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妻无度,总裁的嗜血娇妻》第478章 看在你还有四把刷子的情况下,就当赌一把喽

    宠妻无度,总裁的嗜血娇妻正文第478章看在你还有四把刷子的情况下,就当赌一把喽刚把那个不起眼的美杜莎环拿在手里的小女人,听到他这个解释之后,小脸一白,吓得嗖的一下就把那玩意扔到了n米之外…..

    然后还心有余悸的不停的检查着自己的手和皮肤,哇哇的喊着:“红森你想害死我呀,这么要命的东西你还给我我要是变老了第一个弄死你!!!”

    身体虚弱就够让落倾郁闷的了,要是顷刻间她再变成个老太太,只怕她都没勇气活下去,直接自杀了!

    连眨眼的功夫都不到,那个美杜莎环就回到了红森的手里。

    他薄唇带笑,笑的清澈而温暖:“别怕,它不会伤害你,我没给它命令的时候,它就是一个普通的手环,不具备攻击性。”

    紧张不已的落倾总算松了口气,差点被红森给吓死….

    不过落倾马上又分神的问到:“它你的意思这个不是一个手环是有生命的活物”

    红森:“它是变异的水蛇,勒那的实验室研究出来的,后来又被乌鸦拿去做各种实验,最后成了美杜莎环。”

    听到‘水蛇’两个字,小女人立刻头皮发麻…..

    她害怕一切的昆虫还有软体动物….呃……水蛇应该算是软体动物吧都是软趴趴的,恶心人的……

    “好恶心赶快把它拿走,别让我再看见它”落倾一脸的嫌弃,恨不得立刻将那个诡异的武器给丢到九霄云外,再也看不见才好….

    红森重新将美杜莎环戴在了手腕上,轻声问道:“这次可以相信,我能保护好你了”

    落倾撇了撇嘴:“看在你还有四把刷子的情况下,就当赌一把喽…..”

    红森彻底无语…..

    怎么这么不相信他这事要是放在马汀或者昆塔身上,估计落倾连想都不用想….

    说了半天话,小女人感觉肚子好饿,都到了前胸贴后背的程度了,连红森这么一张俊俏无比的脸在她眼里都快变成烤肉了….

    她挣扎就要下床….

    “午饭已经做好了,我抱你下楼去吃吧。”红森拿起软榻上的睡袍披在落倾的肩上,然后伸手想要去抱她。

    “别碰我,我讨厌那个虫子!”落倾赶紧往后侧了侧身子,一脸警惕的看着眼前英俊男人的手腕处:“从现在开始你要和我保持至少五米以上的距离,也别让我看见你的那只手腕!”

    红森:“.….”

    小女人又补充了一句:“另外我老公马上要回来了,让他看见你离我这么近会不高兴的。唔,还忘了问了,谁允许你进入我的卧室了以后不允许踏入二楼半步而且坚决不允许你的美杜莎环靠近我的老公!”

    红森:“.….”

    …….

    来到宙斯酒店的总统套房的时候,落倾几乎以为自己走错了地方。

    整个套房满眼望去都是玫瑰花,红色、粉色、白色,几乎变成了玫瑰花的海洋。

    空气里弥漫着她很喜欢的东方调的熏香味道,吸一口气,都觉得心情愉悦了好几分。

    “你确定哈德斯是约我在这里见面我怎么看都像是误闯了某对新婚夫妇的新房啊”小女人一边走着,一边悄悄地问着红森。

    想当初她和纪昂刚结婚那天住的宙斯酒店的总统套房,也没弄的这么浪漫,好像当时两人只顾忙着在彼此身上找‘浪漫’了……

    红森抿了抿唇,没说话。

    都不用脑子去想,用脚趾头就能猜出来哈德斯此行的目的是什么重回落倾身边。

    自然,时隔多年再次见面,哈德斯肯定会使出浑身解数讨落倾的欢心,所以,布置一个她会喜欢的房间又算的了什么。

    小女人穿过玄关,又绕过小会客厅,一边走一边嘀咕着:“还有三分钟就到三点了,时间一到那个人要是没出现我们就走。”

