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龙珠开始》一百七十一熊孩子?倒霉孩子?屁孩儿?

    说着话,不知不觉间,就来到了河口。悟饭就要脱衣服往水里跳,被乐平拦住了:“这里还不行,离湖太近了,我们再往上走一段。”

    “哦……”悟饭没什么准主意,听了乐平的话,又继续朝上游走。

    不过先前绕着湖边走的时候还好;现在看到河了,以为可以马上吃上东西,那种饿的感觉就更难以忍受了。悟饭饿得连话都不想多说了,耷拉着脑袋,没精打采地跟在乐平身后。

    “叔叔,还不行吗”

    乐平凝神感受,然而在方圆十公里之内,除了自己和悟饭的气,他感受不到其它的气,这说明这片范围内没有大型动物(贝吉塔在那美克星的时候,曾经将悟饭的气误认为是一条大鱼,可见气这个东西不单是武术家,一般动物也有)。倒也不是说没有动物能躲过乐平的气感,但如果有动物的气能躲过乐平的气感,那就说明这东西要小到一定程度了——这么说罢,十公里的距离上,乐平能感受到兔子那么大的活物,如果在五公里距离上,那么就连老鼠都别想逃过他的感知。

    轻轻叹了一口气,乐平无奈道:“我们至少还要走上几公里。”

    “几公里啊……”悟饭显然明白这个距离有多远,精神头更差了。

    乐平也不好说什么——如果是旁的时候,他大可背着这小家伙赶路;可是现在,胸口隐隐的伤痛不断提醒着他,不能做太剧烈的活动。

    “你会唱歌吗”想了好一会儿,乐平回过身,向小悟饭道。

    “唱歌”悟饭抬起来,不解地看着乐平。

    “对啊,唱歌,唱起歌来,就不觉得饿了。”

    “哦……”悟饭点点头,又摇了摇头:“可是我不会唱歌诶,没有人教过我。”

    “哦,这样啊……”乐平先是愣了一下,不过转念就更高兴了——人之患在好为人师:“没关系,叔叔教你……嗯,我想想,有了,这首歌很应景。”

    “”悟饭看着乐平,不知道这个叔叔高兴什么。

    “我先唱一遍,之后我再来教你,好吗”

    “好!”虽然不知道叔叔在高兴什么,但是悟饭自己也很高兴——这还是第一次,有人教自己唱歌。

    于是乐平无耻地篡改出了一首《叔叔的大荒原》:

    晚风轻拂大荒原,白浪逐沙滩,

    没有椰林缀斜阳,只是一片水蓝蓝,

    坐在门前的矮墙上一遍遍回想,

    也是黄昏的湖岸边,有着脚印两对半。

    那是叔叔打完仗,将我手轻轻挽,

    踏着薄暮走向余晖暖暖的大荒原,

    一个脚印是笑语一串消磨许多时光,

    直到肚子把饥饿的感觉全部都遗忘,

    大荒原,大荒原,叔叔的大荒原,

    有我许多的童年幻想:

    老虎,花豹,鲨鱼,大灰狼,还有一只龙霸王。

    ————

    一个教一个学,果然肚子饿的感觉就不那么难以忍受了——当然也有可能是饿过了劲儿。

    “叔叔,为什么说脚印有两对半呢还有龙霸王是什么”

    跟着乐平唱了三四遍,悟饭就学会了这首歌——然后就是小屁孩儿属性发作,开始刨根问底儿。

    乐平“呃”了一声,想要说那是为了押韵,转眼一瞥,却笑着把悟饭的身子扳了半圈儿:“你看,这不是两对半吗”

    原来悟饭肚子太饿,他的尾巴也耷拉到了地上,在地上拖出来一条有些乱的痕迹。

    倒霉孩子认死理:“这个不是脚印,这个是尾巴印啊。”

    想要赏这熊孩子一个板栗,看他一副懵懂无知的样子,这个手就无论如何都下不去。想了想,决定信口胡吹,给他一个解释:“你不知道,有一个名叫德米特里的外星球,那里的人们就把尾巴叫做第三条腿。”

    “哦……”悟饭点头,算是认可了这个解释——然后小屁孩儿属性继续:“那么尾巴算左腿,还是算右腿呢德米特里星球的人也长尾巴吗叔叔,为什么大家都没有尾巴,就是我有尾巴呢还有,龙霸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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