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天前。
丰水河东岸的树林。
腰带挂了一串头盖骨的胡人首领一声令下。
“杀!”
闫寸毫不犹豫地冲上前去,直奔头骨首领。
他听到了身后箭矢划过的声音。
三支箭。
有两支贴着他的腰背,最后一支贴着他脑后的头皮划过。
箭头上的倒刺甚至挂住扯断了他的几根头发。
第四支剑已上了弦,但弓手放弃了,因为闫寸已与头骨首领缠斗在了一起。
两人身形变换太快,弓手没把握不伤到自己人。
环首刀出鞘,直砍向头骨首领的脖子。
嘡啷——
环首刀被一柄弯刀架住了。
头骨首领的兵器是一对弯刀。
他左手格挡,右手斜挑。
闫寸只好闪身,躲过逼向自己前心要害的一击。
头骨首领的刀法大开大合,或许他是故意使用了大开大合的招式。
这样就能将闫寸逼退,一旦两人拉开距离,弓手便没了顾虑,可以向闫寸射箭了。
只一击,闫寸就明白了头骨首领的用意。
包围他的胡人们也明白了,因此无人凑上前来参战,以免战局更加复杂。
他们与弓手一同等待着,等待着一箭射死闫寸的机会。?“懦夫!”闫寸故意以言语刺激头骨首领。
对方冷哼一声,并不上当,该退的时候绝不拖泥带水。
对方退,闫寸就步步紧跟。
他有机会使用右臂暗藏的弩箭杀死头骨首领,这种速度极快的暗器,近身发射根本无从躲避。
但他还不能杀死头骨首领,因为一旦他死了,闫寸自己也会立刻死于弓箭之下。
得先杀了三名弓手。闫寸筹谋着。
他立即调转攻击方向,逼着头骨首领向一名弓手所在的位置退去。
十步,七步,五步,三步……
弓手觉察出不妙,开始后撤。
“哈——”【…… !¥小说更好更新更快】
闫寸大喝一声,抬腿踢向头骨首领。
头骨首领反手斩向闫寸大腿,这一刀若砍中了,必是血流如注的重伤,过不了多久,伤者就会失去抵抗能力。
就是现在!
那只踩在地上用以支撑的脚猛一蹬,闫寸整个人飞跃而起,踢变成了踩。
他稳稳踩在头骨首领执刀的手上,借力跃得更高了。
“死——”
这一刀自上而下劈向最近的弓箭手。
眼看躲闪不及,弓手向后倒去,手也摸向了后腰处的刀,他嘴巴翕合,像是要喊什么。
他已乱了阵脚。
噗——嗤啦——
弓手最终什么也没喊出来,只有刀砍进肉里的声音。
不仅砍进了肉里,还狠狠划过,直到将对方的颈动脉划断,闫寸才收了刀。
没有第二次机会去杀同一个人,他必须保证一次杀死对方。
并非他冷血,他若不对敌人残忍,死的就会是他。
鲜血飞溅,浇了闫寸满脸满身。他的眼睛被鲜血所迷,视线模模糊糊,但他顾不上擦一擦。
他拎着还在挣扎抽搐的弓手,就地一滚。
噗噗——
两支箭插在了尸体上。
见同伴被杀,另外两名弓箭手睚眦欲裂,射箭的力道大得惊人,箭速也快得惊人。若没有“肉盾”,闫寸无论如何都无法躲过这两箭的。
闫寸被箭矢的惯性推着,后退了三步,堪堪躲过头骨首领劈来的一刀。
他手臂被震得发麻,“肉盾”脱手,终于能擦擦眼睛了。
就擦了一下,就见头骨首领的第二刀砍来了。
好在,头骨首领所在的角度阻挡了剩下的两名弓箭手,让他们无法攻击。
那两名弓箭手看出了闫寸的路数,其中一人向着更远处挪去,另一人则将别在腰后的刀往身侧拽了拽,一旦闫寸近身,他就迅速拔刀,变为近战。
有执刀的胡人上前,想要加入战斗。若弓手解决不了闫寸,他们便围杀过来,使用人海战术解决了他。
他们已等不及了。
闫寸只能改变计划。他毫不犹豫地抬起右臂。
随着两支弩箭破空而出,敌方两名分心的弓手应声而倒。
“谁敢来!”
