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娇少爷的初恋》第21章 调查

    结账的时候,我掏出信用卡,鹿千岁抬手阻止她,鹿千岁:“他们记我账上”,我:“……”。

    吃完饭后,一个侍应递了一个精致的礼品盒给鹿千岁,看到她时,只是礼貌地笑了笑,我对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彻底绝望了。

    看到他坐在副驾驶上,我问道:“你喝了酒能开车吗”鹿千岁:“难道你来开”我:“……”,车子熄了火停在了吴宅,

    鹿千岁突然说:“你吃这么多,不觉得撑吗”我愣了愣,难道要吐给他扭头看他的时候,他手里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罐乳酸菌。我平时不喝这个,此刻却不由自主地伸手接了过去。

    我舌头有些打结,耳根子也有些红。拧开盖子喝了一口,问道:“你什么时候买的”鹿千岁:“不是我买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别人落下的。”我呛了一口,急忙翻看生产日期,是最近的,我哼了一声,用力拧上瓶盖,却看见他低低笑了一下。

    我:“谢谢送我回来。”,鹿千岁“不客气,送美女回家是我的荣幸”。

    呵呵………

    第二天,吴氏集团,我来到c.k集团总裁办公室,敲门声,吴子恒的沉思被打断,看着门从外面一点一点被她推开,我坐到椅子上,拿出合约,递给他,吴子恒没有看,直接翻到最后一页,签了字,字迹行云流水,和人一样赏心悦目。

    吴子恒:“你都不看一眼的吗”吴子恒:“人有弱点的时候,是不敢不懂事的。”深层意思就是:我谅你也不敢作妖。

    吴子恒白皙修长的指尖轻抵下巴,目光流转。

    吴子恒的手掌在他的办公桌上向前移动了半寸,指尖刚好与我的碰在一起,吴子恒“你干嘛”吴子恒:“我能叫你黎世吗”我:“你随意”吴子恒:“那就好”。

    我:“没什么事的话,我就先告辞了”。吴子恒:“好”

    走到门外,我握住门把手的动作顿了顿,关门的动作就这样停了下来,我又把门推开些,看向吴子恒,饶是吴子恒也未料到她会有此,一双桃花眼看过去,不免带了几分探询。

    我:“还有些具体的细节我会派来核实”。门从外面被彻底锁上,锁舌发出轻微的咔嚓声。

    吴子恒看着门扉,有些失神,眉角微微上挑,这个苏黎世,一板一眼起来,倒是有趣。只是,不知道发现真相厚,我还能不能对她如此宽容了

    太阳东升西落,除了在水泥地上投出条长影,或者在墙上拓出巨大的轮廓,除了它的阴影,再也察觉不到它的悲喜,残阳中有风疾过,风中有沙来来回回,这沙吹进眼睛里,便要催生出泪,和那块厚重的回忆,一

    浮现,就叫人鼻酸不已。

    天色昏暗下来,忽然听到身后有脚步声,一转头却又什么也听不到,我的心怦怦直跳。装成若无其事走了几步,那声音又了起来,我当下朝那声音飞踢过去,却不想那人也是练过的,轻轻松松同我过了几招,功力远在我之上,我趁机抽出防狼棍,从他头上身上抽过去,那人没想到她有这招躲闪不及,竟被她敲破了头,那人痛呼,大喊:“住手,我是鹿千岁!”

    我用手机屏幕照向他,真的是鹿千岁,我忙用丝巾捂住他的伤口,我:“你一声不吭地跟在我后面干什么”鹿千岁哼哼了几声,没有说话,我趁机挪揄他:“你不会是想劫色吧”鹿千岁脸都黑了:“我就是想吓吓你,谁能想到你这么剽悍”我:“无聊。”

    鹿千岁额头上的伤口是用羊皮小线缝的,不大看的出来,听说鹿千岁受伤了,流水的营养品立刻送到医院来,几个贤惠的千金还煲了汤送到医院来,李智妍:“千岁,你尝尝这个。”鹿千岁瞟她一眼:“不喝,拿走。”然后看着我:“我要喝冬菇鸡汤”,“关我什么事”

    鹿千岁指着伤口:“你哪来的勇气这么理直气壮这不是你……”我连忙伸手捂住他的嘴,“好我给你煲”,鹿千岁垂下眼皮,看了一眼还搁在他嘴上的手,抬眼气定神闲地望着她,我讪讪缩回了手,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掌心热热的,像被什么烫了一下。

