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之王》第345章地球第一扛把子!

    这只动物皮毛松弛而且非常粗糙,身体厚实,头部宽阔,眼睛细小,像是没有耳朵,但有个外观平钝的鼻子,头部的皮毛紧紧贴着身体,看上去就像个平底锅。

    平头哥!

    叶峰心里一喜,但也没忘记自身还处于危险之中,身体迅速的往旁边一挪,闪过了这迅猛的一击。

    此次前来非洲,叶峰早就听闻平头哥的大名,可是叶峰最期待见到的动物!

    然而平头哥根本不知道,大概也不屑知道叶峰想的什么,身形不停,径直冲到一旁树上,爬了上去。

    what

    貌似又乌龙了!

    平头哥的攻击对象根本不是叶峰,或者叶峰只是顺便。

    叶峰朝着平头哥看去,树上赫然有一只灰色的,比麻雀稍大一些,喉部黑色的小鸟。

    叶峰脑海中灵光一闪,全明白了!

    “主播叶峰:刚才袭击我的动物叫做蜜獾,这个名字大家可能不太熟悉,可是它有一个名字你们一定知道,那就是平头哥。”

    “说起平头哥,简单来说可以用八个字完美概括:生死看淡,不服就干!”

    “它连自己的同类都要往死里打,见到别的动物更是欲与天公试比高,活生生把自己打成了稀有动物,都快灭绝了。”

    “它还以‘世界上最无所畏惧的动物’被收录在吉尼斯世界纪录里。”

    “一般来说,看到比自己个头大的生物都是跑路。平头哥大约脑子有坑,它反而会冲上去凶人家。其实它打之前也会大概评估下自己打不打得过,但是它经常迷之自信。”“不过它确实有打架的本钱,皮肤坚硬,动物打架喜欢咬敌人喉部,然而它喉部比其他部位更厚实,而且他皮糙肉厚的表皮和肌肉并不连着,也就是说哪怕后颈被咬着还能

    回头咬你一口。”

    “它的战斗力,哪怕是狮子老虎想要拿下它都需要两三个小时,而且自身肯定会受伤,所以一般没有动物愿意去招惹这种亡命之徒。”

    “曾经有一家动物园试着养它,结果无论怎么关,都能被它以各种各样的方式跑掉,最后不得不放弃,这也是动物园你看不到它的身影的缘故。”

    “对了,千万不要试图把它当宠物,它拆家比什么阿拉斯加厉害多了,坚硬的爪子可以刨烂任何家具,而且你想养一只每天的主要目的是杀死你的动物吗”

    叶峰很喜欢平头哥这种悍不畏死的性格,一口气把他知道的全说了出来,还难得的开起玩笑。

    “这就是平头哥,真是百闻不如一见啊!”

    “老奶奶都不扶就服平头哥!”

    “平头哥:我,无所畏惧!”

    “地球第一扛把子!完全不怂!”

    直播间里各种看稀奇的瓜众们又开始活跃起来。

    “主播叶峰:刚才那只平头哥应该是正好经过,为什么呢你们仔细看树上是不是有一只灰色的鸟,这只鸟叫做响蜜鴷,更是其中的黑喉响蜜鴷。”

    “说到这,就不得不提平头哥的一个习性,它十分的爱吃蜂蜜,仗着自己防高血多,到处鼓捣蜂巢,然而很多平头哥都是这么把自己作死的。”

    “响蜜鴷这个种类,爱吃蜂蜜,但是它破坏蜂巢的能力有限,就爱发出叫声,吸引人来帮忙。”

    “而黑喉响蜜鴷与蜜獾算是共生关系,一个找蜂巢,一个专职破坏,绝妙的配合。”

    叶峰顺着树上看去,果然有一个蜂巢。乐不可支的黑喉响蜜鴷依旧在兴奋的叫着,而平头哥已经距离蜂巢很近。

    平头哥一爪按住蜂巢,另一爪直接把蜂巢抓破,许许多多的蜜蜂飞出,密集得让人头皮发麻,它依然满不在乎,开始大吃大喝。

    “卧槽,捣蜂巢,吃蜂蜜,一气呵成,看它这样就知道有多叼了!”

    “社会我平头哥,人狠话不多!”

    蜜蜂铺天盖地,叶峰心里都不禁打了个寒颤。

    这要是来蛰叶峰,十条命都不够搭!

    叶峰正打算转身拔腿就跑,突然看到平头哥身体侧面有一个窟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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