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明的骸骨》第二十二章 熬汤

    将冷水缓缓倒入锅中。洛斯特随后从身旁的袋子里将那块足足有四磅重的带骨猪肉取出,小心翼翼地将其平铺在锅子的底部,刚刚好在可以被冷水漫过的位置上。

    然后他才开始生火……待到开始有冒出蒸汽的时候,却又没有忙着开始料理,而是拿出一把怎么看都是用来刷鞋的大皮刷子、对着熏猪肉黝黑的表面就是一阵手部的高速摩擦。

    刷刷刷刷刷刷——!

    黑山城除了矿石的特产以外,又因为其紧邻黑啸山脉的地势导致各种地方特产也颇为丰盛。上至山禽猛兽、下至药草香料,可谓是五花八门应有尽有!城外就有猎人小屋,城内还有类似公会但加入条件更加宽泛一些的猎友大厅。

    这些猎人平时最喜欢的一味就是围着篝火喝下浓啤酒、另外就是将自己捕获过来的猎物剥皮洗净,然后架在避风的木炭炉子上做成各种风干熏肉。和鲜肉相比,熏肉最大的优点就是利于保存。然后就是方便携带,在山里饿了的时候随时都能抽出来吃上一根。在以前条件艰苦的时候,他们就是通过这种方式来熬过贫瘠的冬天的……

    随着城市开发的进行,越来越多的外来者涌入。在尝试过风干肉那种独特紧实的口感以后,这种原本只是被当做干粮替代品的东西居然出乎意料地大受欢迎了起来。虽然还不至于因此登上上流社会的餐桌,但它们还是作为最适合转赠给外地亲戚朋友们的伴手礼获得了前所未有的畅销。

    城里的猎人们因此获得了大笔的订单……

    现在他们再也不用扛成天着一杆猎枪,在荒无人烟的山道里紧绷着扳机又紧绷着神经了。而是在外地人成立的熏肉工厂里作为技术指导被雇佣着。平日里能够吹牛喝酒的功夫更多了一些,就连下巴上蓬蓬的胡子似乎逗比往日看起来更加的油亮了。

    直到实在是手痒的不行的时候,才有必要背上装备往山脚下走一趟。随手打一只野鸡兔子什么的给家里的老婆孩子改善伙食,而不需要冒着生命危险进入山里去追逐更大的猎物。

    他们的儿女大多都再也不会拿起猎枪了。会变成一个工人、或者一个学徒,好一点的就是稍微念了一点书,然后成为推动这一道巨大洪流前进的无数颗微不足道的齿轮之一。

    一个职业似乎正紧随着时代的脚步而逐渐消失!

    或者说城市只是一个变异了的原始森林罢了。只不过想要在这里成为一个好猎手,需要再也不是鸟枪和子弹、需要的再也不是在夜里看见漫天星斗就能分辨东西南北的能力。

    新时代的猎手们都是狡诈的,聪明的,善于在各种规则之间游走并加对其以利用的——他们将本不属于自己的土地换成了金钱,再用金钱买下了该土地的所有权;他们将自己的信誉抵押给了银行,以分期还款的方式,再将抵押而来的本金换成了股票以及债券这种稳定能够升值的东西……

    这听起来似乎很简单。可如果不是熟练的杂技演员的话,谁又能够保证在脚踩着钢线两头悬空的情况下平安踱到对面去呢

    经济就是这根悬在所有人脚下的钢丝……

    有些人过去了,有些人在原地停了下来。讽刺的是资本家从来就不缺乏拥有杂技精神的人,更不缺乏的是富含杂技精神的疯子。

    于是这个时代注定是疯狂的。城越围越大,楼越修越高。空气中弥漫着石炭灰以及铁锈的味道,楼寰间下起了泛着酸液的雨滴。人们过得越来越好,却感觉生活变得越来越累,抬头看见远处升起的黑烟,那是工厂的烟囱,连同着天空中永远褪不下去的阴霾形成了一个巨大的鸟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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