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美女老板林秋》第530章 要不就算了吧?

    第530章要不就算了吧

    到了第二天上午十点来钟的时候,林秋才接到一电话,这个电话是新港派出所的杨所长打来的。

    杨所长只是告诉他,要他去一趟派出所。

    待挂了电话后,他也就打了个车,直奔新港派出所而去了。

    不过,他心里明白,应该还是私了的事情。

    这回,应该是刘栋他老爹亲自出面了

    因此,林秋便在想,也不知道这位副市長到底有什么过人之处也不知道他是还想继续护犊子呢还是想真来解决问题

    ……

    一会儿,等林秋到了新港派出所、到了二楼的一间会议室,果然,便见得刘余年已经搁在里面坐着了。

    陪着他的,则是新港派出所的杨所长。

    总得来说,瞧着林秋进来,这位刘余年的目光还算和蔼。

    虽然林秋一眼就认出了那就是刘余年,但是杨所长没有介绍,林秋也就没有急着与他打招呼。

    等一会儿,经过杨所长介绍之后,林秋这才表示礼节性的冲刘余年点头一笑:“你好!”

    瞧着这个姓林的小子如此的不急不躁,彬彬有礼,咱们的刘余年可是暗自怔了怔……

    因为一般没有见过世面的家伙,见到他这样的大官,都会表现得有些怯场。

    但是这个姓林的家伙却是没有,他依旧是那副不卑不亢的样子,像是这个世界人人平等。

    管你是不是特么的副市長呢!

    就这气场,反倒是闹得咱们的刘余年心里有些怯意似的。

    这待又是瞅了瞅林秋之后,咱们的刘余年这才回以一笑:“林先生好!”

    称之为林先生,以表明了咱们刘余年对林秋的尊重。

    要是不尊重的话,那么他直接一句你好就完事了。

    随后,杨所长也就做了个中间人,便是言道:“既然是打算私了,那么……就二位相互先交换一下彼此的大概想法吧。”

    林秋也就装傻充愣的问道:“是哪事要私了是我车被砸那事、还是我在派出所被烟缸砸的事情呀”

    忽听林秋这么的一张嘴,只见咱们的刘余年也是愣住了……

    因为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个姓林的小子这么的有套路。

    杨所长则道:“反正……主要还是谈及你车被砸那事吧。”

    这又听得杨所长这么的说着,没辙了,咱们的刘余年也只好对着林秋言道:“林先生,你看这样如何,关于你的修车费什么的……我全部负责”

    林秋只是‘嗯’的一声,点了点头,然后又是用一种期许的目光瞅着刘余年,意思是,您继续,还有呢

    这见得他小子这样,咱们的刘余年则是有些囧色的一愣,然后也不知道如何是好了呀

    等过了一会儿之后,见得刘余年还未张嘴,林秋这才问了句:“就这样么”

    这时候,咱们的刘余年终于反问了一句:“那你还想怎样”

    林秋则道:“我不想怎样。自从到了广珠的那天起,我也一直未想怎样。再说,关于这次这件事,杨所长也知道,我自始至终都是个受害者,所以我还能想怎样呢现在就看您想怎样咯”

    这话说得,言语如此犀利,咱们的刘余年也暗自表示佩服!

    他甚至在想,刘栋那个败家玩意,惹谁不好呀,干嘛非惹了这么一主儿

    随后,无奈之下,咱们的刘余年也就只好言道:“这么说……林先生还是不满意只赔偿修车费”

    林秋则道:“要是这样的话,那么就算了吧。修车费我自己还是掏得起。反正这事,您心里有数就行了。”

    忽听他这么一说,咱们的刘余年忙是有些心虚的一问:“林先生这话……什么意思呀”

    林秋也就说道:“没什么意思。本来我也就没有意思。再说,这事,拖拖拉拉的我也烦。所以我想……要不干脆就这么算了个屁的。您也不用赔偿什么修车费了,派出所这边也不用再处理了。反正呢……我也不追究了。这样也算皆大欢喜了,我想……这样的话……您应该也满意了吧”

    他越是这么的说,咱们刘余年的心里越是发毛……

    因为他感觉得出,这个姓林的小子自然不可能就这样算了。

    虽然他说这事就这样算了,但是实际上……他心里是怎么想的,他刘余年也不知道。

    随后,没辙了,咱们的刘余年也只好忙是囧笑道:“那个……林先生,别介呀!再说,有什么要求,你可以提不是”

    林秋也就说道:“相对于您来说,我也就是个小屁民而已,所以我这等小屁民哪敢向您提什么要求呀再说,现在是我的车被砸,我想要知道的就是您对这事的看法。既然您觉得砸坏了人家东西,只要赔偿点儿维修的钱就行了,那么这样的话……我以后就按照您的逻辑做好了。再说,砸东西这事……谁不会呀我也会呀!而且,砸了之后,这钱我也赔得起!”

    这听着林秋这么一说,咱们的刘余年再次有些傻眼……

    在场的杨所长瞅着,也是觉得林秋这小子太棘手了。

    没想到堂堂的一副市長竟是被这小子给将得哑口无言。

    随后,作为中间人的杨所长终于忍不住言道:“这事……要是单单只是赔偿修车费的话,确实是有些不妥。因为这也不是无意造成的车祸事件,而是有意为之,所以呢……性质是有区别的。要是搁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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