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事笔录》第1282章 番县何家

    桑国帝城东北方向的一座邻县,名:番县,因为距离帝城不远,这儿的庄子几乎都是被达官贵人买下。

    从帝城抵达番县,乘坐马车,马不停蹄得花1天的时间抵达县城门口,要抵达叶墨兰购买的庄子还需要半天路程。

    帝城周边的粮田,山庄,早就是别人家的产业,叶墨兰想要置办地产,便也只有这邻县才有了。

    到了番县城门。

    番县的百长,雷朋,正坐城楼与几个下属喝小酒,一眼便见城门口,自家妻主的四弟经过,放下酒杯,走下城楼与妻弟寒碜。

    朝廷正规军,管百人的,职务便是百总,属于武官职,薪水由朝廷兵部发放。

    县衙管辖之下,管百人的民兵巡逻,职务是百长,不入流。

    县衙编制内的捕快,差役,人手不够用,便招聘民兵协防,这些从业人员的薪水都由县衙财政支出。

    县衙需要防范周边匪犯,以及山林之中的野兽,侵害县城。

    其中,民兵协防,基本上属于民众的义务,家中有青壮年男女,便得服役,缴纳兵役税可以免除服役,民兵还有一部分是朝廷正规军的退役人员,衙门只给百长发放薪水,百长属于专职人员。

    民众服役还包括,纺织,茶业,制造,工坊等等。

    对!男女都服兵役,桑国民兵有不少女兵,百姓流传,服兵役光荣,许多小家碧玉也很喜欢服兵役,用那么两三年,好好锻炼自己。

    雷朋的妻弟便是何首雾。

    何首雾便是服役时,被朝廷选拔走的,然后又被慕容清选中,才进了瑶王府。

    服役被选中的属于良籍,不属于奴籍。

    叶墨兰为了在番县玩得顺畅,便吩咐随从掩饰了自己瑶王的身份,假装自己只是瑶王府的一个普通管事。

    王府管事的脸已经算大了。

    何首雾的大姐继承家业后,后面的弟妹凡是成年,便要被分家出去,何首雾成年后(16岁成年)便被分了家,在县城得了个小院,郊区分得些能糊口的粮田,县郊的一个小镇上分得两间铺子,分得两个老奴,一个小厮,何首雾离家服役,便是已有3年多时间没见过长姐。

    何家的主家便在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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