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明的骸骨》第三十八章 相逢晚

    到了约定的那一天。

    洛斯特一大清早便从阁楼上爬了起来。他穿着一件单薄的里衣走出了屋外,来到需要排队的取水处为自己打了一盆冷水。当一张脸被浸没在水中的时候,他瞬间便感到自己整个人都精神了起来,抬手掠过鬓角的碎发,这才意识到自己的一头乱发不知何时已经长到靠近脖子根的位置上了。

    ——再长下去的话感觉都要影响到视线了。

    他随手抓住了一缕想使劲抓到脑后,绑出了一个类似单马尾的形状来。但很快又意识到这样偏活泼的风格不适合自己,在双手沾上水以后又很快将它胡乱给打散了……如果再这样子放任下去的话,到时候就不得不动刀子剃掉了罢。

    说实话洛斯特是有些舍不得,因为前半辈子的他都是用短头发示人的。现在好不容易熬到那么长总有一种血脉相连般的亲密感,仿佛到时候要割的不是头发、而是他的手脚似的。黑山城附近少数人种众多,如果再养长上去,走在街上故意又要给人认成是帕米尔人了……

    想到这里洛斯特不禁自嘲地笑了笑。

    如果说起北大陆的话,男性留长发并不是特别罕见的事情。但是会将一头黑发披散在肩膀上的,首当其冲地也只有住在群山之巅的各种狩猎民族了,加上洛斯特身材属于那种并没有很多肉可是骨架本身却宽大结实的类型,也难怪罗洁塔当时会一眼认错。

    相对而言的话,因为南方是各种工业文明的发源地。南大陆的男性们开始逐渐养成了以简练朴素为时尚的审美标准,流行的趋势是以一头干练的短发为主,这样不容易影响到工作和生活,再搭配一顶黑色丝绸的短顶礼貌就是最典型的绅士形象了。可以的话洛斯特也想这样:

    可事实证明,比起穿的人模狗样去伪装成一个矜持的文明人,还是继续当一个披头散发的野蛮人更加符合他那慵懒随性的脾气。

    不过话说回来……

    ——今天的天气还真是不错呢!

    阳光冲破了层层叠叠的云层。洛斯特抬起了头,但很快就因为不习惯而被晃地睁不开眼睛。这是自从他来到黑山城之后遇到过最完美的一个晴天了。透过眼皮之间的缝隙,他甚至可以看到几只鹅黄色的硫磺蝶,正振翅在因为工厂林立而充满灰霾的空气之中飞舞着。

    这应该是只有黑山城才能看到的奇景了罢!如果不是它因为新兴的矿产行业一夜暴富的话,如果不是因为它靠近山区而是在某些更加繁华的地段的话。这一幕都是完全不可能实现的!

    而这份微不足道的奇迹,又是在许许多多人的人生当中很容易被忽略的那一部分……

    好像就这样在蝴蝶的翅膀间跳舞。

    洛斯特歪过自己的头不再去看天空。他突然觉得,今天一定会有什么好事发生的!

    ……

    上午七点三十五分,洛斯特在老爷子吃了一片涂薄薄一层蜂蜜的面包当做早餐;七点四十分,他于阁楼的衣柜之前换上了一件相对正式、也是他目前唯一的一套正装,就是潜入进城时穿的那一套——黑色的外套下包裹着一层贴身的皮背心,腰间是一条带有双层环扣的皮带,可惜上面无论是救命的药水还是可以投掷用的短锥都在很久之前就用光了。因为本身已经放弃争斗了,所以他一直都没有补充过。再下方就是一套非常常见的冒险者长裤以及皮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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