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明的骸骨》第八十六章 送命题

    “这个家伙之前说自己是‘吹笛人’!”

    想了想以后,洛斯特还是决定不再给小金丝雀任何继续发问下去的机会了,直接插入了对话之中,提醒她现在还是办正事比较要紧。

    本来就只是一件丁点大的小事而已,难不成还能通过不断插入回忆的方式没完没了的不停水下去,如果落到某个无良作者的手里是不是还够他编排个十几章的够了,已经十分足够了,现在的洛斯特只想要尽快结束这无比漫长的一夜,然后回到阁楼上睡一个好觉,再从第一天开始恢复每天只需要在上班期间搬砖摸鱼的平凡生活。

    舍己为人很累的好不好!

    “……”

    听完了这一番发言后,小金丝雀若有所悟地点了点头。

    随即,两人不约而同地将视线同时投到了还被人拎在手中的哈乌狄美尔身上,被这样的目光笼罩着,纵使是此刻的老鼠之王也不禁感到了一阵心虚——

    因为他还没有想好,对方现在在这里立刻追问起有关于幕后头儿的事情,自己到底该怎么回答:如果装傻充愣什么都不说的话,肯定是要死的,因为信已经落到对方的手上了,现下根本没有留给他哪怕任何狡辩的余地;可问题是自己如果真的知无不言的话,那个黑发的少年真的会手下留情放过自己吗那家伙身上的死气实在是太重了,让他充分的相信自己根本没有任何理由能够看得到明天的太阳。

    而且就算真的通过这样的方式苟活下来好了,来自组织的刺客们,也绝对不会愿意相信他多余的狡辩,让背叛者多留存在这个世界上哪怕一天!

    唯一的区别大概就只有,死得悲壮一点儿,还是死得无比难看了……

    正当哈乌‘狄美尔开始犹豫,自己要不要尽到身为黑帮的最后一丝义气,咬一咬牙去做一回烈士的时候,女孩儿小巧的樱唇却微微动了动,看起来却是准备要立即开口了。这位老鼠之王绝望地闭上了自己的眼睛,咬紧了双唇,任冷汗由额头上划过,准备好要迎接自己人生以来第一道、同时也很有可能是最后一道送命题的时候。

    她却发出了一道轻飘飘的声线,并幽幽地询问了一个和目前的局势好像没有任何关系的问题。

    ——关于发生在今天下午商业街西区的到底有多少起抢劫案

    “蛤!”

    在那一个短短的瞬间,哈乌狄美尔的嘴巴长的大到足以塞下好几个普通尺寸的鸡蛋。他甚至开始有些怀疑,对方是不是故意在拿自己开涮,要知道哪怕自己是统领整个西区的地头蛇好了,也没有那么能量对于发生在自己地盘内的每一件小事都事无巨细地进行管辖,更何况这几天他为了避人耳目已经撒手不管很久了,怎么可能知道自己帮外的人在不受到自己看管的期间又犯下了一些什么样的案子来。

    或者说,她是在故意试探我,上述的内容不过是话术中的一环而已,刻意将重要的问题和某些不重要的问题混淆在一起进行提问,一边能够麻痹受询问者使其得不到己方的目的,另一边也能够在更多的交流之中找到一些前后矛盾的地方,使得某些谎言不攻自破……

    ——看起来这个女孩儿绝对没有从她外表上判断得那么简单啊!

    不过只要仔细想想的话就会意识到,这不应该是一件理所应当的事情吗,既然两人组的少年是一个相当强悍的战士好了,那么明显战斗力没有那么强女孩子就是相当的诈欺师、或者是审问者了,否则两个实力相差太多的人是不可能达成组队条件的,总不可能是大号带着小号来刷黑帮据点练级吧、总不可能是大号带着小号来刷黑帮据点练级吧……

    因为很重要所以要说两遍!

    ——明明看起来长着一张分外清纯的脸,不是因为我超级小心的话,差点就要被她给骗到了啊!

    在意识到了这一点以后,哈乌狄美尔不禁感到了一阵打从自己心底里泛出来的深深寒意。这个世界实在是太危险了,自己还是和自己所信仰的那位神明大人一起回归宇宙算了。

    “请……”

    他支支吾吾地,从嘴里说出了半个请字,然后便因为过度的惊吓感到了自己大脑变得一片空白,哪怕平时再怎么牙尖嘴利好了,现在也想象不出任何可以当做下文的东西来了。

    “嗯!”

    听罢,小金丝雀不解地歪过了自己的头,站在她一旁则直接投过来了一个充满杀气的视线。

    说一句冷笑话,两人配合默契,组合成了名副其实的“歪头杀”!

    被这属性截然不同的两人相继一吓,老鼠之王那原本浑浑噩噩的脑子,随着冷汗以及一阵的激灵以后,倒也稍微变得那么清醒了一些,他也想起了在今天的下午,自己的身边也确实发生了那么几件不太寻常的事情:

    记得起因是几个游盗发现了自己的马车。

    当时他感觉自己明明已经掩饰的很好了,但不怎么的,还是给对方发现了自己的踪迹,险些以为是敌对组织派过来的刺客追上的他差点就没让自己的亲信把这几个小贼活活给打死,好在误会很快就解释清楚了,对方也在鼻青脸肿的状态下交代了自己的本来的目的——

    原来这一伙人前不久在西街的某家店铺里偷到了一批古董,但也在这个过程中把原本的店主人给打伤了,至今生死未卜,如果闹出人命来的这件案子本身性质就不一样了,害怕会有附近邻居报案并且根据目击者追究到他们,现在这一批人急于将手上的赃物换成的跑路的费用,又不想通过地下中介,一来费时费力,二来在这个过程中会被对方黑吃黑吞掉很大一笔,所以才想着依靠自己的门路去寻找有钱有势的金主,这才恰巧碰到了赶着出门的哈乌狄美尔。

    扒手们的眼睛最尖了,有钱人和没钱人的区别他们靠闻都闻得的出来,更何况是在整个西区都大名鼎鼎的吹笛人呢。

    对于小贼们的这一番解释,哈乌感到了一阵哭笑不得。

    如果换在平时的话,他是最看不起这一类人的,这不仅仅和他童年时期的阅历有关——之前也说过,儿时的哈乌差点没因为养不活自己而染上小偷小摸的恶习,后来跟着附近的大哥混以后,更是靠着帮商业街的人驱逐这些整天只知道偷鸡摸狗的扒手们混到了第一口饭吃,再加上这些人的规模以及气量早就与现在的他截然不符了:

    ——小盗窃金、大盗窃国!

    他哈乌狄美尔要做的就是那种能够登堂入室,吃着奢华的料理,穿着浮夸衣服的窃国大盗;而不是做只能躲在厕所地牢里靠捡垃圾为生的沟鼠,偶尔吃到一两顿饱的以后,还要时刻担心会不会被隔壁家的猫惦记上,赚到钱以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并不是享受、而是忙不迭地打算要逃跑,这样人生实在是太过于悲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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