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年,秋,伦敦
“小瘪三,你给我站住!”
一个身着西装的肥胖男子,气急败坏的追赶者一个浑身脏兮兮的十五六岁的亚裔少年。
少年嬉皮笑脸的一边跑,一边把手中的钱包抛向天空,玩儿着抛接的游戏。
后面追赶的肥胖男子看到这一幕,差点气的吐血,他知道他是不可能追上前面那个少年了,于是他停了下来,扶着墙壁大口大口的喘气。
一边喘气还一边放狠话:“小瘪三,你给我等着,我认识这一片的老大,等我抓到你,非把你大卸八块不可!”
少年也停了下来,他耸了耸肩,一边抛接着钱包,一边很是无所谓的道:“先生,您是说那个叫查(zha)肯的肥猪别逗了,如果他能抓到我,我把头拧下来给您当球踢!再见了先生,谢谢您的钱包,谢谢您的慷慨,真神会保佑您这样的好人的!”
肥胖男子无语的看着少年利索的翻过前面不远处的墙壁,消失的无影无踪。
这肥胖男子叫乔治马洛里,是个男爵,在圣保罗港有五个大仓库,虽然他有些吝啬,但心地却很善良,经常接济圣保罗港口这一带的孤儿。
所以这一带的小偷什么的,很少会对他动手!
但唯独有一个人,经常会跟他过不去!
就是刚才的那个少年!
他知道那个少年的名字,叫林冬,还知道他还有一个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妹妹,叫莉莉丝梅洛斯。
林冬虽然会经常找他的麻烦,但他知道,林冬的心眼并不坏,而且还是个非常要强的小家伙。
每次抢了他的钱包之后,都会再不久之后,又偷偷的还给他,而且每次还给他的时候,钱包里的钱都会比他丢的多一些。
他曾经想过要收养莉莉丝,也跟林冬提起过,但被林冬拒绝了。
他知道林冬的脾气,所以被拒绝之后,就再也没提起过,只不过每次出门,都会在钱包里多放些钱。
而且每次被林冬偷了或者干脆说是被抢了钱包之后,都会表现的不认识林冬,都会变现的非常凶狠。
他这样做,并不是有什么坏心思,而是在保护林冬。
伦敦的地下世界,远比你看到的,远比你想象的,要脏的多,也要危险的多。
地下世界有地下世界的规矩!
破坏规矩的人,往往会死的很快!
……
林冬在人群当中不停的穿梭着,当他的身影出现在数条街之外,一个不起眼的小当铺前时,手中已经多了好几个钱包和好几块怀表。
当铺门口的壮汉狠狠的瞪了林冬一眼,林冬却丝毫不在乎,吹着口哨走了进去。
这壮汉林冬有不小的仇,三年前的时候,林冬曾经狠狠的踹了他的命根子一脚。
进了当铺,林冬熟门熟路的来到了后院,在见到一个头发花白的白人老头后,把手里的几个钱包扔了过去。
老巴克看了看手里的钱包,便随手扔进了旁边的垃圾桶里:“小子,这些都是不值钱的人造皮革!”
林冬耸了耸肩膀,然后把口袋里的怀表递给了到老头:“老巴克,如果你再扣我的钱,下次有货,我就送到查肯控制的当铺去!”
老巴克嘿嘿的笑了笑:“所以说,小子你还嫩了点,威胁人都不会,查肯的人绑架过你妹妹的事情,全血港(圣保罗港口的别称)的人都知道,我不相信你会跟查肯的人合作!”
林冬冷冷的道:“那可不一定,老巴克,有一句话不知道你听过没有,叫做没有永恒的敌人,只有永恒的利益!”
老巴克有些吃惊的看着林冬,他不敢相信,一个贫民窟里出来的孩子,会说出这样一番富含哲理的话。
其实林冬自己也很吃惊,他没上过学,但是,但是他不仅能够看懂书籍上的字,甚至还能书写,而且他脑子里会时不时的蹦出一些非常有哲理的话来。
母亲过世前,他问过母亲,但是母亲却从来没跟他说过,不过他能从母亲的目光里,发现一些线索,比如他左手心里,那一块漆黑的石头。
但这也是个谜中谜,让他更加困惑的谜中谜,因为别人手心里没有‘石头’,别人母亲更不会叮嘱她们的孩子,千万别让人看见,甚至都不能让人知道他手心里有石头。
所以他从很小的时候开始,左手就一直戴着半指的手套,除非睡觉的时候,不然绝对不会摘下来。
虽然困惑,虽然好奇,虽然惊讶,但林冬始终都不曾把这些说给别人听,也不会把这些表现在脸上。
因为如果你不能保守秘密,那你的下场,只会是城外的乱葬岗!
虽然他的生活很糟糕,但他还不想死!
