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春风轻轻吹》第311章 有些原因值得深思

    范云站在路边,左看右看。

    刚才的事情,搞得他心神不定,他总以为自己犯了什么天大的错误似的。

    其实。

    他完全不必这样以为的。

    毕竟。

    他还是保持住了自己的立场,并没有在一个女人的投怀送抱下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

    或许。

    另外一个原因,是因为他还没有尝过一些甜头。

    有些原因。

    值得深思。

    是的。

    想一想就可以了,深思一下就可以了。

    有些话不必往外面说了。

    大家都懂。

    范云决定还是先回宿舍吧,回宿舍去换一身衣服。

    说实话,现在如果说不是非有必要的话,范云特别不喜欢穿身的这一套制服了。

    还是穿便装舒服。

    穿着便装不必在意自己的形象,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可以随心所欲无拘无束,也不必理会别人的目光,是呀,别人也不会注意你的形象,走在大街你就是和平常人一样,就是芸芸众生那个大海中的一粒水分子。

    但是。

    如果说你穿了制服那就不同了,那,你是代表着一个单位的形象,如果说你做出了什么,让别人感觉到看不过眼,甚至于侧目的事情的时候,那,是会替你的单位抹黑的。

    说走就走。

    范云走得很快,一口气就走回了宿舍。

    门口。

    看大门的大爷看到他进来,微笑着冲他点了点头。

    范云急忙笑了回去:“大爷,还没有下班啊”

    范云这句话刚出口,就自知说的不对,看门口的大爷下什么班呀,大爷那个值班室既是他的工作岗位,也是他吃饭睡觉的地方,他几乎一年365天都待在里面。

    不过。

    看门的大爷似乎并没有在意他话中的语病,而是笑着称范云点头:“小范,下班了呀,哎呀,你看看你几点了呀,你今天下班的比较晚呀,小伙子干工作还是比较认真的啊,好样的。”

    哪里呀。

    范云觉得自己不大好回答这个大爷的话,于是笑嘻嘻地从大爷点了点头,口中吱吱唔唔:“加班,我加了一会儿班……”

    他并没有进一步的解释什么,而是急匆匆地向自己的宿舍走去。

    哈呀。

    是啊,余丽拿家加班去了,加班帮别人拿东西去了嘛。

    而且。

    如果说他的意志力不够坚定的话,那么他今天的班可能就会加的比较长了,长的足以推掉晚和希刚小聚一下的约定,放希刚的鸽子。

    范云回到楼。

    什么也不干,先是将自己摔在了软乎乎的被子。

    舒服。

    还是躺着舒服。

    范云躺在床,闭着眼睛,回忆着刚才的一切,他觉得如果说明天自己再去报刊亭见余丽拿的话,可能就会十分尴尬了,不知道怎么说什么。

    他“唔”了一声。

    唉。

    有些时候人与人的关系就是这样子的,如果说处理好了可能两个人的关系就会更进一步往更深的地方去发展,但是如果说处理不好的话,可能在见面的时候就会十分的不好意思,渐渐的两个人就会形同陌人,谁也不搭理谁了,这种可能不是没有。

    范云现在就有这种感觉,他就感觉到仿佛今天这个事情做错事情的是他,而不是余丽拿,让人感到难为情和不好意思的也是他。

    这个问题怎么搞呀

    范云躺在床,皱着眉头,双眼直勾勾的盯着铺的床板,透过床板的缝隙,依稀看到自己昨天收起来的已经洗干净的衣服,正放在那里,范云决定干脆什么也不想了,把衣服换了直接就去找希刚。

    他看了看手机,按理说,希刚应该也下班了。

    虽然说现在吃饭还有点早,但是等他找到希刚的时候,可以和他两个人去打一打游戏,就算是自己不打,那么待在希刚家里,看希刚打也可以。

    说实话。

    范云有好些天没有打游戏了,手不由得又有点痒痒了,一想起游戏之后,他就把今天下午的事情暂时抛到了脑后,决定不再想了,还是想一想其它的事情吧。

    就这么办。

    范云一下子从床跳了起来。

    他脱掉自己身的制服,提着衣外套的衣领子在手里抖了抖,左看右看这身衣服似乎还不脏,也不用洗,现在毕竟天气冷了,不像夏天的时候那么容易出汗,夏天的衣服肯定是天天都要洗的,但是冬天嘛——就没必要了。

