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春风轻轻吹》第308章 生命的意义

    范云并没有什么明确的目标。

    此时。

    他的双腿就是一阵自由的风,充满着无限的狂野和不羁,随性所为,随心而走。

    想走到哪就走到哪。

    范云走进一个卖那种小玩意儿的店里,那个店里无非都是一些什么指甲钳,小镜子,小刀,等等小玩意。

    他看中了一把小折叠刀。

    半指宽。

    三指长。

    范云一眼就喜欢了这把浑身散发着神秘的银色金属光泽的小刀。

    或许。

    男人们的潜意识里,对于这些刀枪之类的东西,都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喜爱吧。

    范云伸手摸起一把小刀,打开看了看。

    不错。

    做工精良。

    用材考究。

    特别是尖尖的刀尖和宽宽的刀背,具有极其美妙的流线型,刀身和刀把浑然一体。

    关键是。

    价格特别的亲民,就是这样一看去无比锋利的小刀,才卖两块钱。

    两块钱,谁都值得拥有,买不了吃亏,买不了当。

    范云当然值得拥有。

    他直接就掏出了两块钱给了那个老板,将这把小刀买下,然后挂在自己的钥匙链。

    范云有自己的小算盘。

    他觉得这把小刀不光是具有刀的功能,其实,挂在他的钥匙链作用很多。

    比如说削水果。

    比如说切一些用牙齿咬不动的东西。

    比如说可以用它的刀尖做一些平常的时候想不到用不到的动作或者事情。

    确实有用。

    当范云掏出自己钥匙链的时候,他霍然发现,自己的钥匙链已经由当初的一把钥匙变成了三四把钥匙,另外,还有什么指甲钳、挖耳勺,如今又增加了一个新成员——这把金属小刀。

    看着看着,范云不由得哑然失笑。

    有些时候,有些事情和东西真的是拿起容易放下难呀。

    就说他的钥匙扣挂着的这些东西吧,没有的时候倒无所谓,现在有了,如果说让范云必须扔掉一样的话,他又感觉到哪一样东西似乎都有用,都舍不得扔。

    如果说让佛家说的话,这些都是负担。

    范云抿了抿嘴唇,用这个动作表示自己心中很满意。

    他确实满意。

    一个人如果说吃饱了肚皮,还有闲情逸致在街面来来回回溜达面几圈,良好的消化又让其感到舒适的话,那么,他无论看什么事情都会多带三分宽容,都会感觉到满意的。

    而且。

    他还买到了一样自己挺喜欢的东西。

    价钱可以忽略不计。

    范云买东西的时候,基本是不怎么和别人讲价的,很奇怪,他对所有卖货的那些商人们都很宽容,范云其实是一个十分棒的顾客。

    因为。

    范云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哎呀,我感觉这些东西挺不错的,如果说让我自己做的话,我肯定做不出来,它就值这个价好不好可以可以——买了。

    他的理论是。

    所有他自己无法生产和加工出来的东西,进入市场时所标注的价格大概都是合理的,都是不必讲价的。

    因为那些东西他自己做不出来,他感觉的,如果说要是他亲手加工的话,那么其背后所付出的劳动力和成本必将远远超过这件商品本身的价值。

    这就是。

    范云无论买什么东西,都不喜欢讲价的原因。

    他的这个特点,如果说落在那些做生意的眼中,其实是认为他这个人很不错的,会认为他是一个十分大气的小伙子,不斤斤计较,那么他的行为也就直接导致了,无论他走到哪里购物的时候,都是属于售货员眼中颇受欢迎的那一类顾客。

    也包括。

    正在收他的钱的这个小店的年轻妹子。

    那个小妹的眼光在灯光的掩映下,散发着一种梦幻般的光波,看去她倒不像是卖货的店主,倒更像一个与范云多年不见的老友。

    可惜的是。

    范云没有注意这些,范云买了东西直接就走出了店,慢慢吞吞的往前溜达着,他一边低着头一边向前走。

    他有低头走路的习惯。

    这个习惯。

    按理说对于一个男人来说是不好的,男子汉大丈夫,按理说走路的时候应该抬头挺胸,昂首阔步,而不是垂头丧气地看着地面,如同打败了的小卒子,刚刚从战场逃亡下来一样,似乎地面随时都从哪里可以蹦出一两只赖以充饥的窝窝头那般,不停的用眼光搜索的地面,看看能否找到一些自己心仪需求的东西。

