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今天之前张恒只有过两次骑马的经验,而且都是在他小的时候,在公园骑的那种儿童款的小马驹,有专人牵着,以差不多每小时十迈的速度绕着巴掌大小的场地跑了几圈。
换句话说,这实际上是他第一次真正选择马来做交通工具,虽然他也很向往那种骑着骏马飞驰的场面,然而从安全的角度考虑,张恒还是决定从初级难度起步,一步步来。
于是他最终挑了一匹最矮最瘦,还有点掉毛的棕马,和它的那几个同伴相比,它看起来相对温顺一些,张恒接近它的时候也没有那么抗拒,张恒趁着它在低头吃草料的时候走到了它的侧面。
试着抚摸了一下它的背部,那匹掉毛棕马打了个喷嚏,扭了两下身子,眼见张恒没有离开的意思,它也没有更激烈的动作,继续埋头吃着草。
就你了。
张恒在心中做出了决定,他不是不知道这匹马没有其他的马好,但是再好的东西也得遇到合适的主人才能发挥出用处来,对张恒来说眼下没有别的马比这匹性格佛系的马更适合他的了。
跑不快也有跑不快的好处,至少他坠马的风险小了很多。
选定了自己的坐骑后,张恒就把其他的马给放了,省的它们跟着酒吧一起被烤了。
随后张恒并没有着急上路,而是骑着自己那匹新马在小镇上先溜了两圈,重温了一下骑马的感觉。
当年在公园里学到的东西他还记得一点。
比如不要把脚掌在马镫里卡的太死,以防坠马的时候被马拖着当抹布走,抓缰绳好像也有说法,不过张恒已经忘记了,还有马上的坐姿他同样也想不起来,不过起步和减速他倒是还记得一点,转向他研究了一段时间,也勉强能做到,就是不太熟练。
这没办法,他毕竟只是个靠自己摸索的新手,实际上因为他优异的平衡感和对身体的控制能力已经做的比绝大多数的初学者好多了。
又练了会儿,张恒觉得自己应该差不多可以上路了,就戴上毡帽,拉着缰绳向林肯县的方向出发了。
茫茫的戈壁上,一人双枪的牛仔骑士,骑着他的马儿在奔驰在烈日下,这样的画面颇有西部片中的感觉。
当然,这要取决于你如何来定义奔驰了,实际上张恒和他的掉毛马的速度只比步行快一点。
不过能不用自己走路,张恒已经没法抱怨太多了,他也不敢让真的让这匹马放开了跑,一是为自己的安全考虑,二也是防止还没到目的地,这匹看起来就不太行的马自己先把自己给跑劈叉了,那样的话张恒就只能步行了。
一人一马就这样踏上了旅程。
当太阳升到天空中最高位置的时候,按照惯例张恒找了个稍微阴凉点的地方,下马补充了点水分和食物,顺便计算了下,按照他现在的速度到达林肯县恐怕得在五天之后了,食物方面倒是没有什么问题,但是水的话,如果把马的那份也算上,大概只能支撑三天的时间,当然一两天不喝水倒也死不了,但是张恒也没有什么自虐的习惯。
按照已经挂掉的里奇的说法,从矿场小镇到林肯县之间倒是还有其他的城镇,然而需要绕一点路,如果把绕路的时间也算上,他到达林肯县恐怕就得在七天后了。
好在张恒现在并不缺时间。
吃过午饭后张恒和他的掉毛马再次上路,这一次他们走了五个小时。
戈壁的景象
猜你喜欢
- 奇怪的猫
- 若我看倦了風景,走累了路 你是否,願意變成酒色的石頭,讓我把餘生靠一靠─簡媜 一路,從陌生的C同學,到最愛的C先生,當然,別忘了C老人 等著想著高冷男神經,每天早上起床,眨了眨眼,親吻她的額頭 原來幸福這麼單純「C同學,我看你平常英文挺好的,要不,幫老師翻譯一下這個吧「沒問題」C同學垂首沉思了半晌「
- 世上只有天涯好
- 好心人
- 乐乎2018-05-18完结节选:引子即使已经当了两年特种兵,成才还是从未想过,有朝一日自己能亲眼看到这种程度的爆炸现场。先于冲破耳膜的轰鸣到来的,是爆闪的强光。地底窜出凝聚的黑色火焰,然后急速膨胀,至暗红,至鲜红,至橙红,继而开出巨大的死亡之花。五官丧失功能,大脑暂时停顿。然而短暂的失聪也不妨碍这
- 夜燃之时
- 【2019轻小说樱花祭征文】参赛作品
- Tadashi
- 还丘
- 我今天终于有时间谈恋爱了,对象却好像是叛军的高层。问题是,我是个帝国少校啊。
- 四季闲者
- 星海漫游,时空穿梭,机械科技,目标是未知的星辰大海!
- 欲望如雨
- 修仙觅长生,热血任逍遥,踏莲曳波涤剑骨,凭虚御风塑圣魂!
- 有时有点邪
- 天乾大陆,宗门林立,武道为尊,弱者任人欺凌,强者俯瞰天地 天赋神通,武者之魂,横贯天地,静辄千变万化,动辄石破天惊 楚扬,身负三种天赋神通的绝世天才,自东临镇出,一路高歌猛进,修武道,动乾坤,破苍穹,傲天地,誓凌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