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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仙风源?难得不来打搅付桓旌的清修,这可吓坏了他,整日魂不守舍的。
阮晴婷不会原谅付桓旌了吧!这次的襄渝一别,二人恐再无瓜葛了。
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付桓旌在自讨苦吃,闲来无事插手什么御剑门的杂事。
那御剑门可是出了名有仇必报,付桓旌这下可不就吃瘪了嘛!
两个小鬼惊叹的嘴巴都张开了,老大老大的了,将手指向了女子,
“你是孟婆”雪落枫惊疑的目光望向女子,
女子点了点头,说“怎么不认识我了刚才出来的急,没来的及化妆”
没来的及化妆这是化妆能解决的问题么这不会是整容了吧这女子怎么看和那年老的孟婆都不扯关系啊,两个女子怎么会是同一个人呢雪落枫感觉自己都要疯了,
雪落枫将自己的头仰望苍天,感觉自己的胃在不断的翻腾,这还是那个让自己痴迷的女子么原来是一个老太婆自己居然对一个老太婆动心了一想到这里,雪落枫就想吐,奈何啊,奈何当事人就在眼前,难不成在尝试一番爱的抚摸,皮开肉绽十八掌
“男奴,你这是什么表情”孟婆轻轻挑了一下眉,
“我没哭就已经好不错了”雪落枫的表情和吃了黄莲差不多少,一脸便秘的样子,
“亲爱的男奴,你要是在这种拉不出屎的样子,那你只有离开我这里了”孟婆甩了甩手,
不走不走是傻子,谁是你的男奴你是我的女仆还差不多,这个鬼地方谁愿意留下来,说走咱就走,就是不停留,雪落枫迈开大步,径直的离开,
两个小鬼惊疑的对望了一眼,“难不成疯掉了脑袋被爱的抚摸弄坏掉了难道他不知道自己要炸裂了么”
雪落枫越走越觉得不对劲,“我好像是在求孟婆救我,这么走了,我自己不是在寻死么”雪落枫已经死过一回了,不想这次彻底的死去,一溜烟的跑了回来,眼睛带有笑意,
“孟婆,刚才是我不对,你还是救救我么”雪落枫此时脸上都乐开花了,似乎见到自己喜爱的东西一般,殊不知内心一阵咒骂,
孟婆满意的点了点头,但是话锋一转“亲爱的男奴,我给过你机会,但是你没有把握住”
雪落枫一听这话,脸色
色顿时垮了下来,转而便笑脸相迎,“亲爱的孟婆,你是我见过最美丽的女子,没有之一,世上所有的女子都不及你的万分之一,世间女子在你面前,都会显得黯淡无光,而你在我心中是那颗最闪耀的星”
“我去,蓝发你看见没,这个小子拍马屁的功夫至少超越了咱们几万年啊,一套一套的”红发小鬼惊叹道,
“哎,真是人比人,不对,真是鬼比鬼,气死鬼啊”蓝发小鬼叹息一声,
“呦,没想到我亲爱的男奴,这小嘴跟摸了蜜饯一般甜啊”孟婆笑的花枝乱颤,世间哪个女子不爱美,哪个女子不喜欢别人夸她又有哪名女子不想傲立水中央,众星捧月
“亲爱的孟婆,你就救救我么我都这般可怜了”雪落枫伸出自己的手,直接握住了孟婆的那纤纤细手,不断的摇晃,不断的央求,雪落枫感觉孟婆的手很柔软,跟看起来的一样,那样的光滑,没有任何粗糙的感觉,
孟婆的身躯一颤,没想到雪落枫竟然会突然握起自己的手,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的,孟婆的脸唰的一下子红了,多少年了都不曾有男人碰过自己的手了多少年了,都不曾心跳的如此迅急这种感觉本应该与自己无缘的,奈何会在此时对面前这个男人有了一丝的起伏呢本应该沉寂的内心,竟然掀起一阵波澜,
不知道多少年了,自己的容颜已逝去,不在对任何男子动过真心,就算是阎王,只不过是逢场作戏而已,而如今居然在一个比自己不知道小多少岁的男子身上,找到了心动的感觉,孟婆就像是一个小女子一般,有点惊慌失措,眼神不断的闪烁,
“孟婆是怎么了”蓝发小鬼惊疑的问道,
“不知道啊,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孟婆这般表情”红发小鬼回答道,
“亲爱的孟婆……”雪落枫不断的央求,奈何孟婆的思绪不知道去哪里云游了,
“啊……”一声尖叫,将孟婆的思绪带回了现实当中,就看雪落枫的身躯要炸裂了一般,已经达到了临界点,
