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春风轻轻吹》第306章 闲聊

    唐若也想学计算机。

    她觉得先玲说得有道理:“以后计算机肯定会普及的,到时候,就算是坐台,也要懂计算机才行。

    据说,像美国、英国、韩国等发达国家,人家现在都是计算机办公了,有什么事情,在计算机上弄好,然后手指一点,发送,就秒到了对方那里了,根本不用再跑腿走路了”

    但是唐若并没有发表意见,像这种私人的小事情,根本没必要与别人讨论。

    不过。

    希刚倒是很有兴趣,他继续对范云道:“我还没决定好,是买一台品牌机,还是到卖电脑那里去组装一台!”

    范云也不懂:“有什么不同吗”

    “当然了,品牌机比组装机贵得多,但是质量相对来说就好一些,组装机价格便宜一些,但是但是就是有点担心咱们都不懂电脑,到时候配机子的时候,被人骗了。”希刚的分析有道理。

    希刚不懂。

    范云更不懂。

    李阳对着她哥弹着小手指头:“我觉得,买就买品牌机,不用操什么心,就像那些电风扇呀、洗衣机呀什么似的,名牌大厂的,总比那些地下加工厂的要好得多,起码不骗人。”

    李阳的话也有道理。

    不过,对于添置这样的“大件”,希刚觉得自己有必要再认真考虑一下,详细了解一下,他喝了一口啤酒:“嗯,我再转转,比较一下再说吧,反正也不急。”

    不急。

    范云给他倒满酒:“来,再走一个。”

    “好!”

    范云拿起小铁铲子,将已经烤得澄黄酥香的鸡翅膀,用力在铁板上压了压,压出了许多油,然后递给唐若:“来,唐若!”

    唐若笑吟吟接过来,捻着竹签转着吹了吹,有点烫,再吹吹。

    李阳看了一眼唐若手中的鸡翅膀,虽然没有说什么,但是范云看她的表情,似乎已经在说着什么了。

    范云指着那只烤得滋滋冒油的鸡腿问李阳:“李阳,这个鸡腿也烤熟了,先给你吧”

    行。

    拿来吧。

    李阳伸着手。

    范云将那条鸡腿,顺着骨头用小铲子划开几条大口子,又撒了一些调料上去,一股孜然粉特有的香气瞬间散发出来。

    真香。

    范云同样用小铲子用力压了压鸡腿,把那些多余的油挤了一些出来,然后递了过去:“李阳,你的腿!”

    李阳白了他一眼。

    你的腿!

    范云又将烤好了的两根羊肉串递给希刚一串,两个人没有碰杯,碰了一下串。

    干掉它们!

    范云撸了一块羊肉下来:“希刚,最近上班怎么样”

    “还行,最近每天跟着那些民警出勤,前几天才破了一个案子”

    “说说!”

    希刚道:“一个顾客报案说,在全州通桂林的班车上,被人把裤袋给割了,皮夹子里有两千多块钱,也被摸掉了,他本来睡得迷迷糊糊的,到了大湾陡下车的时候大腿一阵凉嗖嗖的,这才发现,裤子被小偷割破了一个大洞,于是就报警了。”

    “然后呢”范云问道。

    “他就打电话报警了呗,那两千多块钱,本来是他到车管所检车的费用,哪想到自己在车上睡着了,就被小偷拿刀片把裤子给划开了,那小偷技术也真厉害,把他口袋割开,钱包里的钱掏得干干净净,那个人竟然一点也不知道。”希刚啧啧有声。

    “他是猪啊”李阳道。

    他不但是猪,而且还是一头睡着了的猪。

    “坐班车千万不要睡觉。”范云道。

    希刚点点头:“就算他报了案,一下子也没用啊,一下子去哪里给他找那个小偷”

    “那是,大海捞针,谁的脸上也没写着小偷两个字。”范云觉得希刚说得有道理。

    希刚喝了口酒:“嗯,他这个钱,本来是够呛找到的了,可是也巧了,过了没几天,西环路上有一个工地报案,说他们工地最近老是丢钢筋,不知道被什么人偷走了,我跟着老民警去看了看,分析了一下,估计是一伙偷工地的惯偷干的,后来我们就在那布个点,蹲了几个晚上”

