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菲菲不能不去。
因为她不是过路贼,是本地贼。
过路贼被抓住不要紧,无非是报个诨名,再挨一顿毒打,押过去就没事了。
本地贼就不同了,一旦被抓住,还露了底,那麻烦事可就太多了。
都怪这该死的日本人!
还有这该死的保甲连坐制!
叶菲菲暗暗咒骂,但是却只能无可奈何的跟在这个家伙后面。
“老大,你找她干什么,一个娘们能有什么用再说了,还是个贼。”
小易在后面嘀嘀咕咕的抱怨。
啪!
只听一声爆响,紧跟着是一声哎呦,小易跌跌撞撞的滚到了耿朝忠前面,身后则传来了叶菲菲彪悍的叫骂声:
“你说谁娘们呢!你过来,看老娘不把你的卵蛋踢爆!”
小易举起拳头,回头恐吓的瞪了叶菲菲一眼,看看耿朝忠,却发现老大只是笑而不语,于是只好讪讪的收回了拳头。
初到东北,人生地不熟的,找一个本地人当向导是最好的。不过,自己干的事情很多都是见不得光,万一漏出风声,那也是个大麻烦。正好这个女贼送上门来,还有把柄落在自己手里,那是再完美也没有了。
几个人又走了几步,只听后面传来了咕咕的声音,也不知道是谁的肚子响。
是叶菲菲的肚子在响。
下午出来去码头打秋风,被这混蛋耍了一下午,几乎绕着旅顺城跑了一整圈,中午吃的那点积食早就消化的一干二净。
小易咧嘴怪笑,叶菲菲则满脸尴尬。叶菲菲看到小易的神色,不由得恼羞成怒,又是一脚踹过去,小易哈哈大笑着躲开,场面让人发笑。
耿朝忠肚子里暗暗好笑,看看天色也到了吃晚饭的时候,开口道:
“好了,跑这么久,我肚子都饿了,也不知道你们哪来的力气打架。叶姑娘,哪里有好吃的,带我去!”
叶菲菲知道耿朝忠是为自己解围,对他的恶感稍稍消解,也不说话,走到两人前面,开始带路。
“叶姑娘,无须多虑。我对空空儿没有偏见,再说了,你看我的手段应该知道,我多少也学过一点,咱俩应该算是半个同门了吧!”
耿朝忠笑着说。
空空儿,取自妙手空空,也算是小偷的雅称了。
叶菲菲点点头。
这么一想,还真是。
这混蛋的偷盗本事确实厉害,就在自己从他怀里摸钱包的一瞬间,竟让顺势摸走了自己的路引,想到自己的路引就放在胸前私密位置,叶菲菲的脸不由的有点发红。
真是既丢了面子又被揩了油,亏大了!
不过看样子,这家伙倒不像是要难为自己的样子。
“你什么时候放我走”叶菲菲边走边问。
“吃顿饭,问几句话就走。对了,自我介绍一下,我叫白展堂,这是我的伴当小易。”
耿朝忠热情的做着自我介绍。
“伴当”
叶菲菲露出古怪的神色,看着耿朝忠和小易。
耿朝忠一愣,马上明白自己说错话了——这时的伴当还有另外一层意思。
“不不不,他是我的秘书。你别误会。”
耿朝忠连连摇头。
“哈哈!”叶菲菲发出杠铃般的笑声。
这姓白的倒也有趣。
叶菲菲领着两人来到一个叫做老张家的菜馆,找了个包间,然后轻车熟路的走了上去。
不一会儿,一个伙计拿着菜单走了上来,耿朝忠指指叶菲菲,说道:
“你点!”
“冬菇栗子、宋嫂鱼羹、脆炸响玲!”
叶菲菲一口气点了七八个菜,看样子根本没打算给耿朝忠省钱,不过耿朝忠却依然脸色如常——即使再点十来个,对现在的他来说也是小意思。
叶菲菲察言观色,看出耿朝忠不在乎,咬咬牙,又点了七八个,什么山珍地味,穿山甲熊掌鲍鱼的都要了几种,哪知道这白先生依然是一副好整以暇的样子,这让叶菲菲更加摸不着深浅,脸上不由得也多了几分慎重,对那伙计说道:
“后面那几个,不要了!”
