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门暖婚:凌爷,狠撩人》第157章 萧逆护姐,司笙找事【三更】

    “我只有一个人,就在这里,你随时可以拿走。”

    司笙没穿外套,着一件毛衣长裤,脚踩拖鞋,凉风迎面而来,随着衣领、袖口、裤脚往里钻,丝丝凉意爬过肌肤,拂过竖起的汗毛。风过无痕,似是不留痕迹,可,残留给感官的记忆,从不骗人。

    如同他的话。

    一句话,似随意,似赤诚,轻描淡写中饱含力度,风一吹就散在空气里,可一晃而过的言语,看不见摸不着,却像极了烙印,同样残留于体感和记忆。

    手指蜷缩起来,指甲戳着掌心,袭来钝钝的痛感,却抹不去胸腔那翻动的滚烫。

    “你要真是一个人,我拿走也就罢了。”

    背影笼在光里,飒然洒脱,司笙呵出口白雾,狭长的眼微微弯起,如一弯新月。

    她转身欲走。

    倏然,身后那人放缓语气,并不失落,只有纵容:“那在你做好准备来拿之前,可以换个别的。”

    司笙疑惑回眸:“什么”

    灯光从敞开的门里透射出,在台阶院落拉出一道方形的长格,落下司笙的影子。凌西泽站在阴影里,浓郁的暗夜仿佛随时能将他笼罩,可笔直而立的他,像极了指引方向的明灯。

    他说:“过两天给你。”

    “哦。”司笙微怔,欲回身时,又淡淡补充,“慢走。”

    她进了屋。

    凌西泽松口气,眉眼沾染上的些微笑意,如能融化冰雪。

    翌日,清晨。

    窗帘没拉,天刚亮。

    外面狂风忽作,寒凉刺骨,树叶被吹得翻腾,簌簌作响,天幕暗了又暗,屋内则是另一片天地,温暖舒适,睡在被窝里的人,骨头都酥得懒得动弹。

    在枕头乱动的生物,搅乱司笙大早的清梦。

    眉心轻皱,司笙微微睁开左眼,掀起的细缝里,隐约可见一团白毛。

    大脑一瞬清明几分,司笙彻底睁开眼,见到霜眉在枕边打滚,舔舐着它的爪子。

    再一瞥卧室的门,赫然发现门口开了一条缝,黑黝黝的。

    “喵呜”

    似是发现司笙醒了,霜眉立即凑上前,一跳一踩,直接落到司笙的肩膀。

    它跳跃之际,司笙眼里闪过抹黑色。

    “嗯”

    司笙睡眼惺忪地爬起身,顺势将从她肩上滚落的霜眉捞住了。

    拎着霜眉的后颈提起来,霜眉四肢在空中翻腾着,一根缠绕在它后腿的黑绳展露出来。

    登时一怔,司笙侧首看向书桌,果不其然,见到被打翻在桌面的盒子,里面的杂物洒落一片,桌上、地上都是。

    “我这是看在你钟哥面子上。”