    “后来呢”范云追问着。

    “那伙贼也很精的,他们偷了一次后,两三天没来,然后到了第四天才来的,估计,白天他们又到那个工地踩过点了呵呵呵,可是,他们不知道,这下子倒霉了!”李希刚呵呵笑道。

    “然后呢”不光范云听得津津有味,唐若与李阳也听得有味津津。

    “然后就抓住了呗,一窝抓了四个,连带销赃的废品收购站也给起出来了,巧的是,其中有一个小偷,还供出了前几天,在班车上用刀片划了人家的裤袋子,偷了两千多块钱的事,那小偷也挺搞笑的,口口声声说什么盗亦有道、行有行规,他只是拿了钱,皮夹子又给扔到那个人脚边了,因为那个皮夹子里装着那个人的身份证、银行卡、驾驶本什么的。”李希刚揉了揉鼻子,笑道。

    唐若接了话:“你们呀,是该好好抓一抓这些小偷,不光是班车上的,老广场那里也有。

    有一次,我跟先玲她们几个去老广场逛街,有个小偷大白天的就在人群里拉先玲背包上的拉链,我跟杨姐赶紧喊先玲,那个小偷不但不害怕,还拿眼睛瞪我跟杨姐呢!当时,倒把我们三个人吓得不轻。”

    简直不要太猖狂。

    不过。

    老广场一带,因为客流大,人员密集,确实有小偷。

    其实,范云自从天天站马路后,没事就在那儿琢磨走路的行人,他也看出了一点门道。

    就在大喇叭那个门口,往老广场下去这条路上,他就经常能看到两三个年轻的小伙子,每天走来走去的,弓着背,眼神四处瞟来瞟去的飘忽不定,一会挤在人群里不见了,一会又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了。

    范云就判断,这几个人应该就是小偷。

    像这种人,一般过路的客人是不会注意他们的,八百年不打一个照面,谁也不会无聊到专门盯着一个走来走去的大活人看的。

    但范云不同,范云天天在这儿执勤,什么事,都架不住天长地久啊!

    其实,范云跟居委会,戴着红袖章那些巡逻队大妈没什么区别,她们,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人员变动,小偷小摸什么的,门清。

    比如说,哪里来了新租客啦,哪家又搬走啦,谁家里的瓶瓶罐罐又被偷啦,民警在进行调查的时候,问她们,准没错。

    有一次。

    范云就问大喇叭:“哎,你看那个穿花格子衣服的,对,就是那个男的,像不像个贼”

    大喇叭笑道:“像不像呵呵那就是个小偷好不好!”

    去。

    大喇叭不光是嘴巴厉害,眼也厉害,其实,也不是她眼厉害,而是,时间厉害。

    希刚对唐若道:“像那种小偷,都是两三个人一伙的,如果有一个人得手了,没被发现,他们就找个僻静的地方把赃分了,如果被人给发现了,像你这种女孩子,他们的同伙会挤过来,从他手里把你的财物给迅速转移了,照样拿他们没办法。”

    唐若与李阳同时“啊”了一声,两个女孩子异口同声道:“那跟抢劫有什么区别”

    希刚道:“嗯!所以才要我们啊!我们也经常会轮值便衣队的,便衣是干什么的,知道吗”

    希刚向两个女孩子提出了一道抢答题。

    “盯梢的呗!”唐若回答。

    “跟踪的呗!”李阳回答。

    唐若抢答成功。

    “错!”希刚重重地道。

    “便衣,就是在人群中,用警惕的眼睛,时刻搜索着四面八方,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希刚的话很有正义感。

    很有力。

    很豪迈。

    两个女孩为他鼓了掌。

    范云对希刚道:“不过,我说希刚,你上班的时候,也要注意安全呀,那些人身上,可都有刀子。”

    希刚点点头:“嗯,知道!没事,他们那个刀子,就是拿来吓唬人的,就他们每天偷那点东西,即使被抓住了,也没多大的罪,但是如果一旦动了刀子,那性质可就不一样了,那些小偷,贼着呢!跟老百姓他们敢亮刀子吓唬人,跟民警,借他们个胆也不敢”希刚笑道。

    范云还是有点担心:“喂!希刚,凡事小心点好,对了,你们有没有佩枪手枪!”

