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
唐若的提议也是可以考虑考虑滴!
看鞋子去。
华华伸出左脚,把唐若踢回的那只高跟鞋扒拉到面前。
唐若看着华华的脚,感觉她的脚型很好看,此时,如果站在唐若的位置,恰好从她这个侧面看到华华脚背的话,就会发现华华的脚背有一个上弦月般的美妙弧度,看上去,如同一道起伏的山脉,该隆的地方隆,该陷的地方陷。
华华的脚。
不止能让男人的目光沦陷,亦可让女人的目光为之着迷。
唐若是另一种脚型,她的脚型有点婴儿肥,所以穿高跟鞋的时候,两边有点挤脚。
唐若不爱穿高跟鞋,是有理由的呀!
华华站了起来。
穿上高跟鞋的她,看上去脚踝与腿部的轮廓变得更加美了,被高高的鞋跟拉长的腿部,不但显得十分颀长,而且性感。
华华举手投足之间,都摇曳着晚霞坐爱夜来香的绰绰风姿。
那双高跟鞋,迷一样让华华的两只脚看上去更小了一些。
她的足弓和脚背,曲线十分优美柔和,给她增添了一种女性独特的妩媚与柔情。
那是一种独特的美感。
连唐若都觉得有点着迷了,孰论男人也!
走。
逛鞋去。
华华走得不快,动作与她的性格不相匹配,唐若就想,原来亲爱的华华也是出得厅堂,入得内房的呀!
慢。
不是诗人的潦草一生微微一停,而是他看到了远方,诗一样的女子袅娜娉婷。
这个女子,就是华华了。
她的慢,不是太阳下山时,等待万物的慢,而是春风吹开大地时的慢,是嫩芽徐徐吐绿,与枝条一点抽条时的那个慢,是高跟鞋的鞋跟,清脆地敲在瓷砖与男人们心上嘀嘀嗒嗒的慢。
行于所当行,止于所当止。
华华与唐若在一家卖运动鞋和休闲鞋的铺子门口停了下来。
“唐若,你看那双鞋,看上去挺漂亮的!”华华指了指鞋架上一双白色红标识的运动鞋。
“嗯!进去看看。”唐若也觉得华华指的那双鞋挺好看的。
“妹妹你的眼光真好,这双鞋,是我这里现在卖得最好的一双。”
那个伶牙俐齿的老板娘一个劲的夸着华华与她的鞋。
“你看看,这个鞋透气性非常好,还软和。
妹妹你看看这个鞋底,弹性好、防滑耐磨,穿在脚上又轻便、又舒服,绝对不挤脚。”
华华褪掉高跟鞋。
眼里全是活的老板娘赶紧扯过旁边一张纸板,垫在华华面前,待华华穿了鞋踩在了纸板上后,老板娘蹲在地上,给华华绑上了鞋带。
打个蝴蝶结。
让春风剪个彩。
她这个服务,如果换成男人来付款买东西,肯定会额外再给她点小费的,太周到细致了。
她甚至还细致到把华华的裤脚给挽了挽,不然,华华的裤脚就扫在地上了。
“怎么样唐若”
唐若是华华的总参谋长。
诸如此类的一些什么事情,她必是先征循一下唐若的意见的,如果唐若也觉得她选的东西好,那没说的,可以打包了。
但如果唐若与她意见相左的话,她又会认真的盯着唐若看上两眼:“不好吗唐若,我觉得还可以啊!……真的,我觉得还行。”
如果此时唐若顺着她说:“还行吧,也不是不好……”那她有百分之五十的购买可能。
如果唐若摇摇头道:“不好,我觉得跟你的气质配不上。”
那她就会将东西放回原处,而对一直跟着她,为她服务的售货员道:“我觉得不太合适,再看一下。”
然后。
然后就走呗,“再看一下”,就是不想买呗。
看来,闺蜜是可以相互影响的,有时,在有些事情上,甚至起关键作用。
感谢闺蜜。
互相陪伴,一路相随。
唐若觉得这双小白鞋挺好看的,秀秀溜溜地,穿在哪个女孩子的脚上,都好看:“嗯,还行,我觉得就是这儿,窄了一点,你觉得呢,华华”
她不能当着老板娘面夸人家的货吧
帮华华挑点毛病。
方便杀价。
华华点点头:“嗯,是窄了一点,感觉这儿的做工,收得太急了一点。”
她与唐若指的是脚面最宽处的那道弧。
老板娘一迭声道:“这个款式就是这样的,这样,脚显小,真的,这个地方如果再宽一点,就有点呆头呆脑了。”
华华没说话,她抬起右脚跟,曲膝转身看看后面,然后又转过去看看左边。
这时,铺子外嘻嘻哈哈进来了三四个三十多岁的女人,一个戴着金项链的指着华华脚上的鞋道:“那鞋有没有三十九码的”
老板娘点头:“有!”
