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香江风云时代》第三十七章大师离世

    回到家里,何正峰在看电视。

    陆致远去屋里拿了传呼机给他。

    “背在身上,以后联络方便。”

    “这个怎么用啊”

    陆致远告诉了他怎么翻阅,怎么设置。

    何正峰终于舍了电视,拿着传呼机翻来覆去地摸索。

    陆致远看他视若珍宝的样子,笑了笑,回屋继续码字。

    通天峰上,张小凡眼见师妹田灵儿与齐昊私会,心痛欲裂。

    这里确实跟《笑傲江湖》有些相似,不过陆致远不在乎。经典之所以是经典,就是因为大家都认同。

    写大家都认同的桥段,有错吗

    写了一会,他搁笔望了望窗外。

    白天卖传呼机那小伙叫黄金富,好像就是后世的“传呼大王”。内地的传呼机就是他引进到沪省的。

    想到这里,他冒出了一个想法,要不要把那些目前尚未显山露水的人才拉拢到自己麾下

    最后他否决了这一想法。这个世上最不缺的就是人才,有时有运谁都能成才。相反那些人才到了自己这里,因为命运改变,未必就还能功成名就。

    这就是良禽择木而栖的道理,这个木也要适合良禽才行。

    第二天,他继续码字。到了下午,他联系了周雅芝,周雅芝说自己今天有事出不来。

    他只好回来继续码字。有时想想,唐舒璇似乎很久没有过来了,她不会是有什么意见了吧

    很快,他就掐掉这个想法,继续全神贯注,笔走龙蛇。

    又一天下午,陆致远正在伏案挥笔,却听得何正峰猛地推开房门,跑了进来,手里还拿了一张报纸。

    “叶汶死了。”

    “什么”陆致远拿笔的手蓦然一抖,稿纸上硕大的墨团就此渲染开去。

    虽然早知大师已经油尽灯枯,但是临到这一刻,他的心里还是很难过。

    陆致远上前抢过报纸一看,头版正是报道叶汶死去的快讯。

    他马上换上白色衬衣和白色跑鞋,外穿一件素色夹克,两人匆匆出门。

    到了伟锦园小区门口,却见一个短发女孩正在跟门卫比划着找人。

    “丽芬”何正峰一惊,跑了过去。

    陆致远走过去,何正峰拉着女孩介绍道:“老板,这是丽芬,丽芬,这是我们老板。”

    “老板您好。”女孩声音很细。

    陆致远见女孩文文静静,长相老实,于是对何正峰道:“正峰,你干脆别去了,陪陪你的朋友吧。”

    “老板,那怎么行我……”

    陆致远摆摆手道:“好了,没事。反正你也不认识,我一个人去就好。”

    说完,他冲王丽芬点点头,就走了。

    出门之后,陆致远叫了出租车,直奔通菜街。

    陆致远穿越前曾经在小说里见过这么一段话:看一个人的一生是否成功,标志是其死后的追悼会是否隆重和热闹。

    要按这种说法,叶汶的一生算是极其成功的了。

    此时的通菜街内,已是里三层外三层被围得水泄不通。

    “见过见过。”陆致远施展游鱼功夫挤到里面已是一身大汗。

    他正要拾阶而上,旁边一人拦住了他。

    “哎,你系边个啊?非亲非故翻屋企(回家去),第日再来,明不明”

    “大师于我有恩,我就进去拜拜。”

    “得师公恩惠的人多了,你算老几”

    陆致远又说了几句好话,那人就是不让进。

    他顿时心头火起,上前一步就要跨进院里。那人伸手一推,陆致远双脚一立,纹丝不动。

    那人恼羞成怒,伸腿一脚往陆致远的胫骨踢了过来。

    陆致远屈膝一撞,没有用上暗劲,那人却也犹如踢到铁板一般,痛得挤眉弄眼,红着脸强忍住没出声,转身往回走了两步,假装被石阶绊倒,终于放肆地喊起疼来。

    旁观众人顿时“咝”的一声,吸了一口寒气。

    “这人腿脚功夫不错啊,讲手王(实战王)的徒弟都搞不过他。”

    “是啦,佢仲没仆心仆命嘅。”

    一番响动引自然引来院中人的关注。

    “边个在尼度撒野(谁在这里撒野)”人未出来,威严的声音先自传了出来,紧跟着一位鹰视狼顾气度不凡的中年人走了出来。

    “师父。”躺在地上那汉子早已被人扶起,在旁恭敬见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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