    李智妍惊讶地看着他们,泫然欲泣,我冷静地说:“不要被表面现象所迷惑,事实往往超乎你的想象。”李智妍夺门而逃。

    我去附近小饭馆买了一份鸡汤,装在保温瓶里,给他带回去,我腹诽:鬼才会给它煲。

    鹿千岁挑剔的嘴巴有些吃出来了:“油太腻,味精放多了,冬菇不新鲜,鸡肉没炖烂”。我:“你要体谅我,煲汤不是一时能学会的”,鹿千岁思索了一会儿:“也是”,我刚想松一口气,鹿千岁说到:“周末来我家,我教你”,我:“我为神马要学,和你”

    鹿千岁:“哪有那么多为什么,来就行”,我在鹿千岁的眼睛里看见了自己,黑色的瞳仁里只一个小小的她。

    鹿千岁:“你有事先走,不用担心我”。我:“嗯,你有事,随时找我”。

    边珩白透过监控将这一幕收入眼底,心头岩浆似的血微凉下来,握紧的拳头,慢慢地松开。

    大风猎猎,天地间浩浩茫茫,寂寂无声。

    冬天的夜空在白茫茫的大地衬托下更加深邃幽蓝,让人感到冬夜的孤独和凄凉。几颗星星在远处跳动着,一会儿,那星星便隐没在夜空中。天空像被墨水涂抹得一样浓黑起来

    。

    它们都有着模糊空幻的色彩,每一样都隐藏了它的细致之点,都保守着它的秘密,使人有一种如梦如幻的感觉。

    他便那样晃着酒杯,两颊酡红,笑着笑着,头一歪,酒杯猛地掷出,胸膛起伏地咳嗽着,咳到声声嘶哑,压抑入骨髓的痛。

    黑夜中看不清素来凛冽的眼,连脸部线条变得柔和,黑衣墨发融进夜色里,映在他的眸子里。

    如果到最后,你不会离开我,那么我愿意承诺,我们永远在一起。

    如果你不会让我失望,如果你能通过那个考验,那么,我愿意伴你如初,直至地老天荒。

    边珩白眼里泪光闪烁,姐姐,你好像要从考验中失败了…………真是的,没有人能永远陪伴我,你也不会是例外。

    他的轮廓,在未尽的黑暗中,脚下,却是璀璨的星河。

    “少爷,我们担心强行把苏小姐卷进来,她会有生命危险,一旦开始,局面会变得不可控制………”

    唇角微抿,肆漫的恶意扑面而来。

    边珩白:“尤物惑人忘不得,不如不遇倾城色。”

    “我会救她的,前提是,她得是我的人,无条件信任我的人。”

    “………”

    边珩白修长的手指拂过苏黎世的照片。

    “豢养了这么久的宠物没了,好可惜啊。”

    他曾经是那么宠爱她。

    毕竟时不时野性难驯咬他一口的狼崽儿,可比笼子里只会唱曲的夜莺有趣多了。

    天色像煎糊了的鸡蛋,还夹杂着灰尘,城市的气息四面八方向我们袭来。

    吴子恒允许我去贫民区查探。

    街旁的住房,如果那也算住房的话——像吸了一辈子烟叶的老太太嘴里七倒八歪的熏黄的牙,街一头是下水道,家家户户的泔水都往那儿倒,经常堵塞。

    除了冬天,下水道口几乎永远都淤着臭水,人一走过,苍蝇边嗡地飞起一片,而冬天呢,周围冻着一层层有颜色的冰,一层层的冰上的各种颜色,让人瞧见了恶心。

    这儿的治安很差,偷砸强盗几乎天天发生,还有甚者,易子而食,绑架年轻漂亮的姑娘进行交易,那句话,当真没错,世上只有两件事不可直视一是太阳二是人心,永远不要考验人心,永远不要。

    “刺啦”“砰”一个身影倒下,一辆黑色轿车却只是停了一瞬,一群人只是议论纷纷。

    我离得不是很远,看得十分清楚。

    “你们敢碰我儿子!”常忠义从人群里钻出来,住在工地棚窝的工友看见是老常的儿子,去叫了他出来。

    那辆黑色的轿车的喇叭叫了几声,那几十个大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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