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莺也渴望天明》第三十二章 万千

    萧明南是三天后出的院,期间我没再去看他,他也不再闹脾气,我给他的电话他会接,发的微信他也会回。

    转眼又是周一,这天萧明南来了公司,不过只在公司呆了一会儿便出去了,我一直觉得他这仅有的一会儿根本不必呆,因为他的这一会儿只做了一件事,就是送给我一件礼物。

    “给你的。”

    “这是什么”

    “你不是贫血吗我买了些阿胶糕,算是答谢你医院里为我送汤喝吧。”

    我笑了笑,受之有理,所以豪不扭捏的接过了,“谢谢!”

    “好好在办公室呆着,最近我会让万里的妹妹万千陪你,免得……又有什么不好的人来骚扰你。”

    不好的人!他是说萧明北吗我低着头干笑,“我给你带来麻烦了!”

    他跨一步过来,猛然抱着我的脑袋亲吻,最后咬的我的嘴唇似乎要流血,“以后你再跟我客气,我会让你好看!”

    我低着头不说话,他笑了笑离开了。

    我们暧昧的像一对恋人,我们自然的像一对夫妻,我们的将来却又像一个注定的悲剧,这种甜和苦交杂的感觉,让我想笑又想哭!

    我一个人坐在办公室,无聊到不知所措。就连李楠也被萧明南打发走了。李楠本是萧明东的生活助理,后来萧明东心疼萧明南就把她派给了萧明南。事实证明我跟萧明东不能和平相处,跟李楠也不能和平相处,不是他们太有性格,就是我毛刺太多,反正只要见面,我这只狗就要被她们咬掉一嘴毛!

    都说读书能让人变的睿智,所以我觉得我有必要用这么闲的时间多看些书,于是去萧明南的书架上找书。我很少见到萧明南看书,但是他的书架却很宏伟。或许有钱人都喜欢用书来装点门面,不,应该说来装点脸面,仿佛书多了,他们就渊博了,智慧了,涵养了!

    其实我觉得如果你不把书放在心里,书就不会把你放在眼里!如果你把书放在脸上,它只能给你些许的虚荣,如果你把书放在心里,它才可以给你无限量的财富!

    我从书架上随意搬下一本《红楼梦》,当今社会有太多的人以谈论《红楼梦》来显示自己的格调,我并不是说这不是一本好书,不值得大家评论,相反我认为这是一本极好的书,以至于很多人可以放心地拿它来装裱自己!

    我抱着一本厚厚的《红楼梦》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开始翻看。这本书我是知道梗概的,只是没有细细研读过。高考前,所有的时间都用来拼刺高考了,上大学后,所有的时间都用来学习专业知识和谈恋爱搞浪漫了,毕业后,所有的时间都用来增加“阅历”了——结婚、工作、离婚、搬家等等五花八门丰富多彩!

    我的多彩还在疯狂地继续,狂中取静,我也装一装斯文的人,研究一下《红楼梦》!

    “扣扣!”

    我抬头看到走进来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子,黑色的齐耳短发,秀气的眉,圆圆的眼,挺俏的小鼻子,樱桃小嘴,白皙皮肤,咧嘴一笑,露出一口整齐白皙的石榴牙,眼睛同时弯成漂亮的月牙儿,一副娇俏可爱的样子!

    “你好,请问你是夜莺吗”

    “是的,您是”

    “我叫万千,万岁,千金,是炫酷吊炸天的万里的妹妹,”

    我笑出了声,哪有这么说自己的哥哥的。

    我还没有说话,她已经进来了,并拉了个椅子坐在我对面,跟我一同趴在我的办公桌上,然后从自己的小背包里拿出一个纸包。

    “来,初次见面,一点薄礼,不成敬意,还是热的呢,请你跟我一起吃!”

    我笑了笑说:“谢谢。”

    这丫头眼里应该没有生人,我们才刚见面,我就说了一句话,她已经开始跟我分享食物了。

    “诶,你知道吗南哥哥也真是下血本了,为了让我来陪你,答应这阵子每天都给我搞到这个全城每日限量的周师傅炸鸡柳。”

    “南哥哥”

    “啊,就是萧明南。”

    “哦。”

    我见她已经打开了纸包,很漂亮的很有食欲的金黄色,我问:“这个鸡柳很难买吗”

    “那当然,你知道吗,每天只供应十份,全城只供应十份,那是没关系都没得买呀。”

    万千夸张地叠加着两个食指,我笑了笑,“这是搞饥饿销售吗不过这饿的有点狠了,还要不要赚钱了!”