伙计一愣,虽然不满,却也不敢发作,依然笑吟吟的记了菜名,走了下去。
“菲菲,看样子,你也是个独行侠啊!”
耿朝忠叹口气,说道。
“你怎么知道”
叶菲菲露出惊诧之色,问道。
“偷儿都是有帮会的,除非是过路贼。就算过路贼,也得给地头上的香主上点孝敬。你这本地贼,跟了我这么久,都没人过来打探,也没人搭救,不是个独行的,还能是啥”
叶菲菲红了脸。
没错,换了别的小贼,只要不是被关在派出所,早就有同伙过来搭救了,哪像自己,孤家寡人,无依无靠,真出了事,连个搭救的人都没有。
她偷盗的本事其实很一般,也没有正式学艺,无非是在码头欺负一些人生地不熟的散客。真要碰上本地人,她也不敢动手。
再说了,就算偷儿也有帮会,她一个姑娘家,也不敢加进去。所以只能是隔三岔五的捞一把。
没过一会儿,菜就上齐了,耿朝忠又要了两盏散白,给自己和小易满上,却没给叶菲菲倒酒,只是任凭她自己作主,倒了杯茶水。
此时,叶菲菲的心也渐渐的放了下来。
起初,她担心被拐卖,所以找了个离派出所近点的酒家。后来,又怕对手在酒里下毒,哪知道对方根本没给自己倒酒的意思。
“白先生,你找我到底为何”
叶菲菲憋不住,终于开口了。
“菲菲,我问你,这日本人的地盘上,都有些什么帮会青帮洪帮在这里好使不大通悟觉四辈,谁当家”
叶菲菲一脸茫然的摇头。
耿朝忠哑然。
小易同样一脸无语。
“老大,这不仅是个雏儿,还是个傻子。偷了这么久还没被人卖到窑子里,还真是天大的运气!”
叶菲菲白嫩的脸胀得通红,大声辩解:
“我是偶尔才做的,又不是经常!我也不想做贼!要不是.....要不是........”
说着说着,叶菲菲眼眶一红,豆大的眼泪珠子一滴滴的从漂亮的眼睛里掉落下来,看来是说到了伤心处了。
不知道为什么,面前的这个年轻人,让人产生一种特别的信赖感,不知不觉中,自己就放松了警惕。
“好了。”
耿朝忠温言说道: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你也别伤心了。不过以后这事可不能干了,你知道这事有多危险吗好多好人家的姑娘小伙,就是因为挜不住穷,偶尔干个几回,就被堂口抓进去,没过多久,污了身子,断了念头,那就真成了贼了。
还有那长得有几分姿色的,卖进窑子,永世不得翻身!
我估计你也没干多久,否则早就被堂口抓起来了。”
听耿朝忠说的恐怖,叶菲菲的眼泪不仅没有止住,反而掉的更厉害了,她怯怯的说:
“上回就有人抓我,吓得我两个月没敢出来。这回是饿的急了,这才,这才。”
耿朝忠叹口气,本来打算找个道上的问问情况,然后跟大连的青红帮搭上线,看看能不能找到这个胖子的一点线索。
哪知道,这却是个雏儿,屁都不懂。
不过,既然见了,也不能当没看见。
耿朝忠从怀里掏出钱夹子,留了几张,然后将剩下的五六块银元都掏出来递给了叶菲菲。
“拿着!给你的,拿了钱,你就走。不过你得答应我个条件。”
叶菲菲一愣,止住了眼泪,又警觉的看了耿朝忠一眼,说道:
“你别想骗我,我不会跟你走!”
耿朝忠哭笑不得。
“听着,我的条件是:以后别干这行。如果再被我发现,我立刻报官!你知道被日本人抓住是什么下场!”
叶菲菲愣住了。
她看着耿朝忠的眼睛,发现里面有的只是真诚。
她的眼眶又红了。
萍水相逢,这份没来由的关心,是她从小到大没有感受到的。
“好了,看你这点出息!”
耿朝忠像一个大哥哥一样,伸手揉了揉她的脑袋,然后把银元放到她的面前,开始往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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