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春风轻轻吹》第124章 凡事都低调的范云

    范云充了话费,走到门口小广场站了一会。

    大街上人来人往,也有拎着鸡鱼肉蛋匆匆归家的主妇,也有相依相偎讨论着晚上去哪里吃饭的小情侣,一个个脸上表情各异,但是,细看之下,无非喜、怒、哀、乐。

    众生之相,极有意味。

    芸芸红尘,谁能勘破。

    范云站了一会,感觉无趣,他就向前走去,一直走进新华书店里。

    还是这里好,在这书山文海里,再多的时间都能消磨掉,但,又不仅仅只是消磨,在这里,会让人情不自禁跟着那一粒粒文字,不停的品味着作者笔下描述的世界,也许是哲理,也许是故事,也许是感悟——都是一些智慧的浪花。

    范云进去后,走到外国名著那里,他站在一排排外国名著前面,看着那些什么《茶花女》,《呼啸山庄》,《安娜卡列宁娜》什么的,一时竟不知道该看哪个,最后,范云一伸手,从书架上取出一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捧在手中翻了起来。

    呵!

    这本书,他以前也看过,但细节早忘了,主人公他也只记住了一个男主角保尔-柯察金,对于范云来说,看外国书最让他头痛的不是内容,而是那一个个看过即忘的人名。

    外国人名,许多都是一串一串的,很难记呀。

    范云觉得,还是老祖宗们传下来的汉字写成的人名好记,比如许多人的名字,他在书中只看见过一次,就在心中永远的记住了那些名字。

    如少安,如少平,如晓霞,如巧珍,如高加林,等等等等。

    甚至,他还记得一个叫做马拴的名字,一个在书中被几笔带过的小小配角,他都还记得。

    范云刚刚看到保尔沾满泥巴的破靴子那里,唐若的短信息就来了上来吧,人都已经走完了。

    范云忙将手中的小说插回书架,走出了书店。

    那个戴眼镜的售货员推了推他的眼镜,看着范云的背影深思着,大概,他觉得似乎有一段时间没见到的范云,终于又来了。

    有些人还真是这样,出于某些原因,在自己的生活中,在一些特定的场景里,居然渐渐成了自己熟悉的陌生人,自己只要一到那些场景里,不自觉就会想到那一个人。

    例如。

    范云之于这个售货员。

    范云到了楼上,看见马雪莹正趴在桌子上画画儿,她回头看了一眼范云,并没理他,而是继续在她那个大大的绘图本上涂涂抹抹。

    她现在对范云已经熟视无睹了。

    唐若笑嘻嘻看着他走到自己身边,范云的眼睛贼溜溜地描了马雪莹一眼,又描了厨房一眼,见没有人注意他的动静,就站在唐若面前,亲了一下她光洁的额头。

    唐若莞尔一笑。

    她伸出白白嫩嫩的手指头,“biu,biu”,戳了戳范云的肚子“一肚子草包!”

    范云不服气地顶嘴道“一肚子学问。”

    他从裤兜里摸出那只红绸缎盒子,递给唐若“送你一样东西。”

    唐若右手接过盒子,左手捏了他的腰一把“什么东西用这么漂亮的一个盒子装着。”

    漂亮么

    打开盒子,里面的东西更漂亮。

    唐若轻轻揭开盖面,“哇”!金光闪闪,通体璀璨的金镯子,让她的眼睛都眯起来了。

    差点闪花她的眼。

    唐若掂起镯子,有点不敢置信地看着,又看看范云,她把眉毛紧紧地皱成了一条直线“你挖到宝藏了”

    范云摇头“没有!”