孟婆的手直接伸进怀中,原本是握着雪落枫的手,这往怀里一放,雪落枫的手被孟婆牵引之下,一下子便进到了孟婆的怀中,这正好碰触到了孟婆的胸前,此时的雪落枫已经疼痛难忍,根本也顾及不到那胸前的柔软与温存,痛的手都在乱动,
这一动之下,孟婆感觉自己的身
体一阵颤抖,红晕浮现在脸上,闷哼一声,直接将雪落枫的手拿了出来,将其另外一只手伸进怀中,将碗拿了出来,碗里似乎有一股粘稠的液体,呈现的是鲜红色,如同鲜血一般,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味道却让人闻之有股淡淡的茉莉花清香的味道,
另一只手松开了雪落枫的手,不断的在碗的上空划动着,似乎在写着什么,嘴里还振振有词,这一切都在瞬间完成,孟婆弄好这些之后,速度如电,一手持碗,另一只手直接将雪落枫的嘴张开,在雪落枫张开嘴的刹那,孟婆抓住此机会,直接将碗中的液体倾倒而下,淡淡的香味在奈何桥上弥漫,所有小鬼都筋着鼻子在那不断的嗅着这股清香,
这碗液体进入雪落枫的嘴里,沿着口腔进入林铭的五脏六腑,转而流进体内的血管当中,在四肢百骸流转开来,雪落枫感觉自己神清气爽,身躯变得轻巧灵活,那膨胀的身躯渐渐干瘪,就像是泄了气的气球,最后将一切里面的空气散尽,
林铭的身躯终于恢复了原貌,这是死里逃生,也可以说因祸得福,雪落枫差点激动兴奋的落下泪,自己真的变回来了,终于可以摆脱宠物的命运了,天下女子尽揽手中,雪落枫露出一抹久违的笑容,
“男奴,今晚留下陪我吧”孟婆轻轻一笑,用手勾住了雪落枫的下巴,
“这是裸的勾引”蓝发小鬼肯定的说道,
“这里有白天么到处都是夜空笼罩,男奴的命运要变得可悲了”红发小鬼望向深空,几颗星星无聊的眨着眼睛。
如今已经十七岁大小的方豢,虽然仅比他的小师弟付桓旌大一岁而已,却早就是一位可以自力更生的少年儿郎了。
虽然方豢自力更生的方法手段,听起来有那么一些独特清奇,专以劫盗济贫为生。但是,他大多数时间还是在行善举,少数醉酒时刻耍酒疯,闹事祸害好人罢了。
方豢母亲尚在人世的时候,曾经手把手教过他一些舞刀弄枪的体术。比如说,箭术、枪法、刀技、剑法等等。
当时真的很难想象,方豢那位看起来柔弱无比的生母,竟然在舞刀弄枪的体术方面,有着异于常人的见解和认知。
非要挑捡出来,说上一说的便是,他们方家祖传的枪法秘技。现如今方豢的入神枪法,就是从他生母那里一招一式,认真仔细学过来的。
只不过方家祖
传的莽原敕银枪,已经被他的恩师暗侍浮屠所摧毁,他方豢苦心十年练就的入神枪法,也无用武之地了。
以后的每一天,方豢只能够手握苍穹神剑,想念一下从前自己与莽原敕银枪的甜美回忆了。
至于方豢的生父,身为他小师弟的付桓旌,从未听他提及过一次。也许那是他方豢心灵深处,最柔软的一个地方吧!
方豢先前手中的那柄银枪,也是从他母亲那里继承来的。据他的母亲所说,这件神兵是他的生身父亲送给他母亲,用以防身护体的。这是方豢第一次觉察到,他的那位未曾谋面父亲,并非是一个薄情寡义之人。
方豢自幼调皮任性,打骨子里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叛逆少年。
只不过方豢母亲在世时,他不忍心母亲整日为其担忧操劳,总是装出一副乖巧懂事的模样。自从他的母亲因病去世以后,他便不再收敛自己的脾气秉性,云游幻界的五方国界。
多管闲事,是他方豢最大的爱好,并且一直坚持了十年之久。
这十年以来,他方豢在这幻界偌大的五方国界,惹是生非不断。但也行了不少义举,斩杀掉了些许道行较浅的邪魅精怪。
唯独那一次东海之畔,方豢用手中的莽原敕银枪,抽打幻界英灵殿内刁蛮公主梦颖嫱的屁股。
这一看似不要命的可怕行径,使得方豢创出了一些名声。
自此以后,方豢途径之处,修为一般的盗贼流寇。只要一听到他的名字,哪怕在这阳光明媚的正午时分,都会有一股胆怯寒气袭入心扉。
因此,幻界的江湖人士,送给他方豢一个美誉“山贼杀手”。
方豢格外喜欢劫盗济贫,更加准确的说应该叫作劫大盗,济贫小。
方豢总喜欢羞辱那些占山为王的强盗,千方百计抢夺过来他们手中的财宝物品,而后无偿的分发给一些贫困妇孺。
在方豢的行侠仗义准则中,只有可以抢和不能抢,并没有抢不抢得过和敢不敢去抢。
因为胆大妄为,也是他的天性使然。
方豢孤身一人,深入这一片茂密的竹林,已经百步有余啦!