    虽然说范云不是个懒人,但是,有些时候他做这种生活面小事的时候,也是像大多数的男孩子一样都是粗枝大叶的,能对付一天就对付一天好了。

    范云将制服外套扔在床。

    然后换了那身灰色的运动装。

    别说,还是这身衣服穿着带劲儿。

    因为运动装又宽松又有弹性,穿在身不像正儿八经的西装啊,中山装那样,箍的人很难受。

    穿好衣服。

    范云从床底下拽出了他那一双回力运动鞋。

    这双鞋外面看去有一点点脏了,不过没关系,里面不脏就行。

    范云穿鞋还是挺可以的,因为他的脚不出汗,他不像有些人,是那种汗脚。

    有汗脚的人,无论穿什么鞋子,穿不了几天,就会把鞋子里面搞得一股怪怪的味道。

    有些人脚出汗出的严重的话,甚至于搞得那个鞋子里面臭的都没法闻,例如说,唐彬就是汗脚,旁边的那一双鞋子摆在他那边的床底下,和范云隔着好几步远,范云都能闻到一股怪怪的味道。

    一开始的时候范云不好意思说他,但是后来慢慢的大家都熟了,范云也不再客气,就直接朝唐彬发牢骚:“你把你那鞋子……穿过来之后,放在外面晾着嘛,然后吹吹风,它不是更好一些,明天穿的也舒服一点啊,要不然的话弄的里面潮不拉叽的。

    你看你……那个脚那么容易出汗,一股味道,特别是那皮鞋,皮鞋又不透气,而且说我们穿的时间又长,是不是一天班八个小时都要穿着,还要在街面走来走去的,快点快点把你的鞋子拿到外面去晾一晾。”

    唐彬嘿嘿一笑。

    半天不动,等他在床面躺了半天之后才想起来,范云刚才说过让他去晾鞋子的事,这才慢慢吞吞的从床爬起来,去落实。

    范云将运动鞋套在脚,也没有提鞋后跟,踢里踏拉的,就往厕所里面走,走过去之后伸手去扭厕所的门,不知道为什么,厕所的门这几天不太好开,范云扭了半天也没有扭开,他正尿急呢,急得他突然之间发起了性子,抬起脚来,咣当一声就把门给踢开了。

    那扇原本就已经布满了鞋印子的名字,此时又添了一双运动鞋的脚印子,门打开的一刹那,它甚至于还发出了一阵吱吱呀呀的声音,仿佛在控诉这些粗鲁的年轻小伙子,为什么就不能善待自己。

    这算什么

    年轻人一个个都生性好动,都是天生的潜在破坏分子。

    他们身的荷尔蒙会一阵阵的作怪,从而激发出他们那种既鲁莽又冲动的热情,出来,让他们干事情的时候,既充满激情,同时又往往不太考虑后果。

    范云就是这样子的。

    就比如说现在。

    就在他抬脚踹门的时候,他忘了自己的鞋子没有提去,所以说当他用力将门踹开的时候,没错门是开了,但是他的鞋子也飞进了厕所里。

    飞进厕所里不说,还啪嗒一声掉进了厕所的那个坑里。

    “妈的!”

    范云没好气的骂了一声。

    他赶紧改了个金鸡独立,一只脚从地跳起来,三跳两跳就跳到了厕所里,伸手将那只鞋从厕坑中捞了起来。

    还好还好,只不过是湿了一点有味道的水而已。

    幸亏范云反应够快,抢救也够及时。

    还能穿。

    他的那只鞋扔在地,重新将脚套了进去。

    范冰冰走到镜子面前照了照自己的脸,她觉得自己了一天的班,脸面似乎感觉油油的,没事又拿些毛巾,用水泡了泡,拧了拧,用力的擦了擦,直擦得脸的皮肤有一点点发热了,这才住手。

