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霖铃之羊脂白玉》第六十八章祭天

    满目山河空念远,落花风雨更伤春,劝君怜取眼前人。

    点点黎明的亮光,透过水牢里的窗口,刺入我睁不开的眼睛。额头的血,小手根本盖不住,顺着脸颊流入嘴巴,咸咸的血腥味令人作呕。真不知道刘珺为什么那么爱咬我的肩膀,还特意舔干血迹。想到此处,嘴角不禁弯起一缕自己也没有察觉到的笑意。叮咚叮咚,听着血液溅落在地面,意识逐渐迷糊。

    和jessica分开的第九十三天,小雨。从前,和jessica一起去枫林寻找灵感时,她说她最爱秋季的雨,每次都不肯撑伞,在雨中小跑,带落了飞舞的枫叶,活像个可爱的精灵。

    可现在,我只能牵着sione的手,在雨中漫无目的地散步,装作很认真的样子,去倾听sione轻柔的歌声。走着走着,又到了琴房,窗口外的一盆小雏菊大概是jessica忘记收起,她总是这么粗心,不擅长照顾自己。

    sione建议去附近的高级餐厅吃饭,恰好碰上了在门前躲雨的jessica。她瘦了……黑眼圈很深,估计昨晚闹情绪,又没人叮嘱她睡觉,就拉大提琴到通宵。当时sione和jessica聊得很开心,我想离开却找不到理由。或许,我自私地希求能近距离地看见她。明明眼角淌着泪,还责怪是雨下得大,也只有jessica可以说这么伤感的谎话。

    在jessica愣愣地看着我时,我很怕她看到自己的一往情深,只得去吻sione。甚至在jessica离开时,追上去向她提出买下琴房。jessica喜欢钱的个性,依旧没变,竟标了市价的两倍。但我很快就放弃了,因为jessica不去琴房,买一座空楼没有意义。

    jessica一走远,就在哭,虽然压抑着比雨声大,但清晰地刻在我的脑海里,以致于整晚都在失眠。jessica,此生只爱你——dash的红色日记。

    眼泪,随着与dash日记本对比的回忆,簌簌滚落。干涩的嘴唇,微微张开,一直呼唤着dash的名字。直到冰凉的身子生了些许暖意的同时,腰间的肉被狠狠地掐了一把,疼得揉揉眼睛,朦朦胧胧地看着那张隐忍着戾气的冷脸。贪恋沁人心脾的寒兰香,不由自主地张开双臂去靠近,却被甩开。

    “堇儿,看清楚是谁。”刘珺紧紧地捏着我的下巴,逼我昂起头,对上他冷峻的眸子,言辞如六月的飘雪般颤栗。

    下巴的吃痛,使我眉头蹙蹙,半睁开眼,意识仍涣散着,扁扁嘴,嘟囔道:“我要睡觉。”尔后,趴在他的胸膛,睡意渐浓。

    “堇儿,本王该拿你怎么办呢”刘珺抚摸着我的额头,叹道。

    不安分地蹭蹭身子,呢喃了几句,恍惚间瞅到他眼角扬起的笑意,染上加拿大枫叶的火红,竟格外地迷人,无意识地伸出小手去触摸,停在半空又觉得费力,便随意地搭在他的背部,睡着了。

    第二天清晨,被水牢外的鼓声吵醒,四周空无一人。身上的几处伤口都被宝蓝色布条包扎着,嗅一嗅,残留着淡淡的兰香。支撑着爬起来,伤口撕裂的疼痛,又是惹得泪眼婆娑。哎,想看祭天就看呗,和一个匈奴公主较什么劲,吃亏的还不是自己。

    接着,听到急促的脚步声,两个狱卒拎着我,拖到祭天场。祭天场是用石头砌成高墙的长方形场地。高墙外是一排排整齐的胡杨林。赶上花季,黄绿色的叶子簇拥着一团团紫红色的丝状花,算不上娇艳,同大漠高高挂起的孤月般,既有吸引人的媚态,又守着傲气。

    场内,是一圆形祭台,堆满了柴垛,细细看去,柴垛的缝隙里还填充了青稞等谷物。登上祭台,每一层台阶都凿着一道大概有一米深的沟壑,沟壑里竟堆满毒蛇,吓得我将头仰得高高的,腿脚发软。两个狱卒架着我,每上一步台阶,就从麻袋里扔几只硕大的老鼠到沟壑,引得毒蛇哄抢。艰难地数了九十九层台阶,那两个狱卒才将我按在高台顶端的牛皮坐垫上。然后,八位全身涂满金色液体的妙龄少女,将一金坛子举在头顶,朝高台上走,任由毒蛇探出恶毒的脑袋撕咬少女裸露的脚踝,也不溅出一点水。

    只不过挪动了一下身子,那两个狱卒竟拔出匕首在我的手臂划上一刀,疼得噙出了泪花。既然这么怕我逃跑,拿绳索绑起来就好,难道是献给天神的圣女必须是心甘情愿吗古人还真是胆小,天是用来拜的吗分明是用来忤逆的!

    两个狱卒下台阶后,八位金色少女跟上,将坛子里插着胡杨林枝条的清水齐齐泼在我的身上,洗去衣裳上的污秽。身上的伤口,沾了清水,仅有蚊虫叮咬般的轻痒,更多是意外的清凉,缓解了不适感。兴许是水里添加了一些止血化瘀的药材。

    当另外八位金色少女也捧着敞口的红木食盒,每走一步就高高抬起食盒跪地,缓缓地走上高台,将食盒的熟肉倒入之前盛满清水的金坛子里,围着坐垫一个圆形,小心地摆放。最令我捂着嘴巴,强忍着恐惧流遍全身血液的是,那十六位金色少女下台阶时,居然主动跳入沟壑喂毒蛇!我攥着手链上的紫钻,甚至手指被割破,也不允许自己有救助她们的冲动。这是古人的残忍和愚昧,作为现代人不可干涉。可心头早已被这血腥的一幕扭曲成结。

    惊魂未定,高墙旁罗列的虎座鹰架鼓轰隆隆响起,祭台最底层的柴垛也燃起熊熊大火。只见两个赤着上身的壮汉跳上祭台,随着众人的欢呼声高涨,开始空手比武。趁大家的心思都凝聚在决斗中,我偷偷地从金坛子里翻出一块熟猪蹄,咬掉带毛的皮,津津有味地啃起来。虽然熟猪蹄没有放辣椒,香料也不够入味,但对于两天没有好好吃饭的我来说,就是人间美味。

    捞起金坛子的卤牛肉来咬的时候,发现刘珺也跳上了祭台。他慵懒地脱去上衣,随意地向空中抛去,招得许多打扮得很鲜艳的匈奴少女一起哄抢。这个刘珺,明明摆着一张冷脸,到哪里都异常受欢迎。嚼着牛肉,喉咙泛起一股酸水,尤其是瞟了一下祭台,那一双双银杏眼恨不得贴在刘珺精壮黝黑的胸膛,无端地觉得烦闷。可瞅瞅齐尔善穿一身大红挑金鹰纹配玛瑙的长裙,拉长了脸去瞪四处的完全不懂得矜持的女人,我的嘴角笑开了花,竟豪气地端起一壶酒倒入嘴巴,结果呛得眼泪都出来了。酒,注定与我无缘。

    和刘珺比试的是呼格伦将军。呼格伦上场时,守着高墙的壮士打鼓呐喊,更有一群穿金片的女人在朱红色的大鼓上跳起婀娜多姿的舞步。这个呼格伦,长着一副草包相,却大受欢迎,怕不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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