    万千拍了一下巴掌,说:“对呀,问题就出在这里了,这个周师傅呀有个很有钱的儿子,所以人家不差钱,他做的东西那真是有市无价呀。来,你尝尝,快尝尝!”

    我用牙签插了了一根儿鸡柳,入口酥脆鲜香,的确很好吃,但我并不觉得好吃到让人疯狂的地步,可能是物以稀为贵吧。既然他儿子是土豪,那么土豪的爹亲手做的每日全城限量版就会成为一些人标价身份的东西……不过,眼前的这位看得出来是真的喜欢吃!

    “怎么样怎么样好吃吧”

    我附和道:“嗯,挺好吃的,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鸡柳!”

    其实,我一生也没有吃过几次鸡柳!

    “嗯!就知道你会喜欢!”万千一边称赞,一边往我嘴里塞鸡柳。我张嘴受了,只是心里有些怪怪的感觉,毕竟我们从陌生人到认识顶多才两分钟,而她已经开始往我嘴里塞食物了……

    她的这种性格让我想起董丹奇,可能有钱人总能培养出这么单纯的公主吧,不过跟她们相处真的很开心!

    “你也吃。”

    我也塞了一根鸡柳给她,她也张嘴受了。然后我们都笑,很轻松的感觉。

    “万千,你跟萧明南好像特别熟的样子。”

    话一出口我就意识到我似乎正在试图从万千那里了解萧明南,我僵了一下,随即安慰自己,只是用来打发无聊的时间而已。

    “何止是熟!简直是太熟了!”万千停下了她吃东西的动作,奋袖出臂,好像要给我大讲一番,“我告诉你啊,从我记事开始我就认识南哥哥。在我的记忆里,他始终是很高很大很有能力,总之我总是仰着头看他,搞不定的事情也总是让他帮忙搞定。他跟我哥还有杨帆哥哥、钟成哥哥很要好。后来我长大了直接喊他们‘四人帮’,他们也乐呵的接受。大概是因为他们都没有妹妹,所以对我格外迁就吧,只要我想要的,他们都会想办法给我弄到,只要我想做的,他们都会想办法帮我实现。只是在我十一岁生日那天,他们几个搞恶作剧,害我意外落水了,弄湿了我的新衣服,还让全场的人看了我的笑话。我气愤到极点,于是口无遮拦的骂他们‘贱人、垃圾、卑鄙、龌蹉’,他们几个点头哈腰的跟我道歉并深深忏悔,最后‘四人帮’更名为‘四贱客’!”

    “四贱客”

    “哈哈……是的,萧贱人,万垃圾,杨卑鄙,钟龌蹉!好像他们还喜欢的不得了,一叫叫了这么多年。”

    万千讲的绘声绘色,我也听得津津有味,没想到,听别人的糗事原来可以这么的开心!

    “万千,真羡慕你,有这么开心的往事。”

    万千开始继续吃鸡柳,一边往嘴里塞一边说:“唉,这有什么好羡慕的,都是过去的事了,现在能开心不也很好吗”

    是啊,多么简单的道理啊,现在开心不也很好吗的确是我想多了,总是用过去给自己编织一层阴影,世界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诶你在看《红楼梦》啊”

    我尴尬一笑,“刚翻开,一个字还没有看呢。”

    “哦,我看了好几遍,开始的时候每一遍都哭的稀里哗啦的,我哥说我还是看的遍数太少,什么时候我能看到不流泪,就算有长进了,于是在看第五遍的时候,我不再哭了。”

    “啊那你第五遍与前几遍有什么不一样”

    “第五遍我发现了残缺美,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是带有遗憾的,正因为是这样才更扣人心弦。人们总是嫉妒美好的,同情悲惨的,所以悲惨的故事更能引起关注。同时作者也需要大家来议论感慨他们的悲剧,以便映射当时的社会,而当时的社会现象才是作者最想反应的东西。曹雪芹没能写完这本书,所以这本书本身也是一种残缺美。就像维纳斯的断臂,因为没有才更有想象空间。所以完整的不一定是好的,悲惨结局或者没有结局也是一种壮丽的美。”

    “悲惨结局或者没有结局也是一种壮丽的美!”我重复着这句话,想到最近我仿佛一直都在为结局奋斗,为结局担忧,被结局困扰……

    “是啊,不过在我看第六遍的时候,我又换了一种感觉,连感慨的内容都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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