    司笙咬牙嘀咕,警告了霜眉一句,然后把缠绕在它腿上的黑绳取下。

    她一松开,霜眉就跳到被褥上,猛地窜下床,一溜烟就跑没了影。

    窗外狂风怒号,呼呼的,似野兽低吼,或似婴儿啼哭,隔着一墙往耳里灌,听得司笙心烦意乱,可,看上这黑绳几眼,莫名就平静下来。

    这是五年前,凌西泽送给她的。

    那时在西北游玩,抵达一个旅游景点时,有摆摊卖编织小玩意的。

    司笙素来生得好看,去哪里都引人注目,漫山遍野的游客都没能遮住她的光彩,在一摊前停驻等待凌西泽时,年轻的摊主主动送她一手绳。

    她没推脱,便戴上了。

    结果被凌西泽看到后,惹得他醋意大发,转身就让她将长绳扔了。

    一根还一根。

    回来后,凌西泽花了三天时间,编了这根长绳。粗糙且丑,看得出尽力了,但仅凭外观,拿出去送人,都会被嫌弃。

    后来——

    这跟长绳陪她去过很多地方,先是绑在手腕上,因一次意外断裂过,就改绑在背包上,直至两年前,才被她放到盒子里跟其它杂物一并收藏。

    眼下,断裂的长绳,被打了个难看的结,编织的纹路早就难以分辨,边缘处因磨损厉害,起了毛边。

    伸出左手,手腕露出一截,司笙将断绳搭在上面,记忆里闪现凌西泽给她戴上时她吐槽的画面,倏然一笑,转瞬即逝,她收起断绳。

    下床,将杂物一一捡起,放回盒子里。

    连带的,包括抓在手心的长绳,一并扔入其中。

    刮了一个上午的风,没有下雪、下雨,可一出门,就被寒风吹得没了魂,连躯壳都是没有知觉的。

    秦凡拎着花生米、瓜子来串门时,冻得瑟瑟发抖,刚一跳进门,就把毛毯给夺过去,活活将自己包裹成粽子。

    “老秦说你肯定懒得去买年货,所以让奶奶买什么都备两份。先给你提点瓜子,别的齐了再给你们送来。”

    哆嗦地跟司笙说完,秦凡一跃跳上沙发,吓跑了窝在沙发扶手上睡觉的霜眉。

    “哦。”

    司笙正抱着暖水袋玩游戏,闻声敷衍一应,片刻后,才后知后觉回味过来,“这么快就备年货了”

    “不然呢”

    秦凡反问一句,随后反应过来,“哦,你好久没回来过年了。”

    “……”

    司笙专注玩游戏。

    “在外面好玩吗”手脚暖和会儿,秦凡忽然问。

    自打五年前,司笙休学流浪后,就很少回胡同里。除了每年生日必回家一趟,其余时间,基本都在外晃荡。

    年轻一辈都不知道她在外做什么,倒是老一辈,时常会从各种关系网里,听说一二。

    她去了大西北,剿过土匪窝,开了家不赚钱的豆腐铺,招惹地方恶霸又全身而退;

    她去过南方某小镇,闯过隐匿山野的机关城,跋山涉水就为见传闻中的隐士高人,参加过某地动物保护协会还护得一方周全;

    她走过诸多国家,独自一人跨越地形险恶的无人区,结伴闯过枪林弹雨的战乱地带,当然也在诸多知名景点打过卡;

    ……

    所有的传闻,都不过是她经历的一二。

    她鲜活的生命历程,如她的性情,任性又嚣张,精彩而热烈,一步一个脚印,跨向的都是世人仰望的传奇。

    秦凡和宋清明也都自认不寻常,他们的人生,多少都有点开挂的成分,可不得不承认,一旦跟司笙比较,任何天赋异禀都黯然失色。

    “心态好,就好玩。”司笙漫不经心地回答。

    “要心态不好呢”

    司笙掀了掀眼睑,寡淡道:“不如回家当米虫。”

    呆愣地看她几秒,秦凡噗嗤一笑,乐了,“那你知道你现在特像米虫吗”

    此刻,司笙确实跟“米虫”无异。

    外面天寒地冻,室内温暖如春,司笙盘腿坐在沙发上,穿着宽松的居家服,披着一条毛毯,怀里塞着个暖水袋,跟个宅女似的玩着手机游戏。

    不酷、不帅、不飒。

    就是城市里随处可见的女神居家状态。

    司笙觎着他,“在家要什么形象”

    “……”

    秦凡无言以对。

    “呼。”

    这时,司笙吐了口气,把手机扔到一边。

    秦凡从毛毯里探出头,“挂了”

    “……”

    司笙阴恻恻地剜他一眼。

    秦凡顿时噤声。

    司笙起身,抖开毛毯,拿起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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