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我是阿斗》第四十六章 美人计

    第四十六章美人计

    上回说到,刘厚将手探进周雪的衣襟,抽出别在她腰间的一条硬硬的东西,而周雪则趁机一把推开他。

    刘厚抽出来的是一把短剑,剑鞘做工精美,以上等胡桃木为主材,饰有金色的腾云盘龙,还点缀着三颗宝石,而剑柄则用犀牛皮缠绕起来,整支短剑从外表看起来高贵典雅,显然,剑鞘里肯定也是一把宝剑。

    果然,随着刘厚“刷!”地一声,抽出短剑,一阵寒芒闪过,只见这把短剑的剑身上有云纹流动,看起来就像水波在流动一样。这是一把“百炼花纹钢”打造的宝剑!

    这把短剑正是当年刘厚在荆州送给歌女的宝剑。刘厚抽出宝剑后,转身来到了陆瑁面前,将宝剑指向陆瑁,愤愤不平地道:“好你个陆瑁,假装谈判,实际上想借机行刺我是不是”

    陆瑁被吓得连退了两步,声音都有点颤抖地道:“没,没,没有,绝无此事,我们绝对没有行刺的打算。”

    “哼,你还狡辩,不是行刺,为什么送给我侍寝的美人会怀揣宝剑,难道侍寝需要用到宝剑吗”

    “不,不,不是,这宝剑大概是,是周小姐的心爱之物,所以贴身收藏,并不是为了行刺之用。”

    “人赃并获你还想狡辩,快说,是不是步骘派你们来行刺本太子的,他的具体计划是什么”

    “不,不,不是,真的不是,我平时就见过这柄短剑,周小姐一直随身携带,这一定是对她很重要的物件。瑁也曾经问过周小姐,她说是一位很重要的人送给她的,她留着做纪念。我想,可能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这次过来侍候太子殿下您,她也不舍得放下,继续带在身上。”

    刘厚这时候也不好判断了,难道这小妞真的记住当年自己送她短剑的情,随身带着短剑是因为想念自己自己有这么大的魅力吗

    但是,如果自己猜错了,后果将很严重,不行,还是不能冒这个险,毕竟这个小妞曾经是一个杀手,如果这次还是带着刺杀自己的任务过来,那就大大地不妙了。

    “你们真的不是效仿当年王允和貂蝉,使美人计来杀我的”

    陆瑁听到这话,额头都冒出了豆大的冷汗了。

    “哼,爱信不信,我本来就是想将这把剑拿来还给你的。现在既然你已经拿回去了,那我可以走了。”周雪恨恨地说了一句,调头就走。

    陆瑁追了上次,连声劝说她留下来。

    刘厚虽然害怕这是她的欲擒故纵之计,但是很不舍得让这个清丽无双的女孩走掉。谁知道她这次走了,自己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到她,或许永远也见不到了呢。

    到手的东西一旦离自己而去,也许再也无缘再见到了,说不定就此遗憾终生,所以,机会出现的时候一定要狠狠地捉住,这是刘厚的哲学。

    “且慢!”刘厚喝道。

    “你还待如何既然你不信任我,就让我离去吧。”周雪道。

    “你们意图行刺太子,那能这么容易放你们回去,来人,捉住他们。”刘厚大声喝道。

    “诺!”左右亲兵一拥而上,将两人控制起来。

    “太子冤枉啊,我们绝对没有谋刺之心,请太子明鉴啊。”陆瑁叫起屈来了。

    “这都人赃并获了,还能有假。”说着,刘厚晃了晃手中的短剑道,“敢谋刺本太子,按律应斩,不过,两军交战不斩来使这个规矩我还是懂的。我又不是那些不讲道理的野蛮人。

    今天我且放你回去,你给步骘带个信,叫他快快打开城门投降,不要再增加无谓的伤亡。他应该知道,这个城他无论如何都是守不住的。

    如果因为他的负隅顽抗,使全城上下20几万军民死伤惨重,那就是他的罪过了,你问问他,他承受得起这种罪过吗你问问他,将来他死了去到地府,他怎样面对这些无辜死难的军民。”

    陆瑁听得冷汗涔涔,不敢反驳。

    “至于这个周小姐,”刘厚撇了一眼周雪,道,“就先留在这里吧,她是行刺的主犯,我要好好审问她一番。”

    “是,是,是,我一定将太子殿下的话带到,外臣告辞,告辞。”陆瑁显得很狼狈地拱手告辞,然后跌跌撞撞地出了大帐。

    出了蜀军的军营后,他马上气质一变,再也没有那落魄猥琐的样子,嘴角还勾起来,露出一副奸笑的模样。

    “哼,好一个贪婪奸诈的小子,就让你多得意几天吧,到时候有你好受的。”陆瑁心想道。

    陆瑁回到番禺城,将和刘厚会面的情况详详细细回报给步骘听。最后,他对步骘道:

    “步大人,这个西蜀太子真是个贪婪且无耻之人,他最后显然是假装发怒要将我们斩首,然后留下周小姐并赶我回来。他礼物是收了,但是对我们提出的要求只字不提。

    很明显他是想拿了好处不办事。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来,他是个贪得无厌又极端无耻之人。”

    “呵呵,既然他留下了周小姐,我们的计划就成功了一半。他已经是秋后的蚂蚱,蹦跶不了几天了。他收下周小姐不提退兵的事老夫早有预料。

    老夫当然知道他这种自私自利的人是不可能会为了一个女人而放弃整个岭南的。所以老夫才请出了周小姐,老夫知道在荆州的时候,他就认识周小姐。

    他第一次见周小姐就和一个商贾争抢周小姐,还送了一把价值千金的宝剑给周小姐。后来周小姐行刺他,他明知道周小姐是我东吴的刺客,竟然还放了她。

    可见此人虽然打仗时狠厉,但是绝对是个好色之徒。而且好色到是非不分,不知轻重的程度。

    也难怪,他不过是个十几岁的毛头小子,这个年纪,正是慕少艾的年华,很多大户人家的少爷,像他这个年纪,眠花宿柳不过是等闲事而已。

    这小子长于顶级豪门,不沾染点纨绔之气才是怪事呢。果然,他一见到周小姐就失去分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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