    包括。

    金子。

    银子。

    也包括所有可以变卖或者值钱的东西。

    范云的这个习惯是什么时候养成的呢

    应该不是他捡到那条金项链的时候。

    大概应该是他很小的时候就养成了吧。

    此时班尚早,范云步行着一直往前走,走到前面一个小公园的水泥板凳坐了下来。

    他决定。

    在这稍微休息一下。

    这里避风。

    有太阳晒。

    当范云走到水泥板凳边坐下来后,他发现就在他面前不远的一蓬衰草里面,有一只黑色的屎壳郎正在推着一个粪球不停地往远处。

    那只球足足有那只小东西的三四倍大,按照比例比的话,简直就像是一座大山一样,挡在那只小东西的面前。

    不过。

    那只小东西似乎十分有一种愚公移山的精神,不抛弃不放弃,一直不停地拼尽全力,推着那只粪球向远处草丛里面走。

    说推。

    其实是谬赞它了。

    因为范云惊奇的发现,人们常说的屎壳郎推粪球,其实更多情况下根本就不是推。

    起码他面前的这一只现在不是这样子,范云发现那只屎壳郎正将所有的爪子都紧紧的抓在跟它的体积相比可以颇称硕大无比的粪球。

    抓住之后。

    那个小东西不停震动着自己的翅膀,拼命地往后拉。

    看去。

    那副悲催的动作,倒更像是一个人摊了一块巨型的大石头,正在竭尽全力的想将自己从石头的侧面,攀到石头顶去。

    就在那个小东西的翅膀不停的震动,并发出了一种二次元的震动波,同时产生了一点点嗡嗡声的时候,那只球终于滚了起来,而且还滚得比较快,瞬间就移出了,大概有那么几公分的距离。

    不容易。

    可就在这时,一件更加悲催的事情发生了。

    旁边的小树林里走过来了,一对青年男女,两个人肩并肩,手挽手说说笑笑着,从范云面前经过,望步行街那边走了过去。

    可巧的是当他们路过那只屎壳郎的时候,那只男孩子的安踏牌运动鞋,不偏不倚正好踩在了那只倒霉的屎壳郎的身。

    那只屎壳郎瞬间就被踩扁了。

    被踩扁的。

    也包括害它搭了性命的糞球。

    这只屎壳郎。

    出门的时候一定是没有看黄历,按理说今天它应该老老实实的待在屋里,不应该出来的,对于它来说今天的黄历应该是不宜出门,诸事不吉。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它今天偏偏出了门,又偏偏滚到了这里,偏偏遇了那一个穿着安踏鞋的小伙子。

    那个小伙子正是他命中注定的魔星。

    会不会是因为它在家里的时候和老婆吵架再也待不下去了,再也忍受不住它老婆的啰嗦了呢

    所以说它才气冲冲的走出门来,当走出门来之后,它又因为抵挡不住某些东西的诱惑,从而做出了让它和它的老婆悔恨终生的一件事情。

    范云的鼻孔里面哼了一声。

    他倒不是同情那一只小东西。

    他没有菩萨心肠,他也不是修行之人。

    再说了,世间万物都有自己的命运。

    命运有些时候就是一只无形的大手,有些时候或者又是另外一只有形的大脚,虽然说有些时候你可能感觉不到,但是往往当你感觉得到的时候,一切却又晚了。

    恰如那个小东西一样。

    如果它知道自己今天注定都有一劫的话,那么,说什么它也不会出门了,就算是它老婆把它骂一个狗血淋头,相信它也绝不会轻易出来。

    觉得范云为自己看到的这一幕有点稍稍的遗憾,同时为那只屎壳郎感觉到有点悲哀的时候。

    突然。

    奇迹发生了。

    原本已经被踩扁了的屎壳郎,此时突然从地面面艰难地振了振翅膀,同时,浑身就好像是被子弹击中的士兵一样,浑身颤抖,痉挛者在地不停地抖了很多次之后,慢慢的身体如同驴拉磨一样,在地划了两个圈。

    只见它。

    头拱在地,似乎已用尽了洪荒之力拼命的挣扎着,所有的爪子都伸向地面,正竭立撑起自己的身体。

    起来。

    倒下。

    挣扎。

    蹒跚。

    范云感觉到十分的震惊。

    他的眼睛一眨也不眨,一直死死地盯着那只小东西。

    只见那只小东西在地拼命的挣扎了,大概有那么一两分钟之后,终于,所有的爪子一起用力,将已经被踩扁的身体完完全全又撑离了地面,同时已经被踩掉了一片内翅的翅膀发出一阵破扇子般的抖动之声,随着它身体不停地剧烈颤抖,它,终于又从地艰难地爬了起来。

    呀!