“拿一双来,试一下!”
老板娘去里面鞋架下,翻腾了一阵子:“三十九码的,你试试!”
金项链女人的另一个左腕上戴着一只玉镯的同伴对老板娘喊道:“老板娘,老板娘,架子上那双帆布鞋,有没有三十七码的”
“有!有!”
一对一的精准服务,一下了变成了一对三,老板娘就有点管头不顾尾了,她拿出一只内置帆布鞋的白色鞋盒递给玉镯女人,随玉镯女人自己坐在旁边的塑料板凳上,自个捯饬自个去了。
金项链女人的脚,勉强挤进了那双三十九码的鞋,她跟老母鸡下蛋一样,发出一阵“咯咯嘎嘎”的笑声:“太小了,穿不了。”
老板娘偷偷对金项链女人翻了个白眼:太小了,你还不把鞋子脱下来,再穿几下,鞋子都给撑大了。
“不行,不行,太紧了!”金项链女人把她那对富态的脚从鞋子里抽出来。
她的另一位拎着一只四方黄皮小坤包的女伴,把鞋架上一只白色磨砂小羊皮的休闲鞋扔到她面前:“试试这个,这个你应该可以穿!”
唐若看着这三个女人,那个玉镯女人已经穿好了帆布鞋,正站在地上扭来扭去地看,她看到唐若在看自己,对唐若微微笑了一下。
可惜唐若是个女滴!
如果唐若是个男的,玉镯女这一笑,估计魂都被她勾走啦!
金项链把那双小白鞋扔进鞋盒里,她试了试同伴推荐的那只休闲鞋。
不得不说,她那同伴比她还了解她,推荐的鞋子不大不小正合适。
莫非,人们通常都对自己身上的问题毫不自知,而对他人的问题却洞若观火
金项链女人弯腰低头拂了拂那只休闲鞋的鞋面,又用手摁了摁:“这鞋,感觉还可以,穿着挺舒服的。”
挺舒服,那你就买吧!
那鞋。
就跟一个人的婚姻一样,舒不舒服,合不合脚只有你自己才知道,别人的意见与建议,也只能仅供参考。
爱亦然。
外人以为自己站在了上帝视角,对他人那些爱得死去活来,欲生欲死的爱情感觉幼稚的可笑,总以为当事者迷、旁观者清。
可是。
如果把人这一生全部看透,可能到了垂垂老矣之时,一个人才会幡然悔悟,为什么自己,从未拥有过一段撕心裂肺的爱情
而让自己的人生,在回忆中找不出哪怕一点值得回味的亮点。
所以爱。
请深爱。
像范云爱着唐若,唐若爱上了范云那样爱。
也可以像华华那样,深深地爱着那个来自北京的大男孩。
那个大男孩对她可真好,百依百顺地好。
给她浪漫,给她温暖,让她每天都过得充实美妙,如同梦幻中一般。
所以,当唐若问着一边试鞋子,一边回答她问题的华华:“华华,你再过几天回南宁”
华华道:“两三天吧!后天,后天回去。”
华华还有点懊悔自己的票为什么买了后天的,而不是明天
回来玩了一阵子了,也应该回去了,去给她亲爱的北京大男孩洗衣服,做饭,整理家务,然后坐在热气腾腾的饭菜前,一边等他下班回来,一边在他开门的时候撒着娇扑到他的怀里,咬着嘴唇儿娇滴滴地对他说:“亲爱的马亮,我可想死你了!”
那个北京大男孩。
叫马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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