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明心想,要是从深山里面出来之后,就直接回禇家山,根本就不可能在这样的县城里面逗留,自然就不会遇上那种卖山货的。
这都怪自己鬼迷心窍,回了一趟江城,又到沈婉儿那里去耽搁了一晚上,结果,居然遇上这种事。其实,也就是这种偏僻的地方,让自己根本就没有想到会有危险。
像他这样,经过佟老爷子的培训,竟然对人没有一点儿的防备,这才很轻易地中了别人的圈套。
李元明下意识地摸了一下菲尔逊给自己的那武器,还好,身上的东西,除了匕首外,别的都还在,那武器并没有被人家搜去。只是,那外形竟然变化成了一支很普通的钢笔。通过回放自己在昏迷时,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李元明知道,对方并不是没有搜索他的身上。
“秋哥,你看,这笔我看有些讲究,我听说,那些特工人员,往往会把致命的武器变化成了这种普通的物件。”
“你难道没有关注那毒鹫的习性,他这人,从来都不带别的武器,随身只有一把锋利的匕首,就在这把匕首之下,可是有很多人丢掉了性命。”
“是啊,这匕首真是个好东西,吹毛断发,削铁如泥,就是现在,我们也能够感觉到,从这匕首里面发出一种让人恐惧的寒气。”
李元明把那只钢笔摸出来,把玩了一阵子。看来,对手在自己的身上的确是做了一番功课。在好些年前,自己不管办多大的案子,对手如何的强大,从来都不曾用过另一种兵器。
那些传言也好,各种记录也好,往往都忽略了,他虽说一直都只携带一把匕首,然而,不管到了哪个环境,任何一个物件,都可以作为自己的杀人的利器。想到那些传言与记录,竟然让自己手中的钢笔保存了下来。
更令李元明兴奋的是,那菲尔逊所给的武器,居然在最关键的时候,变化了外形,化作了一支不起眼的钢笔,隐藏了下来。
石屋里面,漆黑至极,李元明很想用自己手中的钢笔,化作肩扛的巨型装备,然后,直接将这个石屋给轰开。可是,他到底还是按捺住了,用手摸了摸那冰冷的石壁,他不敢冒这个险,也不能在这样的时候,暴露出自己所携带的钢笔,有着多大的威力。
李元明把那钢笔贴身藏好,静静地坐在那儿,等着机会的到来。尽管他也知道,小倩在家里等着自己,肯定会比任何人都要焦急,可眼下,越是心急,越容易坏事。
石屋之中,突然闪现出了一点微光,在那微光之中,李元明看到粉末状的东西,从上而下。
很快,他就再一次嗅到了那种吃那山中野干果的味儿,太香了,李元明还没有来得及屏住气息,头脑就又开始晕乎起来。
李元明在意识还没有完全失去之前,无奈地想到,就这么小的空间,那种有毒的粉末样的东西,即使自己不主动去呼吸进体内,从刚才在微光之中看到的情形,粉尘不可能消除。而且,能够致人昏迷,根本用不了多少的。
“秋哥,就这一点料,足以让那小子再昏迷三五天的。”那个有些熟悉的声音。
“睡吧,睡吧,你在这儿沉睡着,我们的真金白银就快要到手了。”李元明听到那个被叫做秋哥的人说着。
“兄弟,你们图的不就是钱吗,这样好不好,人家给你们多少,我愿意拿出三倍,不五倍,十倍都可以商量。”李元明几乎是竭尽全力,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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