一间不太惹眼的小木屋,慢慢的从密林中露出全貌。
那间小木屋并不是很大,刚好足够方豢居住安眠。木屋内除了灰尘积攒很厚的灶台和床榻之外
,已经别无他物了。
方豢随意的将手中那柄苍穹神剑,依靠在了竹墙边上。然后,他将手中的包裹打开,看着里面闪闪发光的金银首饰,“嚯嚯”地笑了两声,然后像丢垃圾一般把包裹丢进小箱子里,侧身靠在了门边,透过密叶间的一丝缝隙,遥望着碧蓝的天空,久久不语。
转眼间,日已落下西山,银盘也已高挂空中,付桓旌这一愣就是半天光景。
付桓旌也不急着吃晚饭,倒是轻车熟路地从身边随意取过一片树叶,轻轻放到嘴边,与他走调的哼声不同,他用树叶发出的声音,如百灵鸟般动听,如夜莺般入耳,仿佛一阵轻风徐来,在心灵湖面上泛起淡淡涟漪。
第二天,当日轮刚泛光时,付桓旌已经收拾好东西,提着银枪向着山路上走去,每日都会有不同的人走这条山路,付桓旌做事十分有原则,若是走过的是老弱妇孺,他不但会放其通行,还会帮忙处理掉想要出手的山贼流寇。
若是过的是满腹流油的商人士官,他会袖手旁观,即使有人出手劫掠,他也不会出手,而是等到这些人得手后在出手抢他们的东西。
早早地坐在山路旁的大树枝干上,付桓旌一边假寐一边等着他的“猎物”。
不一会,轱辘转动的声音就从远处传入了付桓旌的耳中,假寐的双眼睁开一道缝隙,露出丝丝神采。
马车的声音近了,付桓旌略微一撇,随即侧过头,不再理会,过路的马车奢华无比,连赶马车的仆人都是穿金戴银,周围甚至有着十几二十个护卫,看来是哪个大家族的车队,不过,这条路上的人们,可从来不会放过这样的大鱼啊。
果然不出付桓旌所料,马车还未经过他脚下的大树就已经被拦下了。
“站住!这条路可是大爷我的地盘,想过就要先孝敬孝敬大爷我!”
说话的是一个兽皮短衫的独眼大汉,手里一柄寒光凛凛的双刃大斧渗人的很,身后高矮胖瘦站着几十个拿着武器的山贼,一边发出冷笑声,一边慢慢把车队包围。
车队的护卫也不少吃素的,马上就把车队的人和物给保护起来,并由一名头领上前与独眼大汉交谈“这位朋友,我们这是有急事要赶路,行个方便如何”
说着对着大汉一拱手,随即往怀里一掏,将一个绣金的小包囊掂量了几下,丢给独眼大汉。
看来是挺上道的,独眼大汉笑着接住了包囊,稍微掂了掂,眉头立刻扬了起来,也没有招呼那个头领,而是和身后的几个山贼开始谈论什么。
在树上看着这一切的付桓旌嘴角露出一份嘲讽的笑容,嘴里喃喃道“割肉喂饿虎,这可是要把自己搭进去的啊。”
独眼大汉似乎商量完了,转过身对着头领露出了一副贪婪的笑容道“兄弟们!把他们都给我看紧了,别放跑了一个!”
“哦!”
那个头领听了大汉的话顿时冷汗之下,但还是壮起胆子喝到“你们不讲信义!我明明已经给了你们足够的过路费了!”
谁知大汉听到他的话之后,与身边的山贼对视了一眼,随即哈哈大笑起来“兄弟们快听听!这个傻大个,居然和劫路谈信义,哈哈哈!真是笑死我了。”
头领听了脸上一阵羞红,仿佛为了掩饰自己的失态一般,大张旗鼓地喊道“别让他们当我们好欺负!都给我把家伙拔出来!好好教训一下这些泼皮!”
“哼!谁教训谁还不知道呢!”
大汉一阵冷笑,粗壮的大手一抬,身后的树丛中又是一波山贼冒出,闪着寒光的刀刃映照着山贼们贪婪而嗜血的笑容。
就在车队头领不断在心中祈祷,大汉手下的人一步步缩小包围圈的时候,一道清脆的声音打破了这剑拔弩张的气氛。
“住手!”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蝉娟。”
这首词本由幻界苏姓才子所写,付桓旌初读时,只觉得它词藻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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