    “中大奖了”

    “没有。”

    “说!你是不是抢银行了”唐若原本皱着的眉头一下子松了下来,她把眼睛瞪得溜圆,牢牢盯着范云道。

    范云把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

    唐若依然不放过他,继续追问道“那,你老实交待,这只镯子哪来的”

    范云老老实实将因为所以,前后经过给唐若说了一遍。

    唐若高兴地两只眼睛都弯成了月芽儿,她笑眯眯望着范云,用力在他的大腿上掐了一把,把范云掐得倒吸了一口凉气。

    “嗞……”

    唐若把镯子戴进左手腕里,不大不小,正合适,只是,唐小兰送她的那一只手表有点碍事,于是,唐若又把镯子褪下来,重新戴在右手腕上。

    她朝范云伸出手臂,将春葱一样的手指伸得笔直,露出上面一排小孩儿般可爱的漩涡儿,笑嘻嘻对问范云“怎么样好不好看”

    太好看了!

    范云无法表达自己高兴的心情,于是就牵住唐若的手,在她的手背上轻轻吻了一下。

    旁边。

    马雪莹瞪着大眼睛看着他俩,她对范云牵着唐若的手,亲下去的那一刹那,表示了深深的怀疑,在她眼里,一定认为范云把姐姐怎么样了似的。

    马雪莹一捂眼睛,对范云喝道“真不害臊!”

    啊呀!

    一个五六岁的小毛孩子,居然连“害臊”这样的词都能说出来,太厉害了,范云像她这么大的时候,恐怕正穿着开裆裤子,和村子里面的淘孩子们一起玩泥巴哪!

    现在的小孩,一个个真是人小鬼大,要成精的节奏呀。

    范云对马雪莹扮了个鬼脸,又朝她吐了吐舌头。

    马雪莹狠狠地剜了他一眼,又看看唐若。

    唐若美得不要不要的。

    上一次,方科送给她的那条金项链她连戴都没戴,就原封不动还了回去。

    今天,范云的这个镯子,看上去比方科的金项链要大气多了,她伸着娇嫩的手臂,盯着镯子上面的花纹左看右看,轻盈的手腕,不住地转来转去。

    看了一下子,她从板凳上站了起来,来到范云面前,趁马雪莹不注意,踮起脚跟亲了范云的嘴巴一下。

    晕了。

    范云觉得自己浑身酥麻,快晕过去了。

    原来。

    女孩子还是挺好哄的。

    饭桌上,先玲与杨姐看到了唐若手腕上金光灼灼的镯子后,几乎同时问道“哟!唐若,你手上那个镯子好漂亮,是金的吧”

    “我看一定是金的,你没看到那种黄色那么正,正黄色的。”

    “看看,看看!”

    唐若就把镯子褪下来给了嘴里一连说了两个看看的先玲,先玲接过镯子,捏在手里对着灯光眯着眼看了看,用力点着头道“没错,就是金的,金黄金黄的,喂!唐若,你这只镯子真漂亮,什么时候买的”

    先玲虽然问着唐若,可是,为什么听上去她的话音里带着一股酸溜溜的味道呀。

    唐若笑着指指范云“不是我自己买的,是他送的。”

    她的这句话,让先玲的醋坛子不但打翻了,而且还打破了。

    凭什么呀

    凭什么好事情都让唐若轮上了

    按理说,她比唐若认识范云更早一些吧她对范云也挺有好感的,为什么范云不来追她范云如果追她,她也绝对不会扭扭捏捏的,一定会同意。

    问题是。

    范云没有追她。

    范云不但没有追她,还把一只这么漂亮的,瞧上去就价值不菲的金镯子送给了唐若,这,让先玲的心里极不舒服起来。

    她甚至突然觉得,当初自己就应该撒个谎,骗骗范云,告诉他唐若不过是一个来访的客户而已,那么,一切就都不一样了呀!

    呵!

    后悔也没有用。

    现在唐若与范云的关系,就像用五零二胶水沾上了那样牢固了,不!应该说,就像用三百八十伏的三项电焊机,烧得高达上千度的焊条给焊住了那般牢固。

    若要强行分开,除非动高压切割枪。

    割枪也割不出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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