    高贵典雅的客厅内,壁炉篝火跃动,一身裁剪合身的白色西装的英俊男人薄唇带笑,嗓音低沉性感:“倾倾,好久不见。”

    落倾顿住了脚步,眸子微眯。

    混合了东西方之美的男人,身形高大比例完美,皮肤白皙细腻,五官更是漂亮精致的不像话,墨绿色的眼眸,像千年寒潭般深邃迷人,如果把那头精干的短发换成长发,绝对比女人还要美艳上几分。

    男人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矜贵气质,更衬得他丰神俊朗,绝代芳华。

    哈德斯和昆塔一样属于美得妖孽,雌雄莫辩的类型,却比昆塔要偏阴柔些,气质上虽然高贵,却没有昆塔的那种王者之气。

    见落倾不说话,哈德斯只是微微一笑,然后单手插进裤袋,迈着优雅的步伐走了过来:“倾倾,还生我气呢你要是还没消气,就再打我32枪,再放火烧我一次,然后我们就和好,好不好”

    落倾一脸的莫名其妙:“我们很熟”

    哈德斯眯眸,几份探究几分莫测的视线落在她的身上,薄唇勾出浅浅的弧度:“倾倾,我已经知道错了,别玩这种游戏了,好不好”

    落倾身子向后退了一步,扭头看向身旁的红森:“红森,你说他和我在一起好多年,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红森凉淡的视线扫过哈德斯,嗓音里不带半点温度:“十年前。”

    落倾歪了歪脑袋,垂眸,好像在努力回忆。

    哈德斯一张俊脸上的笑容终于慢慢隐去,眸底也浮起了一层细细碎碎的寒冰,他的声音很柔,却透着一股阴冷:“倾倾,你不记得我了”

    落倾本来就身体虚弱,进来了之后又站了老半天,现在看哈德斯好像要说的话还有很多,索性绕过他直接走到一张扶手椅上坐下:“嗯,不记得了,或者说,完全没印象了。”

    不是落倾健忘,而是人活的要是足够久的话,是会自动的过滤一些自己不愿意记得或者不需要记得的人或者事的,否则,生命无尽,事事挂心,岂不是要累死

    哈德斯薄唇紧抿成了一条线。

    他想了一万种和落倾见面后的场景-她可能会直接拿刀捅他,一直捅到没有力气为止;她可能会劈头盖脸的打他骂他,甚至情绪激动的时候找把枪蹦了他;她可能会扑进他的怀里,然后狠狠的咬他一口,警告他再不听话就把他塞进烤箱烤熟了吃掉他;她可能会不理他,然后等他下跪道歉之后再说‘给你一次机会’…..

    独独不曾想过的就是落倾会忘了他。

    怎么可能会忘了他!

    他陪着她十年,走遍了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他为她在阿尔卑斯山脚下的莱茵河畔盖了一座城堡,一砖一瓦都是他亲手建造;他陪着她参加每一个聚会、晚宴、同学会;她陪他过每一个生日,还亲手烤蛋糕给他;她口口声声说他是她的小布丁,要等到一个风和日丽的好天气吃了他….

    他们有过那么美好快乐的十年,怎么,就能忘了他

    仿佛,他根本就是一个无足轻重的路人甲

    仿佛,他从未在她的世界出现过

    哈德斯扯开身上的衬衣,裸露出结实强壮的胸口,俯身在她面前,嗓音低沉而沙哑:“倾倾,连这个你也不记得了吗你亲手纹上去的,说我是你的,你要在我身上留下你的印记!还说千万人中我就是你的万分之一先生,是你收到的最好礼物!”

    落倾终于凝眉。

    曼珠沙华。

    曾经的某一个时期,她最喜欢的花。

    血色的纹身,映衬在男人白皙的肌肤上,透着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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