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录》第二部 干戚 第九十一章 安丰租地

    谈判又被强行拉回到现实中了。

    最后一番计议,金国宣布归还南朝的光州、安丰等地此外,要求南朝偿战争损失白银三百万两,岁币也回到绍兴协议的银、帛各三十万两。

    但是南朝不认为自己战败,所以拒绝赔付。至于岁币可以每年支付银、帛各十万两的数目,算是赎回光州、安丰主权之资。

    或说洪武五年的滁州案列不可不防,别这两州之地又被他金国拿去和大明换“拆迁费”花差了。南朝上下一致认为,还是先早早拿钱买定这两州的主权再说吧。

    双方一时争执不下。作为南北两朝的探花郎,著名纨绔吕少安此时就很不靠谱地提出,这么拖延下去也不是办法,话说还要准备忙农耕呢。要说战事毕竟是南朝轻启的,那就不如先退让一二,南朝先拿出一百万两银子放在这儿。岁币也从银、帛各十万起步。

    然后南北再各出大儒、好汉,武功对决、骰子关扑、文士斗嘴全随便。南朝赢一局,就在这一百万里减去五万。北朝赢一局,那就把岁币各加一万。大家看看如何

    两朝使臣互相打量对方一眼,这倒是不错的法子,那就听天由命吧。

    最后,一场关乎两朝国运的“决战”就在淮南郡的新建体育馆里拉开序幕。南北双方各自选派文武高人,两个月对战下来。结果是南朝赔付北朝军费六十万两白银,约合一百八十万贯。此外,岁币银、帛各二十万两,但是各方还是不能满意啊!

    这特么都还有完没完啊干脆,吕少安纨绔性子大发!干脆点,你们不就是相互缺乏信任嘛。那么俺自家掏出百十万贯的钱粮再来关扑。这新息、褒信、安丰、光山、罗山等地,就丢过来给俺代管,先把你们军事隔离开。这税赋、主权还各归你南北朝如何

    要说俺也不图别的,俺就想弄块“租地”,留着闲暇时过来游猎、玩耍行不

    南北两朝的使者明知他这钱粮来路不正,而且看着数目也很眼熟。怕是他家岳父帮那“倭商”售卖军械所得吧这纨绔子,真能败家啊!

    但那又如何毕竟也能抵消不少钱粮争议不是

    再说,就算这新息、褒信、安丰、光山、罗山等地划出来,也只相当于民间土地租借、买卖,不涉及主权争议的。便宜了这败家子又如何毕竟大家都不驻军,那么此后这一线的安全问题,大家也就无虞有失了。

    总之,吕少安这

    个安丰租地的提案恰恰满足了南北两朝对于边界安全上的最大渴盼。因为双方都不想再打,但又都担心对方此后没完没了的偷袭、骚扰,而又都提不出更合适的方案。那么吕少安的“安丰租地”就算捡到大便宜了,而两朝使者也算圆满完成了朝廷交办的谈判任务。

    因为吕少安顶着个“败家子”的名头,所以那钱也输的非常痛快。最后一致关扑定案,将寿州西南到大别山下的三角地区,包括罗山、新息、褒信、仙居、光山、固始、颍上、开顺、六安、故步等县乡划归吕少的“私人租地”,算是隔离两国的淮南交战区域。

    因为租地主要还是南朝的土地居多,北朝只是发出不痛不痒的几句门面话,就算没了新息、褒信这旮沓又如何

    但是南朝却不能这么含糊,打仗不行,斗嘴赢面子的事情相当内行。南朝宣布以上原属南朝区域的主权、民事、农商税收归南朝所有,但为南北和平着想,朝廷将该区域划为“军事中立区”。南朝将撤出区域内所有军事设施,该区域的防务将交由吕少安的“私人租地”负责。

    大明枢密院则认为吕少安是大明臣民,他的个人私产需要受到大明律法的保护。自然,他的私人“租地”也要受到大明律法保护,任何第三国皆不得存在针对该租地的进攻计划。

    而作为“安丰租地”的所有者,吕少安原则上拥有以上地区开矿、办厂、修路、建码头、收税等权利。为此,吕少一次性“输”给北朝二十万贯,南朝八十万贯,算是“租断九十九年税赋”。看看还剩下的几万贯,也索性全拿出来当奖金,发给参与关扑的南北好汉们,于是营中一片欢呼。

    要说吕少这次“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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