    希刚笑了:“我只是个协警,老兄,协警哪有佩枪的哪!警棍手铐倒是有。”

    范云“嘘”了一下:“关键时候,还是枪好使,动作再快也不如搂扳机快。”

    那是。

    这个,在部队的时候,他与希刚是做过实验的。

    他们部队的擒敌格斗术里,有一个动作叫闪身夺手枪,有一次,范云与希刚为了检验实战中能否真的做到闪身夺手枪,他俩专门试验了一下。

    在某次中队组织擦枪时,范云与希刚试验了一下。

    真枪试验。

    先是范云模拟持枪的犯罪分子,他打开保险,与希刚保持训练教材中的标准距离,用枪口对着希刚,让希刚来夺。

    希刚根本就没法夺。

    他刚一动,范云的枪机就“嗒”的一声响了,清脆的撞针声比希刚的动作何止快了三倍五倍。

    想也想得到。

    一根已经贴在扳机上的食指,它的神经反应,难道不比一个人需要全身协力扑过来,或者闪身躲开的动作要快得多么

    换成范云试过,一样也不成。

    身法再快,也快不过搂扳机。

    试验倒是也成功了一次。

    唯一成功的一次,是因为范云不知怎么回事,刚好被迷了眼,他在闭上眼的一刹那,被希刚猛地扑上来,叼住了手腕子。

    范云也就是跟希刚说说而已,枪,那可不是随便乱配的。

    枪,兵之利器也。

    非德才兼备者,绝不可轻予。

    希刚点点头道:“那倒是,但是枪支不是随便乱配的,那个都有标准的,反正我现在是个辅警,拿了枪也没什么大用,又不是重案组的刑警,天天跟犯罪嫌疑人打交道,随时都可能有情况。”

    范云端起酒杯:“那倒也是,总之,上班多加小心,注意安全来哥们,走一个!”

    “走一个!”

    “叮!”两只玻璃杯碰在一起。

    范云拿起酒瓶,在李阳面前晃了晃:“李阳,还要不要啤酒”

    李阳扯了一张纸巾,拭着沾在手指头上的油:“算了吧,我还是喝点饮料算了,啤酒不好喝!”

    是的,那是因为现在还是春天,还没到真正喝啤酒的季节。

    范云看看唐若。

    唐若正将一串韭菜用铁铲子紧紧地压在铁板上烫着,绿色的菜叶子因为受热的原因已经由嫩绿变成了让人垂涎三尺的熟色,再加上已经撒上了调料的原因,热气腾腾,香气扑鼻。

    范云看着唐若双眼瞪得溜圆,十分认真的模样,觉得很好笑。

    好了,韭菜烤熟了。

    唐若将那串韭菜递给范云:“来!尝一尝这个,看看我烤得味道怎么样”

    范云看着唐若,轻声细气道:“你吃吧,辛辛苦苦烤了半天,又给了我,多不好意思呀!”

    唐若抿嘴笑着:“你吃,你吃,我再烤一串!”

    李阳看看范云,又看看唐若,心里就像是小秋风吹乱了水面上的小漩涡,捺着水葫芦,扬起萍未一样,说不清,道不明的一种滋味。

    按理说,她应该跟范云更熟,更亲近才对呀!

    范云住在她家里的那段时间,李阳跟范云很能玩到一起的。

    有时候,当希刚想去唱了,而范云投反对票的时候,反倒是李阳,连扯带拽的,拉着范云去体验生活。

    李阳花她弟弟的钱,自己是绝对不会心疼的。

    有时候,李阳还会叫上一两个自己的高中女同学一起去。

    而每每此时,一帮年轻的女孩子们就成了此间包房里的绝对主角,她们一个个大展歌喉,而范云和希刚,反倒被挤在沙发的角落里去了。

    李阳就会拉起范云一起唱。

    李阳其实挺喜欢范云的。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她妈妈反倒不喜欢范云,不只是不喜欢,甚至,李阳感觉自己的老妈对范云有那么一点点隐隐约约的厌恶。

    李阳认为,按照范云的言行举止,就算是做不到人人喜欢个个满意,但是也绝不至于到被人嫌弃厌恶的地步。

    李阳很想弄清楚,是为了什么

    别人她不管。

    但是,范云,她却是很想让自己的老妈喜欢上他的。

    每次范云与老妈在一起的时候,李阳总是有意无意的,以她自己的理解与方式,在进行着一个现场气氛的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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