    别说。

    洗了个脸就是舒服。

    特别是在寒冷的天气里,用冷水洗完了脸之后更加清爽,当时洗的时候虽然是冰凉,但是洗完了之后脸却一阵阵的发热。

    范云一年365天,几乎从来不用热水洗脸刷牙,他都是用冷水,当然了,其中的一个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他不是那么的很勤快,因为他觉得去搞点热水很麻烦,算了,不如直接就着冷水随便胡搂两把得了,反正他的这个脸长了,又不是给别人看的,自己怎么舒服怎么来,怎么省劲怎么来。

    洗完了脸。

    范云又将毛巾重新搭回了原处,可是他突然发现这个毛巾有一点脏,于是又弄了点洗衣粉,在那个毛巾放在洗手盆里,反复的搓了搓搓的,没有那种滑腻腻的感觉了,摸着已经十分粗糙了,这才挂回原处。

    毛巾这个东西。

    就是这么奇怪。

    那种脏不拉叽的毛巾一旦湿了水之后,握在手里面通常都是有一点滑溜溜的。

    本来。

    范云换好了衣服是决定立刻出发的,可是他就这样东磨蹭西磨蹭,东搞一下西搞一下,居然又在宿舍里磨蹭了半个多小时。

    不着急吧。

    反正现在是下班时间。

    他又没有什么十万火急的事情,今天晚最主要的一件事就是和西刚去喝酒,两个人把酒喝好,把饭吃饱就可以了。

    最多也就是等一下小聚的时候再吹一下小牛,吹牛这种事情,对于范云来说,其实有些时候也是极其擅长的,特别是他希徐刚在一起的时候,两个人什么都吹,从天吹到地,从地球吹到月球,后跑到遥远的银河系和茫茫宇宙里转一圈之后,再重新落回到他们吃饭的饭桌,落在一盘菜里。

    奇怪的是。

    他们两个人到一起的时候,似乎能说的话有很多很多,互相并不会感觉到烦躁,不会感觉到对方啰嗦,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种十分深厚的友谊呢

    而且说大多数情况下他们两个人聊的都是没有用的东西,都是那些漫无边际的闲聊,可以说他们的话里面999%的都是毫无营养价值的,也就是,绝对没有别人嘴中的那些硬货。

    说来也是。

    所谓的硬货,无非都是人们从实践生活中总结出来的经验教训和哲理,通常都是精华,而精华在人的语言当中只能占到微乎其微的,谁也不可能做到每一句话都是那么的奇妙,都充满了思想的智慧,每一句话都能让别人五体投地,这是不可能的,就算是伟人他也无法做到。

    范云又转回到宿舍房间里摸起刮胡刀,把嘴巴面的胡子剃了剃,他那几根毛,其实不用天天剃,因为他毕竟还年轻嘛,胡子长得慢,又或者说有可能是他身体里面的雄性激素分泌的时候集中在其他地方呢,并没有集中到嘴巴,所以说就导致他的胡子不是很多,看去,这倒也是一个优点,因为他的脸就显得特别的干净。

    如果说他没有当过兵的话,没有那一对十分有神的大眼睛和眼睛里犀利的眼神的话,那么他给别人的印象,可能就是一个奶油小生。

    范云可不是奶油小生。

    虽然他长得有点像言谈举止也透露的那么若有若无的一些斯文和彬彬有礼,但是他做事的风格可不是奶油小生那样子的。

    有一些奶油小生喜欢一天到晚扎堆到女人群里面去混说话也学着女人,娘里娘气,更有一些严重的,甚至还变得妖里妖气,实在是让人感觉到匪夷所思。

    反正范云是不喜欢这样的做,他更不喜欢那样的人。

    他觉得男人就要有男人的性格,男人就是铁就是钢,男人就应该把自己放在1000度的炉子里烧得通红,然后用铁匠的大锤将自己狠狠的敲打着,最好是砸的火星四射,或者打成一把锋利的匕首,或者打成一根可以锁住房梁的钉子,又或者打成一杆长矛。

    是男人。

    就要有血性。

    范云就是这样子的。

    他做事雷厉果断,就车吃起饭来,也如同狂风扫落一样快得很。

    话又说回来,这样倒也间接证明了他的身体好,胃口好。

    吃嘛嘛香。

    身体倍棒。
猜你喜欢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