    范云突然感觉,有时候生命真的是一个奇迹。

    就在他已经放弃了这只小东西的时候,可是那一只小东西却全部因为自己坚强的求生意志和自己的不放弃而努力挣扎着,终于又站了起来。

    不光是站了起来。

    它甚至还抖动着翅膀,围着那一只粪球划了一个圈,也不知道它是想留下一些气味用来宣誓,昭告它的同伴们,这只粪球属于它所有,它此时虽然已经带不回去力不从心了,但是日后不久它还是会回来的。

    做完这些动作之后。

    那只屎壳郎才缓缓地往草丛里面爬了过去,爬着爬着,双翅一阵振动,突然,它居然如同一架美国最新发明的黑鹰m43直升战斗机那样,奇迹般的从地飞了起来,并且一路爬升,越飞越高,向远处的枝头飞了过去。

    范云赶紧抬起头来,眯着眼睛。

    只见那一团黑色的小小身影,越飞越高,越飞越远,渐渐地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佩服。

    这个小东西十分懂得生命的意义。

    生命的意义是挣扎,是抗拒,也是生存。

    生存第一。

    范云眯着眼,将目光锁定在远处的树梢。

    树梢。

    有北风在枝叶间不停地呼啸穿过,试图将那些垂垂老矣的黄叶吹离枝头,也顺便将一些意志不甚坚定的绿叶,也一片片带走。

    是的。

    一阵风吹过,树就会落下一些枯黄的叶子。

    这些黄叶已经过了一季,如今落叶归根,终于纷纷而落,落向了树下,落下了泥土里,落下了它们永恒的归宿。

    它们的生命循环。

    比较神奇。

    相信用不了太长的时间,它们就会以另外一种方式再次出现在枝头。

    重新绿成一片,重新焕发着无限生机,而那时,春天必定重新到来,大地一片欣欣向荣,到处繁花似锦,生机无限。

    范云伸出两根手指头,捏了捏眉心。

    舒服。

    如果说唐若此时坐在他身边帮他捏,那么就会更加舒服了。

    好多次,当范云感觉得眉头发紧,有点难受的时候,倘若就会温柔的坐在他的身边,伸出十只滑滑嫩嫩的小手,从他的太阳穴那边一路按摩,一路捏着,帮他做一个脸部的按摩。

    捏着捏着就会从两边一直捏着他的眉心处,捏到眉心处之后,倘若还会手指用力紧紧的捏一捏,如果说范云有一点点不舒服的话,那么他的眉心里面就会被唐若捏出一点点的红来,红的越厉害证明他心里面有火,或者说他的不适程度更严重,反之,则越轻。

    他喜欢唐若捏他。

    他当然喜欢。

    有哪一个恋爱中的男孩子不喜欢自己的身人偎在自己的身边,用他那春风十里的手指,不停的抚摸自己的脸颊,而自己就仿佛是春风中的一节芦苇瓣,瞬间打开了自己,向外面的世界亮出浑身的青绿与苍茫。

    这个世界。

    没有什么比情人的手指更能抚慰一个人的心灵。

    是的。

    范云也是一样。

    范云也会站在唐若的背后,伸出手来帮唐若捏捏肩膀,捶捶后背,两个人的感情,通常就会因为这些亲密的小动作而更加的亲密无间。

    那些。

    时不时的会心一笑就是最好的证明。

    范云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说起来。

    他虽然和唐若只是短短的几天没见面,但是他却感觉到自己仿佛有半个世纪没有见她了。

    他决定,无论如何明天都要去见一见唐若。

    一想到这里,他的心里就好像是打翻了一只小火炉,腾腾的往外冒着火,这火,就他浑身的每一个毛孔都烧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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