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下午。
一声凄惨中混杂着几丝不甘的惨叫声,在京城一个小院落里传了出来,沈欢从自己卧室的床上腾的一下坐了起来。
迷茫,迷惑,不甘的情绪纠集在心底久久不能平静。
我没有死
我为什么会在这儿
这是沈欢醒来以后开头的两个问题。
看着卧室中古老的牙床,雕花的书桌,半敞开的小轩窗,一副三开的落地屏风上画着几幅岁寒三君子,墙的角落里甚至还有一个比较老土的大尿壶,整个房间透露出一股诡异的古意。
这种古意在后世的城市中并不多见,甚至比天朝王府井周围的那些四合院看起来更自然。
自己是被人救下了安置在这个房间里吗
这是沈欢的第三个问题。
不过很快他就否定了自己的想法,因为他的脑海中突然多了一些不属于自己的记忆来。
经过再三确认,他终于接受了自己成为后世光荣的穿越大军中的一员这个事实。
对于这个事实,沈欢除了无奈还是无奈!
后世的沈欢也叫沈欢,是个孤儿,父母在他七岁的时候因为一场车祸双双不幸身亡,留下孤身一人的他被舅舅收养,说孤儿最可怜倒不至于,舅舅家虽然有三个孩子,但对他还是相当的不错。
沈欢也争气,在十八岁那年高考的时候,他最终凭借自己的实力考入了天朝京城的一所名牌大学,所选的专业的是当时还算热门的金融会计。
其实为什么选金融,当时沈欢也纠结过,一来他一直在舅舅家长大,读书上大学花去了舅舅不少金钱,让舅舅一家的生活都因此而一直在贫困线挣扎,因此,他才打算通过自己所学积累一些财富来报答舅舅,改变自己。
二来金融行业不管是是银行、证券还是投行,它们找钱非常快,舅舅舅妈见到那些社会上的企业家,高管们日进斗金,心里也羡慕得紧,便力主沈欢上金融,所以,沈欢这才舍去了自己最喜欢的文学、历史改上了金融系。
而后世的当时,拜金主义在校园逐渐刮起,虽然沈欢的学校是名牌大学,但也抵不住金钱的诱惑,学校学风渐渐有堕落的趋势,男生打游戏,喝酒,赌钱,女生浓妆艳抹,傍大款。
对此,沈欢无力改变,又不想随波逐流,便偷偷的背着自己的舅舅,弃笔投戎到了西南边陲做了一名戍边战士。
一晃三年,沈欢因为在部队表现优异,被选入西南军缉毒特种部队,常年活跃在西南国境线上。
就在他醒来之前,他正带着二十几个战友端掉了一个藏在深山里的毒枭窝点,本来已经歼灭了全部毒贩,正准备清理战场的时候,不想一个垂死的毒贩用生命里的最后一口气把一颗手雷投在了沈欢脚下。
然后。
然后沈欢就躺在了这里。
这些说起来一点都不复杂,但此时的沈欢心里却乱得无以复加。
本来穿越这种屁话,作为一名军人见过了太多的生死的沈欢是一万个不相信的,但此时却活生生的发生在了他自己身上,他在抓狂之余急忙摸了摸周身,嗯,不错,这个身体还比较健全,手脚也能动。
在放心之余他突然摸到床里边身体侧居然有一把冰冷的手枪。
说起手枪,那还是他在牺牲前击毙的一个毒贩头目身上缴获的,当时他还仔细看了一下,是一把意大利伯莱塔92f手枪,弹夹中剩下十发子弹,毒贩头目身上还有一个十五发的满弹弹夹。
作为军人,他当然知道这把手枪是个好东西,于是便顺手理了过来,没想到现在居然也随着自己穿越了过来。
他知道后世的穿越小说中常有诸如魂穿,肉身穿,群穿,来回穿,可现在自己不仅有了别人的部分意识,居然还带了一把枪,这又算什么穿法
但此时的他非常明白手枪这种东西在这个世界是见不得光的,必须得在一个恰当的时候编造一个圆满的谎言才能敷衍过去,否则真的很不好解释,当然也可以选择把手枪藏在某处一直不让它显于世人的面前。
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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