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6章不得不服
此时,常龙身后其中一名小弟动了,朝着身后的其余小弟摆了摆手。
常龙没有下达命令,只见他的十几名小弟朝着杨三南全部冲上去了。
个个面带杀气,从腰间抽出了砍刀,誓要把杨三南给剁成肉酱。
常龙此时已经被吓傻了,脑子里此时已经变得短路了,丝毫没感觉到自己的十几个小弟朝着杨三南冲了过去。
等他回过神来,已经晚了,因为十几个小弟已经挥刀怒砍而去,全部都攻击杨三南的要害之处,眼见就要砍中杨三南。
蓬!蓬!蓬!
杨三南身形未动,只是接连踹出几脚,如残影般的速度,一眨眼便把十几名小弟给踹飞了出去。
杨三南用了五分力道,常龙的每名小弟都被他踹中了胸膛位置,全部被他一脚震断的心脉。
十几道身影扑通一声倒飞在了地上一动不动,已经成为了十几具尸体。
扑通!
常龙双腿就像是灌了铅一样,脸色浮现出像是见了鬼似的表情,朝着杨三南的方位,扑通一声跪了下去。
“饶…饶命…”
常龙深刻记得父亲告诫过给他的话,但凡碰到杨三南立刻避而远之,如有得罪,立刻逃命!
太可怕了,常龙现在脑海里一片空白,在心里狠狠暗骂自己,自己看人的眼里,实在太狭隘了。
把真龙当成了爬虫,今天能不能活命还是个未知数。
都怪那个王少勇,自从跟了他之后,每天在港城打着他的名义作威作福,到处惹是生非。
常龙现在想立刻杀了王少勇泄愤,不然杨三南就得把他杀了泄愤,今天他说什么都不可能安然无恙的离开。
“饶命”
“你现在的命已经不值钱了!”
杨三南的话,犹如地狱阎王催命一般,直击常龙的.心脏,常龙的身体都在剧烈颤抖起来。
“完了,一切都完了!”
常龙就像是被雷劈了一样,越来越傻了,没有想到自己的结局会是这样。
他是常氏帮派的少当家,他是港城让人闻风丧胆的忍人物,常有为的长子。
生活在港城接近二十年,常龙从来都没有感受道恐惧,从来都没有敢在他面前说他的命不值钱了。
现在一切都无法补救了,常龙的下场已经一目了然,杨三南肯定不会放过他。
所有的一切因果都是王少勇这个该死之辈造成的,常龙现在什么都不想,只想把王少勇给打成一摊烂泥。
十几个异于常人的打手,被杨三南一脚就能踢死,这么什么概念。
常龙不可能不清楚这是多么强大的武力,他也是气武师,可是跟杨三南相比,他只算算是气武师入门。
实力决定自己的生死,常龙在港城霸道的这么多年,靠的就是自己气武师的实力。
要知道,他们的常氏帮派一共只有五名气武师,全港城一半的气武师全部在他们常氏帮派。
这就是他们常氏帮派威震港城这么多年的原因,不然他也不会养成这么目中无人的态度。
常有为都跟他说了,这几天在港城不要随意招惹年轻男子,要是碰巧撞上了杨三南,可是会有生命危险的。
起初常龙还不相信父亲说的话,认为父亲老糊涂了,怎会对一名年轻人产生了恐惧感。
现在他知道,是什么原因让他产生了恐怖感,因为杨三南的战力,的确惊人无比。
躺在地上的王少勇已经傻眼了,因为他从未见过自己的主子涌现出此等表情。
这是惧怕的表情,杨三南怎能不知常龙的害怕心理,
猜你喜欢
- 江南狂少
- 热血战斗,保家卫国,誓死守护,傲骨无双铸军魂!
- 佚名
- 五年前,为了能让自己配得上她,他不辞而别。五年后,他携一身惊天本领,荣耀而归,只是归来之时,竟发现自己多了一个女儿。
- 3楼
- 征服冰山老婆,脚踩混混流氓,我是上门女婿,我就是这么狂!
- 宋骄阳
- 盖世兵王回归都市,远离过去,只想做个普通的小百姓,不料想却狼入羊群,学生妹,邻家妹,皮裤老板娘,兄弟的姐姐,敌人的妹妹,冷艳总裁,霸气警花纷纷抛来桃花大网,以网住他据为己有为后快…骄阳阁群号:130693650 刘烨的人生格言:是我的敌人就该死,惹到我就该挨揍,这是永恒不变的:你应该清楚,我这个人做
- 杨家小将
- 想她姜楚沫,身为二十一世纪的天才药剂师,事业顺遂,春风得意,却不曾想,一朝,穿越了。穿越就穿越吧,一睁眼,却发现身中春药,与人一夜疯狂,最后却发现睡错了人。哦买噶!剧情不对,重新来过好不好“不好”那个阴恻恻的声音传过来“睡了我就想跑“我,我付了钱了“好啊,我觉得你给的不少,足够再来几回“别过来!啊“
- 就为活着
- 王猛,特种兵,代号暴王 此人凶残暴虐,狂猛无敌,乃兵之大凶 凶兵突然回归都市,策马江湖,再搅风云 大佬们顿足捶胸放虎归山,控制不住了
- 老杨
- 他斗阔少,泡美女,横行无忌,这是一个强者混迹都市,扮猪吃老虎的故事。
- 傲笑红尘
- 叶秋本是世界上最强的兵王,也是地下世界掌控一切的无敌王者。为了报恩,他放下一切,回归都市,入赘豪门林家,成为了冰山女总裁的老公,从此过上了吃软饭的美好生活
- 南征猛将
- 赤剑,一个不被记录在案,却始终为国效力的超然存在。它游走于黑暗与光明边缘,是龙国最强、也最神秘的特种部队。而赤剑中的最强者,被誉为‘血刃。当刘飞在战场获得不死之身时,他就下定决心,要继承师傅的血刃称号。血刃一出,天下跪服!且看血刃狂兵,如何卧底都市,低调游走于灯红酒绿,嚣张泯灭一切罪恶强敌《血刃狂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