所以,他只能不停催眠自己,让他‘忘掉’那些秘密,把他自己当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
老巴克打量了林冬好半晌才道:“小子,虽然我不知道你从哪里听来的这话,但你能把它用的这么好,就说明你很聪明,聪明人往往会受到别人的尊敬,你赢的了我的尊敬!”
话罢,老巴克从口袋里掏出了十枚丑陋的金币,扔给了林冬:“这是十英榜,足够你和你妹妹生活很久了!”
林冬有些诧异的打量了下老巴克,老巴克什么都没说,只摆了摆手,示意他快些滚蛋。
林冬无所谓的耸了耸肩,谁还嫌钱多
拿着钱,头也不回的走了!
当他的身影消失在老巴克视线里的时候,另外一个老头从角落里走了出来。
“哦,真神在上,我看到了什么,这还是那个比葛朗台还葛朗台的,巴克葛朗台先生吗”
老巴克对来人的嘲讽丝毫不在意,他一脸平静的道:“你不懂,那小子将来必然会有非凡的成就,他天生就是干大事儿的人!你知道吗他6岁那年母亲遭遇了不测,他的房东也遭了不测,6岁的他,不仅养活了自己,还养活了房东留下来的3岁大的女儿,也就是他的妹妹,莉莉丝梅洛斯!”
“而现在,他已经15岁了,他的妹妹12岁了,我的老朋友,你还觉得我在他身上投资不值得吗”
来人没有回答,只不停的摩挲着下巴,好半晌之后他忽然开口道:“姓梅洛斯吗”
老巴克知道来人这话是什么意思,他摇了摇头道:“梅洛斯伯爵一生只有一个女儿,海娜梅洛斯,海娜梅洛斯女伯爵也并没有生养,所以,他妹妹和梅洛斯家族没有任何的关系!”
来人耸了耸肩,觉得也是,这里是血港,这里的人都是敲骨吸髓、噬人血肉的吸血鬼,怎么可能放过任何赚钱的机会
真要是和梅洛斯家族有关系,早就有人动手了,绝不会等到今天!
“嗯,看来是我想多了,那咱们就说说正事儿吧!”
……
佛斯摩尔区,在圣保罗港的西北角,这个名字是二百多年前,圣保罗港的主人,圣保罗命名的,意思是散发着恶臭的肮脏的地方。
就冲这名字,但凡有点体面的人,就不可能住在这里,所以,这里就是圣保罗港的贫民窟,不过血港的人不把这里叫做贫民窟,而是叫做下层区。
贫穷、肮脏、恶臭,就是下层区的代名词,大白天的,街上就能看到三四十厘米大的老鼠在悠闲的逛游。
在阴暗的角落里,偶尔还能看到散发着阵阵恶臭的尸体!
街道上行走的人,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或麻木、或匆忙、或惊慌甚至是绝望的表情。
他们的眼睛里看不到未来,唯一能看到的,就是死亡,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到来的死亡。
甚至他们很多人,已经不把自己当做活人来看待了!
活着,不如死了!
林冬不知道他是不是出生在这里,他只知道从记事儿开始,他就一直生活在这里。
在他6岁那年,房东想要侮辱他母亲,母亲死命反抗,搏斗中,母亲后脑勺摔在了桌角上,鲜血淌了一地……
那个时候的他,无助的缩在房间角落里……
那个时候的他,被恐惧支配着……
母亲,就这么死在了他的眼前……
房东看到母亲脑后淌出的鲜血,很是厌恶的啐了一口,说了一句真倒霉就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走了。
林冬就这么看着母亲那死不瞑目的眼睛,渐渐的……
渐渐的,他的眼睛变的赤红……
渐渐的,他的神志开始不清醒……
然后……
然后当他清醒过来的时候,房东死了,房东那个做暗娼的老婆和嫖客死在了一起,唯独房东的女儿活了下来。
他本来不想去管房东的女儿,但他又怎么忍心,忍心不管这个一直拽着他的衣角,哥哥、哥哥叫个不停的女孩
在他的潜意识里,他早就把这个女孩当成了他的妹妹!
然后,这栋位于佛斯摩尔最角落里的破房子,就成了他和莉莉丝的家。
如果不是整理母亲遗物的时候发现了不少的积蓄,他和莉莉丝早就饿死了。
哪怕就是有积蓄,他也不敢拿出去花,他每次都是拿一两个便士,去街角的面包房,买一小块面包,掰开,藏在衣服里,再做贼一样回到家里,哪怕就是这样,也只支撑了两年。
8岁的时候,他就开始上街偷东西,那时候挨打是家常便饭,甚至有好多次,他的整个手掌都被人踩烂了,胳膊和腿也被人打断过好多次。
如果不是他左手手心里那一块黑石头,莫名其妙的帮他恢复了伤势,他已经残疾的不能再残疾了,他和莉莉丝,也早就饿死了不知道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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