给我夹了一块鸡腿。
“谢谢姑姑。”我不推辞,吃掉了。下午吃的烤串还没完全消化,现在又来一个大鸡腿,撑得我的胃更难受了,以往是饿得难受,莫非重生之后要撑死。
吃过饭后我将碗筷都洗干净了,洗干净之后站在阳台上发了一阵子呆。
那个阳台,算起来我可是站了三年多的,透过那阳台能够看到学校后边的操场,在操场上跑步跳高的学生,我经常看,是因为那操场几年前还有一幢教学楼。
木板的。
只要往那楼上一蹦,木板会喀吱喀吱的响,那个木板楼也不知有多少年头了。
我只在那幢楼里待了一年,初二上学期搬了,再后来,那幢楼拆掉了,改成了室内操场,扩建了室外操场,但不管怎么扩,操场也不会再宽了。四周都是居民楼,每挪一寸土就得拆掉成片的居民楼,成片的居民楼得赔上上亿的补偿款。
也许这就是拆迁的理由吧!
我的眼睛不经意间扫到了操场上,以往我是看不清楚十米之外的人的模样的,现在变得很奇怪,视力出奇的好,我不但能看到二十米的人,还能看清楚是谁。
很多贴子上说:看得太清楚不一定是好事。
这句话现在就印证在我身上,我是看清楚了,心里莫明难受起来。是他,左立洋,曾经我高中时代的暗恋对象。
暗恋这种东西,是虚无缥缈的敬仰。
左立洋,这个家伙,我冷哼一声,我并没刻意去做过什么,他躲我跟躲瘟疫似的,一想到那几年他那些过激举动,我现在有一种给他点苦头尝尝的冲动。那种想法真是压都压不住,冲动的我在我的卧室里转了一圈,然后,在卧室里找到一个球拍。这个球拍是姑父买来平时锻炼用的,球拍是有了,还得找个能拍向那家伙的球才行。
网球。
太好了,邪恶的我兴奋了。
我双手握拍,呵了一口气,试着挥舞了手里的拍子,正准备来个抽飞,那个人影移动了,咦,目标越来越远,不行,过了这个村没有这个店。我又从卧室里弄了个软梯出来,从阳台这边爬了下去,阳台下边正好是操场跑道。
一手握着拍子一手握着球甩着跨栏动作百米冲刺跑向梧桐树,一个抛飞瞄准左立洋抽了过去。
“彭!”那只网球正好击中他的侧脸。
我抬腿就跑,趁他还没留意到抱着球拍的我飞快地爬上软梯,回到了姑姑家的阳台上。哈哈哈,我吐着舌头笑得得意忘形。
“妙妙,你在干嘛?”姑父问我。
“没干嘛!”
“看见我球拍了吗?”
“在我这,借我练几天网球啊。”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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