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血中华》第六十一章 血染(四)

    第六十一章血染(四)

    “啊!太可怕!啊!我要回家……”精神崩溃的新兵痛哭流涕。

    宋之龙揪住他的衣领,在他的脸上抽了两个耳光,清脆的耳光声被淹没在炮火之中。

    “你给老子听着,当你穿上了这身军装,踏上了战场,就再也没有回去的路了!你现在的身份不是一个被保护的老百姓,而是一个保护老百姓的军人!国家需要你来守卫,老百姓需要你来保护,你无权退缩!因为你身上穿着军装!拿起枪,站起来!要么去杀鬼子,要么去死!”

    宋之龙的咆哮唤醒了这个新兵的理智,颤栗着站起来,双手紧握着步枪,大吼一声,迈开步子向前冲锋……

    这是每一个初登战场的新兵,必须要经历的一关,这一关是生死关,动摇了每一个新兵对战场的认识,他们亲眼所见到的残酷远比他们耳听的和想象的更加残酷……

    活着,在战场上,是一个奢侈的名词,逃兵,是一个为人不齿的字眼,死在向前冲的路上,他们将会被世人所敬仰和憧憬,他们的墓碑前会留下鲜花,若是死在当逃兵的路上,赠与他们的将会是口水和唾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每一个人都有权力去选择自己的未来,无论生与死,可穿上了军装,加入到许晨风的部队之中,他们只有一个选择:去死,去光荣的死去,去死在冲锋的路上,国旗盖身,马革裹尸,这是他们这群铁骨铮铮的汉子们唯一的追求。

    眼看着突击队已经冲进了鬼子的第一道防御圈之中,许晨风扔下了望远镜,从口袋中拿出一双干净的白手套戴上,将胸前的纽扣扣上,尽管他的军装已经残破,补丁和歪歪扭扭的针线破坏了整体的美感,但许晨风依旧是穿着整齐,每一次战役之后,都要将军装上的灰尘擦拭干净。

    无论何时,无论何地,都要保持一个军人的仪容,哪怕是面临死境,也要从容不迫,因为他们代表着军人的颜面,这是黄埔生的信条。

    从部下的手中拿过一支步枪,大刀背在身上,目视前方,嘹亮的声音:“我二十九军的好儿郎们,此一战,乃是为国家而战,为民族而战!斩断敌人的刺刀,砍下敌人的头颅,用他们的鲜血祭奠战死的英灵,洗刷我们的耻辱!炮火之中,英勇向前,今日一战,血染黄沙,长城不倒,中华不亡!杀啊!”

    “杀啊!”

    “杀啊!”

    爱国的火焰熊熊的燃烧在每一个人的心中,为国而战斗的**压过了胆怯的情绪,营长时常对他们说,死亡并不可怕,人固有一死,早晚都会走上死亡这条路,无论他身份多高,地位多重,钱财多少,但凡是人,总免不了生老病死。

    有人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为国为家而死,重于山,为钱为财而死,轻于毛。

    他们这群人,选择了最荣耀的一种死去方式……

    端着步枪,许晨风第一个向前冲锋,身先士卒,士兵们随他而上,一起朝着鬼子的阵地发起冲击战。

    无遮无拦的开阔地成了威胁他们进攻的最大障碍,鬼子们筑起了防线,平坦的平地几乎没有任何掩体,冲在最前面的突击队前赴后继的冲锋,却又陆陆续续的倒地。

    相比较其他新兵,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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