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暴君开始修仙》第四十五章:那是我哥……(求推荐票)

    李牧趁着夜色出宫来,本想是感受一下常安城的夜生活,再和城里的纨绔子弟喝喝酒聊聊天啥的。

    毕竟常安是都城,城里住着的国公就有三四个,什么程国公、卢国公、福国公、秦国公之类的老人,都是曾经武冢虎一手带出来的名将。

    这些人功勋卓著,战功累累,是李牧要去尊敬的人,所以他们的权势也不小。

    自然他们的儿子也就纨绔得很。

    这些将军青年和壮年都贡献给了戎马生涯,到了四五十岁才生儿子,对他们宝贝得很。

    李牧打听了常安城里最大的勾栏叫做“常乐坊”,便和温成瑞两人慢慢的往那去,一路上老百姓们看见两人富贵的穿着都得要绕着走。

    常安城里装束稍微公子哥一些的人大多是他们惹不起的,蹭到哪了都要赔钱,至不济也要挨几句骂,是以虽然人人侧目、偷偷打量,却没有人敢接近。

    虽然这两人没有家丁跟着,但也难保是个大人物的儿子,特别是那个年轻人,眉心之间有一股威严,不怒自威,根本不敢直视太久。

    两人慢悠悠的散到了常乐坊门前,立刻听见了阵阵古琴之声。

    此前在地球上的历史表面,在商朝时期便已经有了这种乐器,其中以伯邑考最为出名,被称作琴圣。

    这放在现代,就是天王巨星,外加没有任何绯闻,流量能吹爆,此刻听到这种音乐,倒是让李牧决定很感兴趣,毕竟自己答应了玲珑要弹吉他给她听,也得考校一番土著世界内的乐器。

    吉他的工艺其实要求挺精细的,有的手工高手可以用很短的时间加一些粗制材料就完成吉他制作,不过那样既容易损坏,外型也不好看,并且容易出现走音。

    大部分的手工工艺人都要花上很长一段时间不断精雕细琢,而且制作一把吉他的钱,要比直接买一把成品贵多了。

    不过李牧不差钱,差的是手艺。

    他站在常乐坊门前,暂时没有进去的打算,音乐这种东西,所站的角度不同、所处的环境不同,听到的声音就不一样。

    现在李牧听到的就很凄厉,哀婉,似乎在诉说自己可怜的身世。

    就是这种感觉!

    李牧虽然不同音律,但却听得懂音乐表达的情绪,这是他穿越前在无数个孤独劳累的夜晚中练就的一种“本领”。

    此刻在常乐坊里,正是安静的时候,今日来的都是几个国公府的少爷,光是家臣门客都带了十几个,就是为了来听这琴声。

    同时也为了这弹琴的人。

    从江淮到常安城来的都知,也就是最高身价的头牌花魁,谭樱奴。

    这个名字很怪,据说来源于一位寒门公子的诗,其中一句说道:落樱如是年复日,愿作逢春浇树奴。

    足够的噱头,让人欲罢不能的轻音琴技,再加上一句“卖艺不卖身”的清高,勾起了整个常安城纨绔子弟的兴趣。

    几乎所有的纨绔都到了,但还差一个,福国公的小儿子,长孙郎月,这可是常安城纨绔子弟的头子,他不到,没人主持大局。

    今天他们已经铁了心的要把这卖艺不卖身的小娘子弄回去,用长孙朗月的话来说,“玩完儿了不给钱,就不算卖咯。”

    此刻程国公家的次子程令江正伸直了脖子向外张望,他长得跟个牛犊子似的精壮,年纪轻轻就已经留起了络腮胡,看上去挺有漠北男儿的野气。

    在他身边坐着的正是愁眉苦脸的李寻幻。

    他两人自小便是玩伴,也是太学里的同窗,师父都是魏征明,只不过一个学到了仁义礼信,一个啥也没学会。

    每天在外饮酒作乐,一口一个“洒家”,都跟江湖豪士学坏了。

    李寻幻耷拉着脑袋,不断播弄眼前的空酒杯,眼神专注,但实际上脑子已经飘飞到了不知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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