闫寸抬着右臂大声呵斥。
若说在战场上与人硬碰硬,这些胡人一点不惧。围杀一个汉人——哪怕是像闫寸这样身手了得的汉人——就更不在话下了。
但暗器是两码事。
暗器让死亡变得不可预期。
大家对砍,挨了一刀就是挨了一刀,掉了脑袋就是掉了脑袋,看得见摸得着,死也能死个明白。
可暗器不同,防无可防,只要你抬抬手,或勾勾手指,对方的小命就没了。
关键是,对方还不知你究竟何时会抬手勾手指,等待你使出绝招的感觉,可太漫长难熬了。
因此,下意识的,胡人们的动作全都顿了一顿,没人愿意第一个冲上去做炮灰。
对闫寸来说,此时不跑更待何时。
他虚一挥手,吓得头骨首领后退一步,回身掠过弓手的尸体和地上的大片血迹。
突围了!
闫寸头也不回,大步奔逃。
上当了。头骨首领反应过来大声吼着:“追呀都给我追!”
缩成一团,恨不能拿落叶将自己埋起来的魏徵也喊了一句:“救命啊闫县尉,带上我!”
呸——
闫寸在心里回应了魏徵。
他口上打了一声唿哨,瘸腿显然被困住了,没有应声而来。闫寸暗自祈祷这些胡人能善待他的马。
他跑得太快,脚下的腐叶被踩踢起来,犹如踏着风火轮。
身后的脚步声也很快,人多,所有又快又凌乱,间或还有箭矢破空的声音。
闫寸忘了一件事,胡人军队的兵种划分并不像汉人军队那般严谨。
比如弓手,因为汉人不是在日日骑马射箭的环境下长起来的,要想精通射箭,入伍后就要一门心思地练习。
人的精力有限,能练好一门本事已经十分不易,汉军中的弓手往往只精通射箭,一旦被近了身,就是案板上的鱼肉。
同理,大部分负责近战、阵战的甲兵,负责奔袭、冲击的骑兵并不擅长弓箭。不同的兵种之间专业技能有着较为清晰的界限。
但胡人不同,胡人各个精于骑马射箭,又在一次次掠夺中练就了近战、肉搏战的本领,大多是全能型选手。因此胡人军队机动性极强。
闫寸虽杀死了三名弓手,其他人捡起他们的弓箭,便又是三名弓手,杀不完的。
闫寸只好猫着腰,尽量缩小目标,一边狂奔,一边给自己手臂上的弩装填箭矢。
他共有六支备用的弩矢,跑得太急,没时间瞄准,只射中了三箭,其中一箭射在头骨首领前胸。
可惜弩的威力比弓小,将将穿透铁质铠甲,无法造成实质性伤害,只能起些震慑作用,让追兵放慢速度,保持在弩的射程以外。
现在,六支弩矢已用光了,趁着对方不敢追得太近,闫寸甩开两条长腿狂奔起来。
约七八个弹指后,闫寸甩远了身后追兵。
反应过来的头骨首领大喝一声:“往哪跑!”
他伸手夺过一名手下的弓箭,开弓,放弦。
箭射得很准,可惜越往林子深处深入,树就越密,粗壮的树干成了天然掩体。
闫寸听到箭矢钉在树上,心中大喜。
加把劲儿,就要逃出生天了。
这些胡人是如何混入京畿区域的他们在长安近郊游荡多久了有何目的
他们就是传闻中的鬼兵吧
魏徵既被他们抓了,他带出来的死士呢被杀了,还是溃散了
闫寸已听不到追击者的脚步声,或许他们已放弃了
他又狂奔了一刻,确定身后无人跟来,终于放慢了脚步。
他欲将刀入鞘,刚才一路狂奔,他一直用手中的刀劈砍拦路的树枝荆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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