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六章不服再打
一支没有军魂和战斗意志的军队,那不叫军队,那是行尸走肉,指望这种军队保家卫国,那是开玩笑的说法。
如何凝聚战斗力和军魂,为军队灌输铁血意志和血性,这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并非所有的军官都能意识到问题的存在,或许说,他们看到了问题,但却找不到问题的解决方案,无法将散沙一般的部队捏合成一个整体,就连这种最基本的方式都做不到的话,谈何来打仗,更别说打胜仗了。
能带兵、能打仗、能为部队灌输思想和灵魂的军官,少之又少,这才体出了许晨风能力的独到性和稀缺性。
许晨风不能让每一个士兵都识字有文化,可却能让他们知道为何而战,激活一颗拳拳爱国之心,激发民族荣誉感,这样的军队才会敢拼命,这样的军官才显得优秀。这样的军队才会历经多次的挫败,仍旧保持顽强的斗志和血性,永远不畏惧和期待着下一次的战斗,敢于亮剑而出,迎难而上!
直到现在,恐怕许晨风都没有意识到自己身上这个独特的闪亮点,不认为这是什么特殊的本领,在他看来,凡是军人,均该如此,倘若不能爱国,如何能配得上身上的军装呢
当兵不是为了吃饭,军营也不是混日子的地方,既然来了,就要做好一个军人的职责,守土抗战,保家卫国,这才是军人的本分和义务。
无论是谁,只要是穿上了军装,就应该做好随时上战场,随时牺牲的准备。
毫不隐晦的说,在许晨风的上衣口袋里,一直搁着一封写好两年的遗书,若是不死,当是幸事,倘若有一天,不幸死在了战场上,只希望,为他收敛尸体的人们,能从衣服里找到这封遗书,将它交给家里,不至于落一个“无名氏”的结局……
作为军官都是如此做派,以身作则,他的士兵们,好意思混吃等死吗
不为名利而从军,不为钱财而入伍,此等无所求之义士,当世之罕见,说出来,怕是他人都难以相信。
不管信与不信,许晨风的确是如此之人,不贪图钱财,不奢求名望,一心只求光复失地,驱除外寇,复我华夏。
高标准的募兵风格,高规格的练兵方式,造就了所率之军与众不同的气质,将士不畏死,军官不言财,败仗也有,但常有卧薪尝胆之志向,百折不挠,不畏惧于战争,不恐惧于死亡,向往战争,向往胜利。
国为苦战,民为战苦,无论是谁,都厌恶战争,可谁都摆脱不了战争的阴霾,活在乱世中,是每个人的不幸之事,然而,迎接和平的到来,却需要战争杀伐来争夺……
对于许晨风而言,部队无大小之分,昔日一千人的队伍能带,今日三百人的队伍亦是如此,韩信点兵,多多益善,他许晨风点兵,同样也是如此。
迈步走进木寨屋里,这里曾是刘一虎的卧榻之地,如今鸠占鹊巢,成了吴成东睡觉的好地方。
一进门,便看见桌子上摆了酒菜,中间还有一只烧鹅。
吴成东在一旁温酒,因为许多时日未曾刮过胡子的缘故,吴成东已是一脸的络腮胡,样子像极了从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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